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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虎渡桥记淳祐元年 南宋 · 黄朴
 出处:全宋文卷七八七八、嘉靖《龙溪县志》卷二、万历《漳州府志》卷一八、《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一一○六、乾隆《龙溪县志》卷二四、道光《福建通志》卷二九
漳之北溪,源发临汀,循两山而东,众流赴之,汇于虎渡,南入于海。
渡当溪海之交,飘风时至,篙师难之。
旧有飞桥,联艘以济,摇荡掀簸,过者失容,腐黑挠摧,疲于数易。
嘉定甲戌郡侯宗正少卿庄公夏更治之,累石为址,舆梁其上而亭焉。
后二十四年嘉熙改元,桥圮于燬。
礼部侍郎侍讲李公韶以集英修撰来守是邦,闻之蹙然曰:「是南北往来一都会,其议所以经理之」。
有建议者曰:「梁用木而屋之,非计也。
今易以石,毋屋焉则善矣」。
时郡无盖藏,几寝。
公乃辍私帑,又蠲南山招提非时科歛,俾出万缗以相斯役,闻者胥劝。
郡人陈君正义、佛者廷浚与其徒净音、德垕、师照、法耸奉命惟谨,南走交广,北适兴泉,露宿风餐,求诸施者。
乡大夫颜公颐仲持节八桂,庄公嗣子梦说贰郡五羊,捐赀佑之
更造如前计,其长二千尺,趾高百尺,酾水一十五道。
梁之跨于趾者五十有八,长八十尺,广博皆六尺有奇。
东西结亭,以憩往来者。
靡钱楮三十万缗。
经始于戊戌二月,其告成则辛丑三月也。
是岁,予被命守漳,获踵后尘。
别公里第,公念桥事不置,俾余记之,曰:「余将指南越,桥方庀工,轻舸绝江,进寸退尺,眩目怵心,大类扶胥黄木间。
今兹入境,乐其有成,屏车从桥,凭高眺远,樵歌牧吹,相属于道,风景之夷旷,波涛之激壮,鸟兽之鸣号,鼋鱼之出没,献奇骋怪,如在几席之侧,诚一方之伟观也」。
嗟夫!
临不测之渊,兴未必可成之役,工夥费广,财殚廪绝,世之能臣才吏猝未易集。
就使能之,其骇民听岂少哉!
公恳恻至诚,未尝疾言遽色,一乡善士,咸乐奔走,竟能成公志。
余乃知自用之智浅,资人之功深也。
方斯役未就,支海之桥,填渊跨壑,雄伟宏壮,孰若清源万安之石?
梅溪王公万安也,尝有山川人物两奇之叹,以此较彼,殆似过之。
余乃知立事惟人,今人未必不古若也。
公自漳归,杜门扫轨,若将终身,诏强起。
公方将当大任、决大议,推是心以往,岂特一桥之利济哉!
若夫护桥有田,主田有僧,勿以势攘,勿为计取,庄公文在,公又尝闻于朝矣,故不复书。
欧阳秘书承心制说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一八、《文山全集》卷一○
龙溪友议》,好事者为之,不知其谁何也。
巽斋欧阳先生为之辨。
以书来曰:「君所处,变之又变。
而或者于无过中求有过,援经引古,皆不类,而又锓木摹纸,流传四方,莫晓用意所在。
君于国于家,公私得失,自了然于心。
虽不必较,毕竟此于世教人伦有关系,不可以流俗误方来,所以怫然不能自已于言也」。
嗟夫!
先生所以主张名教,爱惜后学,至矣。
先生就其为说,区别礼文之隆杀,极其精微,只如此,固以明甚。
然两家事实,犹有非先生所尽知者。
若某初于仓皇中处此,则不过从吾事实,顺事理之本然者而行之,固不待如此钩索精微,而其当然之路自灿然可见也。
初此母嫁先伯祖,生男三,长曰行,是为先伯;
次为先人;
又次曰信,是为先叔;
女一,是为吾姑。
先人生岁馀,嗣先祖后。
先叔既生,而伯祖方殁。
己卯而后,此母适刘鞠。
刘前室之子曰敏,曰午。
而自生二女一男,二女今各有归,男曰钦,出继于黄塘刘氏。
文在刘,通男女为七,非适刘之日浅于适文,文有子而刘无所出也。
当先祖存,先人笃于生母,则衣食敬共之。
丙午,先祖殁,先人始迎致就养。
然刘之子讳得不养之名,岁辄取养二三月。
至丙辰以后,某甚专其养,而岁时刘之子孙族党,络绎起居,曰母也,伯叔母也,祖母也,伯叔祖母也。
此母非以在文而讳其刘,刘亦非以其在文而不之母也。
当其在文,特文有能养之资,得以遂其敬爱之情,而名义之为刘自若也。
是以殁之日,其子午,其孙伯参奔丧于西昌,其二女各以远近来赴。
其刘之族党,缟素哭,候于道,书铭旌曰「刘」。
吾乡人见者以为是固当然,无所不安也,固非曰未属纩为文,既属纩而名之曰刘,而制礼为是严也。
彼好事非为文为刘之族党姻亲,又非里巷父老知事之悉,主于腾谤,故亦不问事实如何,而侮经慢法,苟可以媒蘖者,不遗馀力,若曰文致纲常之说以压之,则可覆其终身云尔。
险哉其用心乎!
先生辨之,得其槩矣。
要其肯綮,数语可以破之。
彼之说曰:某当书「申心制侄孙」,而铭旌当书「故伯祖母某氏」。
此十一字殊不类学者语。
此母从其实,则先人本生母也。
平居无所于名,则从其前日之位曰「伯祖母」,如以义断,于称谓亦恐未安,而欲自名曰「侄孙」,得乎?
心制而曰「申」,稽之《礼律》曰「子为所生父母也」,曰「弟子为师也」。
苟曰侄孙矣,则何为下得「申心制」三字乎?
刘午之于几筵,书曰「先妣某氏之灵」。
而书疏谢其乡人,自书曰「孤哀子刘某」。
以孤哀子为妣作丧主,不为当,乃欲书「侄孙」,以主伯祖母之丧,语之三尺之童,然乎?
否乎?
以四十七年妇于刘,母于刘,而一旦瞑目,乃使之不得为刘母,则刘之子若女哭刘母乎?
文母乎?
使刘之庙祀文母乎?
祀刘母乎?
且夫在文氏则生先人,而出继于先祖;
刘氏则生钦,而出继于黄塘之刘,其事体一也。
今钦为人后,不得而服本生母,亦止于申心制。
方之于钦,情义若何?
而曰「意其必衰麻其服,乃寂无闻焉」,何其无稽之甚乎!
亲丧,人所自尽,以义起礼。
此母为先父本生母,在先父不及申心制,遂承心制。
吾所自尽,何与乎或人?
而或人诋毁之至,此非惟不必辩,彼亦不足辩也。
独此心不可不明于先生,故具述于此以复命,而不传焉。
欧阳巽斋先生1273年1月7日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二二、《文山全集》卷一一 创作地点:江西省吉安市
岁次癸酉正月乙卯朔越七日辛酉学生具位文某,谨致祭于故先生殿讲、大著刑部巽斋欧阳公棺前。
呜呼,先生将安归邪!
先生之学,如布帛菽粟,求为有益于世用,而不为高谈虚语,以自标榜于一时。
先生之文,如水之有源,如木之有本,与人臣言依于忠,与人子言依于孝,不为曼衍而支离。
先生之心,其真如赤子,宁使人谓我迂,宁使人谓我可欺。
先生之德,其慈如父母,常恐一人寒,常恐一人饥,而宁使我无卓锥
其与人也,如和风之着物,如醇醴之醉人;
及其义形于色,如秋霜夏日,有不可犯之威。
其为性也,如槃水之静,如佩玉之徐;
及其赴人之急,如雷霆风雨互发而交驰。
其持身也,如履冰,如奉盈,如处子之自洁;
及其为人也,发于诚心,摧山岳,沮金石,虽谤兴毁来,而不悔其所为。
天子以为贤,缙绅以为善类,海内以为名儒,而学者以为师。
凤翔千仞,遥增击而去之,奈何一蹶而不复支。
以先生仁人之心,而不及试一郡,以行其惠爱;
以先生作者之文,而不及登两制,以彷佛乎盘诰之遗。
先生之论议,而不及与闻国家之大政令;
先生之学术,而不及朝夕左右献纳而论思。
抑童而习之,白首纷如也,虽圣且贤,犹不免与世而差池。
先生二著不为小,年六十五不为夭,有子有孙,而又何憾于斯。
死而死耳,所以不死者,其文在名山大川,诏百世而奚疑。
某弱冠登先生之门,先生爱某如子弟,某事先生如执经,盖有年于兹。
先生与他人言,或终日不当意,至某虽拂意逆志,莫不为之解颐。
世有从师于千里,尚友于异代,而同人于门,适相值而不违。
其死也,哀斯文之不幸,吊生民之无禄;
其葬也,只鸡斗饭,窃慕古人之义,匍匐奔走,泫然而哭吾私。
呜呼,已而已而!
哀哉,尚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