人物
时段
朝代
诗文库 正文
云中诗 魏晋 · 无名氏
四言诗
《晋书》曰:时有人为云中诗以指斥朝廷曰云云。荆州王忱也。法护王珣。宁即王恭仙民徐邈字。安道戴逵字。
相王沈醉,轻出教命。
捕贼千秋,干豫朝政。
王恺守常,国宝驰竞。
荆州大度,散诞难名。
盛德之流,法护王宁。
仲堪仙民,特有言咏。
东山安道,执操高抗。
何不徵之,以为朝匠(○《晋书》会稽文孝王道子传。)
明堂议 晋 · 孙耆之
 出处:全晋文
郊以配天,故配之以后稷,明堂祀帝,故配之以文王
由斯言之,郊为皇天之位,明堂为上帝之庙。
徐邈以配之为言,必有神主,郊为天坛,则明堂非文庙(《通典》四十四,太元十三年。)
曹述初 东晋 · 徐邈
 出处:全晋文
“有仁人义士,矜幼携养积年,为之制服,当无疑邪”?
徐邈答曰:“礼缘情耳。
同爨缌,又朋友麻”。
傅瑗 东晋 · 徐邈
 出处:全晋文
太元十六年,告移庙奠币,祠部郎傅瑗徐邈:“应设奠否”?
答曰:“《礼》,君出境,以迁庙主行,每舍奠焉。
凡事关宗庙,非币则荐,未有不告而行。
将迁主之晨,宜依告以设奠”。
难曰:“言依告设奠,但三荐相去近,恐犯春秋再蒸之讥。
《礼》,诸侯薨及禘祫,则迎群主归太祖
又云‘主出庙入庙必跸’。
无将行设奠之文,奠重于跸而文不及,无奠明矣。
《礼》又云:‘天子诸侯将出,必以币帛皮圭告于祖祢。
遂奉以出,每舍奠焉,而后就舍’。
此谓虽侯王之贵,必有尊也。
若徵此文,事非其喻”。
曰:“《礼》,诸侯出朝,既告祖祢。
临行,又遍告,告不嫌再。
所引每舍奠者,取其疏数若随宜然,则奠不为数。
今之告庙,戒出期也;
至日又告,告将出也”。
又曰:“新故两庙,各有其事,‘左宗人摈曰“有司具,请升”。
君升,祝奉币从。
祝声三,曰“孝嗣侯某,敢以嘉币告于皇考,成庙,将徙,敢告”。
君及祝再拜,兴,祝导君降于阼阶’。
下云‘至于新庙,筵于户牖间,祝奠币于几东,荐脯醢。
君盥,酌,奠于荐西。
祝声三,曰“敢用嘉荐,告于皇考”。
又曰“孝嗣侯某,洁为明荐,尚飨”’。
又《大戴·迁庙礼》文云:‘凡以币告,皆执币而告。
告毕,乃奠币于几东。
小宰升,取币,埋两阶间’。
《礼》,‘天子诸侯将出,以币告庙,遂奉币以出。
反告设奠,乃敛币而藏之两阶’,此则初告之币,待后告而藏之。
藏之必须事讫,未讫则未藏。
今何不陈于新庙邪?
去旧之新,当即新以藏币。
故先奠几东,乃取而藏之,非为旧庙虚告,而新庙兼设也。
且初告,告将移,祝曰‘敢以嘉币’;
后告而明享,祝曰‘敢用嘉荐’。
寻此二祝之称,则知币也荐也,各施于一庙矣(《通典》五十五)”。
伏系之 东晋 · 徐邈
 出处:全晋文
伏系问:“宣后移庙,为但告东庙。
亦告太庙耶”?
徐邈答:“此无礼文。
意谓初崇号,以告太庙。
今自一别庙之迁耳。
于太庙无事。
无事而告,则近黩矣。
古大事必告,初崇进而告是也。
今徙庙,事之末,恐不得复告也(《通典》五十五)”。
孔安国 东晋 · 徐邈
 出处:全晋文
孔安国徐邈云:“皇太子为新安公主当何服”?
答云:“礼,父母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
诸侯之嗣子,及大夫之嫡,皆降绝旁亲,唯父母之所服,子乃敢服,王侯绝周,不为姊妹服;
太子体君之尊,亦同无服,皇子厌其君,又不敢服(《通典》八十二)”。
答王奥问 其一 东晋 · 徐邈
 出处:全晋文
琅邪王为前太宰武陵王服,郎中令王奥问徐邈曰:“昆弟俱仕,一人为大夫,一人为士,便降。
太宰是为庶人,诸侯而全持庶人之服乎?
元皇帝入承大宗孝王出嗣宗国,殿下出后孝王,于元帝故得为子不”?
答曰:“议者多谓琅邪孝王应从出为人后,例降一等。
琅邪当为武陵王服大功。
案礼,受重必以尊服服之,而降本亲,此诚然矣。
今所疑者,元皇帝琅邪嗣王,既光启中兴,命孝王委重传祀,实受之于元皇,非别有承继者。
不旁继而内自夺,是无所天也。
孝王犹以子道嗣位本国,岂与出为人后者同哉?
汉宣帝虽上继昭帝,而史皇孙犹称皇考,父子之道全,即一代成事(《通典》八十二)”。
又答王奥问 东晋 · 徐邈
 出处:全晋文
琅邪中尉王奥问国王为太宰武陵服事云:“太宰降为庶人,诸侯贵,与庶人不敌,为不降邪?
昆弟俱仕,一人为大夫,一人为士,便降,况诸侯而全持庶人服乎”?
徐邈答云:“案礼以贵降贱,王侯绝周。
以尊降卑,馀尊所厌。
则公子服其母、妻、昆弟,不过大功。
以嫡别庶,则父之所降,子亦不敢不降也。
此三者,旧典也。
《丧服传》又曰:‘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
先儒以为不臣则服之。
汉魏以来,王侯皆不臣其父兄,则事异于周,故厌降之节,与周不同。
缌犹不降,况其亲乎!
既不以贵降,则馀尊之厌,故五服内外,通如周之士礼,而三降之典不行同矣。
魏武汉朝,为诸侯制,而竟不立。
荀公定新礼,亦欲令王公五等皆旁亲绝周,而挚仲理驳,以为今诸侯与古异,遂不施行,此则是近代成轨也。
《记》又云‘古者不降’,故孟武、孟皮得全齐衰。
然则殷周立制,已自不同,所谓质文异宜,不相袭礼。
大晋世所行,远同斯义。
孔彭祖昔咨简文帝诸王所服,圣旨以为近代以来,无服相降”。
虞喜《释滞》曰:“汉魏以来,先儒论礼及丧服变除者,皆言大夫降其旁亲为士者一等。
时人或班驳行之,自谓合礼。
按《丧服经传》,始封之君不臣诸父兄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封君之孙尽臣之矣。
夫始封之君尚服诸父昆弟,而始为大夫,便降旁亲,尊者就重,而卑者即轻;
轻重颠倒,岂礼意哉?
然当有意,此为据诸侯成例,包于大夫以相兼通也。
如此,则一代为大夫不降诸父,二代为大夫不降兄弟,三代为大夫皆降之。
古者贵大夫有采邑,继位不止一身。
鲁之三桓,郑之七穆,皆其比也。
或问曰:‘今大夫虽不继位,亦有三代皆为大夫者,名例相准,必当随古乎’?
答曰:‘古重今轻,位无常居,使吾处之,志不存降(’”。(《通典》九十三))
孔汪 东晋 · 徐邈
 出处:全晋文
侍中孔汪徐邈曰:“汉宣帝史皇孙为皇考,此是称谓耳,未足以明服之轻重也。
假令宣帝登阼后,有本父母丧,自当不得行重服。
又君服父祖废疾不立者,故斩而不降。
贺循云:‘虽不立,位在嫡正,父之所继,己之所承,故为三年’。
恐此与出后相喻”。
答曰:“祖考之名,非可谬立。
且于时立非一,德皇、恭皇皆不得称考,明史皇孙称考,当实有义。
君超继上代,犹为父祖之重,无别所承,故本亲不降也。
元皇孝王所承既异,则大制宜降,故论者据此为断。
子之离父,父之舍子,其所承继不同,何得复全其本?
故吾无易众议(《通典》八十二)”。
答或问 东晋 · 徐邈
 出处:全晋文
或人问徐邈:“嫡孙承重,在丧中亡,其从弟已孤,又未有子侄相继,疑于祭事。
答:“今见有诸孙,而事无后,甚非礼意。
《礼》‘宗子在外,则庶子摄祭’,可依此使一孙摄主,摄主则本服如故。
礼,大功者主人之丧,犹为之练祥再祭,况诸孙邪?
若周既除,当以素服临祭,依心丧以终三年(《通典》八十八)”。
虞道恭 东晋 · 徐邈
 出处:全晋文
虞道恭问曰:“旧君齐衰三月
今见为人吏,旧君丧,今同在此,未知礼犹得服不”?
徐邈答曰:“若更仕一君,便绝前君,足下疑于今为人吏是也。
吾谓仕者岂以后绝前邪?
正使仕于此君之朝,而追前君,亦何不可。
况为前君服旧君之服也(《通典》九十)”。
范宁 其二 东晋 · 徐邈
 出处:全晋文
范宁问曰:“《奔丧礼》‘师,哭于庙门外’,孔子曰‘师吾哭之寝’,何邪”?
徐邈答曰:“盖殷周礼异也(《通典》一百一)”。
答刘氏问 东晋 · 徐邈
 出处:全晋文
刘氏问曰:“弟子遭所生母艰,弟子有儿,出后伯父承嫡,当心丧三月否”?
徐邈答曰:“庶祖母服,礼无正条。
往年临川王太妃,已为成制。
今出后承嫡者,当依为人后降本亲一等,宜制大功九月(《通典》九十六)”。
王珣 东晋 · 徐邈
 出处:全晋文
徐邈王珣曰:“郑玄云‘五月之内追服’。
王肃云‘服其残月。
小功不追,以恩轻故也’。
若方全服,与追何异?
宜服馀月(《通典》九十八)”。
答杜挹问 东晋 · 徐邈
 出处:全晋文
杜挹问徐邈曰:“亡妇遂未得葬,挹服便周,既无别丧主,多云未应得除,今定云何”?
答曰:“无子为主。
案礼夫不应除,即于下流,多不能备礼。
今且宜变,至葬反服,亦无不可之理也(《通典》百三)”。
王公妾子服其所生母议 东晋 · 徐邈
 出处:全晋文
丧服传称与尊者为体,则不服其私亲,又君父所不服,子亦不敢服故王公妾子服其所生母,练冠麻衣,既葬而除,非五服之常则,谓之无服(《宋书·礼志》二,太元十五年,涉媛陈氏卒,皇太子所生也,太子前卫率徐邈议。)
褚爽上表称太子名议 东晋 · 徐邈
 出处:全晋文
《左传》:“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
《记》云:“卒哭而讳”。
皆周礼也。
名之与谥,并是人伦所以相称,殷尚质,无讳义,其遇名字如姓位耳。
箕子武王,而“国其昌”,知于时未有讳也。
周公成王六年,始制周礼,曲备节文,而讳名称谥
然犹临文不讳,庙中不讳。
故《周颂》有“克昌厥后”。
先儒以为宗庙咏歌,上不讳下,即是父前子名也(《通典》一百四,太元十九年,案《御览》五百六十二引语林,别有徐邈表云云,以《通典》校之,乃徐乾议也,故此不录。)
范宁 东晋 · 徐邈
 出处:全晋文
知足下遣十五议曹各之一县,又吏假归,白所闻见,诚是足下留意百姓,故广其视听。
吾谓劝导以实不以文,十五议曹欲何所敷宣邪?
庶事辞讼,足下听断允塞,则物理足矣。
上有理务之心,则下之求理者至矣。
日昃省览,庶事无滞,则吏慎其负而人听不惑,岂须邑至里诣,饰其游声哉!
非徒不足致益,乃是蚕渔之所资,又不可纵小吏为耳目也。
岂有善人君子而干非其事,多所告白者乎!
君子之心,谁毁谁誉?
如有所誉,必由历试;
如有所毁,必以著明。
托社之鼠,政之甚害。
自古以来,欲为左右耳目者,无非小人,皆先因小忠而成其大不忠,先藉小信而成其大不信,遂使君子道消,善人舆尸,前史所书,可为深鉴。
足下选纲纪必得国士,足以摄诸曹
诸曹皆是良吏,则足以掌文案;
又择公方之人以为监司,则清浊能否,与事而明。
足下但平心居宗,何取于耳目哉!
明德马后未尝顾与左右言,可谓远识,况大丈夫而不能免此乎(《晋书·徐邈传》,豫章太守范宁欲遣十五议曹下属城采求风政,并吏假还,讯问官长得失,书云云。)
徐乾 东晋 · 徐邈
 出处:全晋文
母以子贵,《谷梁》亦有其义,故曰“赗人之母则可”。
又会成风葬,著言礼也。
但名虽夫人,而实殊同体,故敢配厌,群臣无服,所服以为异也。
郑云“近臣从服,唯君所服”,若嫡夫人殁,则有制重者,故曰唯君所服之耳。
与君同重,自施近臣骖仆,而非三卿大夫,内有宗庙之祭,外有王伯之命,何得以私服废正。
故庶母为夫人,上之不得以干宗庙,外之不得以接侯伯,唯国内申其私而崇其仪,亦如侯伯子男之臣,于内称君曰公耳。
虽人君肆情行服,而卿大夫不从,所以知上有天王也。
往来答释范武子,以其序云云私情典,是以太妃车旗服章,备如太后,唯不敢从于宗庙。
《礼》又曰“百官不称臣”,所以令无服之制也。
范于时都谓不应同皇后服章,以尊令议难之,自塞矣。
书传了无天子庶母之文。
且妾除女君、夫人,可为通称,如五等爵皆称公耳。
天王之与皇后,未闻二其号者,所以关之情礼。
而定太妃之称,良有由矣。
宜同至极,故上比称皇,屈于郊庙。
故远避伉俪,不曰后而曰妃,因名求实,可谓志乎。
礼者。
太后与妃,义无异者,假令国君在事,自当称夫人,但王典无二名,不得以国公夫人为喻耳(《通典》七十二)
徐邈 东晋 · 殷允
 出处:全晋文
其晨当著吉服,除服,不当竟此日以吉服接客,当兄旧服见客邪?
礼曰,服其除服,卒事反丧服。
庾太尉大丧中除妻服,白帢合对客终日。
今斋服既同,且下流,宜无嫌于变吉服也,竟此一日,然后反丧服邪(并《通典》九十七、殷允有兄子丧,应除兄服,与徐邈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