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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进之行状(代人) 南宋 · 薛季宣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九六、《浪语集》卷三四
绍兴二十七年,故侍郎张公九成温州,初下属部惇礼贤者,以美风俗,郡长老上楠溪里人刘君乡行,张公以书致酒馈曰:「公孝于亲,悌于长,孝义闻于乡里,敬致州郡礼焉」。
既而力延请君正州学
初,君以风谊为乡闬信服,虽强悍小人素难与言者,于君无不敬爱。
里有争竞,辄就平处,或为不善于室,率自警曰:「刘学正得无知之乎」?
同郡贾司理如规与君俱以善称,一乡人士谚曰:「适乐成不见贾元范,楠溪不见刘进之,是浮洞庭而不尝之食也」。
其见重于时如此。
君讳愈,字进之,幼颖悟,笃志于学,试郡三舍,娄入优等,荐丁艰棘,不克荐。
四十弃场屋,游志于浮图氏学,号无相居士
其先世友爱,至君兄弟益雍睦,三世同居,无一言之间。
君问不及生计,弟某亦任之不疑,视兄弟子若己子然,皆终始如一日。
家豪于赀,未尝以讼至官府,或加之无礼,往往笑不与校。
君为人方整,至诚出于天性,不妄言笑,终日危坐,凛如也。
盛暑不解衣带,接物温粹,见者必肃,向人无纤芥之伪,而莫敢欺以不情。
闻人之善,喜见辞色,常称引以训子弟。
见称人之恶者,谢曰:「幸毋及此」。
知识有过,时时面为告导,退不以语人。
尝止僧舍,有窃君卧具而得者,君曰:「是非吾物」。
即以予之。
善与人交,少所与游皆知名士;
赈其贫者,至为解衣倾囷。
盖不一再,然常不待其有请,后多赖以卒业,为世显人。
客来无贵贱,掇餐见之无倦色,有求无不遂其所欲。
或以无择为訾,君曰:「吾以救穷而已」。
其门故多贫士,至者相踵,君未始以有亡为辞。
其饮食之不事丰腆,资之亦不过厚,所济甚博,其施得以有常。
行道虽饥,不先僮奴而饭;
当食而见饿夫,常推食命之食。
轻于财,笃于义,忧人之忧,不啻于己;
乡里利害,必以身为倡始,力兴除之。
临事有立,摧挠百端不为沮。
乡人之丧,贫而不能举者,每敛以棺而葬以地,且资金以佐其费。
歉岁为糜待饿者,率以为常,称贷必先最贫下者。
或谓君将无所取偿,君曰:「能偿者人已与之,吾独不忍此为沟中之殍耳」。
焚券已责不少靳。
己巳秋旱,明大饥,君博谋赈赡之。
其家山樵采不禁,恣民伐薪鬻之以自给。
择地不毛、道崄巇者,买庸锄治,又身请贷于州,诣州教授,丐为先容,教授为君具食,君不下箸,曰:「乡人饿且死,尚忍安食于此邪」?
在坐客竦然起,从君见州将州将虑民逋负,难其请,君即乞以家砧基簿为质,得米三百斛,归与并乡大家分计近居之下户给之,贫者咸赖以活。
其秋,君独不收前贷,代出私廪还官。
甲申春,不雨者三月,大无麦苗,农田不复播种,方仍岁困飓风,因之以饥疫,贫民挑蕨根舂餈充腹,或尽室胀死去,而操觚以乞者载路。
守倅俱阙,莫有任赈民事者。
合乡民雩祭吁嗟,至于感泣,因诣匦论奏,请发常平仓米以纾民急,仍降祠部度牒畀郡,转籴它道,以故端明张公阐乡典之旧,诒书约为己助,上为恻然听许,无一不如所乞。
郡太守袁公孚奉宣诏旨,司户刘公朔寔左右之,君与乡人徐谠求赈救之方,得赵清献公《救菑记》以献,袁公榜于座右,视以为法,为是生者得食,病者得药,死者得藏,孩提之委弃者得以长养,君之居里亦缘君得官米以给,全活无虑千万计,其端皆自君启之。
初,中溪有石障流,号石断,自溪滨潮民之架木为㩠,鄢水以捕鱼者几二十处,舟行多覆溺患。
君与同闬陈常顾民聚石,更石断水道,白县撤㩠去之,溪流遂安
君既功存乡人,乡人莫不倚君为命,士夫之贤,闻君名者以未及识面为恨。
享年七十有一,以乾道二年七月一日卒,属纩,精爽不乱,自为韵语二十四字,仍遗书戒子孙以俭约,近乡居人识与不识,无不嗟涕,至有为佛事资冥福者。
有诗词杂著一编,藏于家。
先夫人周氏蚤世。
后夫人韩氏,生子七人,士直、某某,士享先君卒。
君虽布衣,有经济大志,读书讲论,事绪纷遝不暂休,闻国有难,戚然忧形于色。
方腊起,妖人吕师囊趣和之反黄岩,陷乐清,犯楠溪,抵菰田管界,巡检陈莘以郡兵三百人拒之,居人惴恐,多逃去。
君始壮岁,奋不顾曰:「寇至则吾乡无噍类,忍相随为身地邪」!
因自赞从讨贼。
贼军依山壅水为固,陈径进有轻贼心,君曰:「贼营凭据岩险,官兵素不习,利诱致平地,乃可击耳」。
陈不能用,君辞不行,官军半渡溪,贼决积水灌而下,官军大败,陈与乡豪李徽及其弟充死焉。
君以二李公赠恤不加,为之传,以表见于世。
甲戌岁比不登,诸乡艰食,奸人欢起,托借粮为辞,警劫乡疃,稠树村党最悍,水陆为不通。
郡遣邑尉图之,尉止中道不敢进,欲起乡兵讨捕,君曰:「人心方摇,当填以静,临以白刃,必将激而为乱矣」!
单马至渡潭酒坊,呼酋首二三人命坐,谕以祸福,皆幡然感动,即日罢归,它党亦闻风而定。
郡盐课积增,至己巳岁,岁七十四万八千五百斤,有司艰于趣办,辄赋于民,寸产之家无免者,按月征敛,吏缘为奸,类略豪强而增敷,细民系缧于官无虚日,因以破家者不可计。
君遣士直偕乡人王大充诉于监司台省,得免增敷数万斤。
犹以未足宽民,遣甥卢纬偕士直复言户部,请蠲岁课之半。
时司邦计者聚敛方急,甥子久客,困沮而归,君又遣之。
始末六年,费损家赀钜亿计,沮挠非一,君巀然无倦,虽一饷顷常疚怀。
最后州人龙图阁学士何公溥贵于朝,为主张是,减年额二十五万二百斤,尽罢下户科抑,而上户所出亦轻。
众始笑君之迂,既乃喜其干而能立。
今皇帝即阼,诏书求直言,君以今方边兴,取《守方略要》,有人之,至如内治所不可缓,著书曰《内治详览》以进,陈自治之策在清其源,凡十数条,皆切治道,奏下三省看详,不报。
君曰:「臣虽微,有补圣治,顾主上未深察耳」。
复因郡置录进,后朝廷施行数事,大略与君论合。
世之好议论人者,妄意君之自奉简素,急于利物。
晚喜读西方书,不爱金钱,佐营塔庙,谓修福田利益。
不知君之才器,诚有大过人者,不为世用,故不难施予,放意物外以自适。
所为数事虽得时闻,人有不能办,而君居党里,处之裕如,用行谊信重于州闾间,非一日之积也。
士直等卜以岁二月某日,葬君于某乡某山之原,将葬,录君行实属某状其平生。
某少从君游,知君为悉,是固朋友之职,无所复辞,为次比以待立言君子为之铭。
虽不文,亦将托君之名以传不朽云尔。
宜人林氏墓志铭1182年 南宋 · 陈傅良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六、《止斋先生文集》卷四七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建炎间,天子柬拔民誉之士,一日而除台谏官四人:赵鼎黎确沈与求,而其一人监察御史惇礼者,福州长溪杨君也。
御史生缜,今以朝奉郎致仕;
朝奉兴宗,尝为尚书郎,出知处州,徙严州
余所为铭林氏宜人之墓者,朝奉之配、严陵后母也,盖名家三世矣。
严州使人谓余曰:「始吾大父连以郎官御史召不起,晚日益窭。
兴宗生四岁矣,而吾母死。
母贤可赖,大父日夜念之不乐也,而求继于母家,是为宜人
宜人虽归,不及大父顾托,然竟成其意,有信士不能然者。
兴宗不善为言,犹能言一二以图铭于子也。
宜人嫁橐费且尽,而刘氏姑死,吾父至无以买棺歛。
哀乱,计不知所出。
宜人泣谓曰:『不有吾头上一金钗乎』?
鬻之,而棺具。
兴宗之为太学诸生也,使遗之金若干两,曰:『吾所纺绩得此,以资汝』。
兴宗之得树立其身以答元母者,宜人之赐也。
吾父从事临安,以其暇问养生于恩州李处士,得其方,一切屏事务自寿。
宜人故清薄,亦即将顺,毁饰饭菜,为浮屠氏学,以迄偕老。
呜呼!
以大父之不乐念此也,至此而皆如其托言无咎
兴宗悲不能铭。
若遂不铭,岂唯宜人,何以慰大父于土中」?
宜人,余同郡平阳县人、通奉大夫林公祀之季女。
严州考试乾道八年进士,而余又辱为门下士。
夫论述乡党之美与诸老先生家事,以著之后世,抑余志也。
宜人二十三岁嫁,又四十五岁卒,卒一岁若干日而葬,实淳熙九年十有一月某日。
女婿陈万章、孙男女四人。
铭曰:
余尝过括苍,见其人。
乐道太守之贤,而逮事父母之荣。
龟井之原,今为此铭。
孰无人心?
其永勿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