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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罢枢密使嘉祐八年四月 北宋 · 富弼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宋名臣奏议》卷七五
臣妻妾晏氏,于今月九日,入内浇奠仁宗皇帝及奉慰皇帝、皇太后,伏蒙圣慈,宣赴御座前,问臣所患次第,仍令说与臣者。
晏氏至家,以陛下宣问之语尽说向臣。
愚夫愚妇,相对感泣。
所蒙问臣肌体因甚不大瘦弱,伏缘臣所患,只为元初左胫疮口径方七八寸,走失气血极多,至今此一支自胯股下至膝腕,酸软无力,即于赃腑若无相干,所以肌体不至大段羸瘦。
然比来请假以前饮食减半,盖由端坐,绝少运动所致也。
又问臣因甚不只在京将息,须乞出外。
伏缘臣在假半年以上,已是大段多时,又相度得所患全无减退,向去朝参,卒未有期,久占重位,密院阙人干当,事体不便,臣心不自安,所以乞一闲郡养疾,所贵不妨朝廷别差人密院供职。
兼为臣年命见在一倒射运中,据术者云,是甲辰年正月生,目下大运到壬申,壬来射甲,事属不顺,故谓之倒射。
倒射者,为灾至深。
甲本主禄,于法合射却禄位,所以须著罢权减禄,方可应得天灾,即灾祸有所减。
夫天灾者是天降谴怒也,今若不顾天怒,并无恐惧之心,依旧执大权,请厚禄。
扬扬然出入朝廷,日在帝王左右,奉行天下赏罚,则天须增其谴怒,臣必死矣。
臣实则惧天怒,恐遂死灭,是故以此血恳上告君父,欲乞暂罢极职,出守一郡,权位俸都且减削。
则上天知臣有畏天之心,肯舍重权厚禄,其倒射灾祸虽不能全免,或不致于死灭。
所以切告陛下,欲乞一郡者,只为此也。
又问臣若是臣寮有灾便要回避,帝王有灾不知甚处回避。
此益足以见陛下眷臣至厚,留臣至切之意也,臣将何以报如此恩德?
然《礼》曰「儗人必于其伦」,帝王与臣下不是伦类,不可比儗。
况又圣凡绝然不同,岂可同日而语哉?
大抵臣下有灾,为官者须是罢权位、减俸禄,退就闲散之地,即灾患稍息矣。
无禄者须是谨身省事,杜门不出,畏惧官方条法,即刑祸亦轻矣。
帝王所具之福,与天地等,然亦不能无灾。
若有灾眚动于天下及宗庙社稷,尤须恐惧修省,上畏天命,小心翼翼,兢兢业业,求民间疾苦,罢宫禁奢侈,以至减珍膳、撤声色、身衣素服、不御正殿,此乃帝王回避灾谴之道也。
茍或以天子自尊,傲忽天命,但极己欲,不恤人事,谓神道至幽而不足信,谓天灾难考而不足忧,积累凶灾,直至成祸,而天不降祐,人不归心,则大事去矣。
其甚者以至流离播越,覆亡宗社,天下四海,遂属他姓。
以此观之,与夫臣下一身之灾、一命之殒,规规屑屑,其大小岂不甚异乎?
又问云,赐此物去充医药之费,因甚须更辞逊。
臣前来苏利涉、陈承礼传宣,回时已曾各具手劄子极陈愚恳,今更不敢重叠布叙,恐烦圣听。
大抵只是为私家闲居,并无分毫勤效,坐受厚赐,于臣实是不安,又绝无使用之处,所以不敢承领。
屡烦君父之命,实知死罪,不是饰逊,掠取虚名。
今既丁宁戒谕,更不敢避,谨已祗受,上感圣恩。
其前后陈乞情理,更望陛下稍回天造,略赐矜察,臣的是忧死,须至恳告圣慈,乞与臣残喘。
一二年间,或得不死,却再受陛下驰策,亦不为晚。
臣因上答圣问,不免喋喋哀鸣披沥。
濮议本末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四、《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二○
英宗皇帝初即位,既覃大庆于天下,群臣并进爵秩,恩泽遍及存亡,而宗室故诸王亦已加封赠。
濮安懿王,上所生父也,中书以为不可与诸王一例,乃奏请下有司议合行典礼(奏状具别卷。),有旨宜俟服除,其议遂格。
治平二年四月,上既释服,乃下其奏两制,杂学士待制礼官详议。
翰林学士王圭等议濮安懿王高官大国,极其尊荣而已(其议状具别卷。)
中书以为赠官及改封大国,当降制行册命,而制、册有式,制则当曰「某亲具官某可赠某官,追封某国王」,其册则当曰「皇帝若曰:咨尔某亲某官某,今册命尔为某官某王」;
濮王于上父子也,未审制册称为何亲,及名与不名。
乃再下其议。
等请称皇伯而不名(其议状具别卷。)
中书据《仪礼·丧服记》云「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又据开元开宝《礼》皆云「为人后者为其所生父齐衰,不杖期,为所后父斩衰三年」,是所后、所生皆称父母,而古今典礼皆无改称皇伯之文
又历检前世以藩侯入继大统之君,不幸多当衰乱之世,不可以为法。
汉宣帝光武,盛德之君也,皆称其父为皇考。
而皇伯之称既非典礼,出于无稽,故未敢施行。
乃略具古今典礼及汉孝宣光武故事,并录皇伯之议,别下三省集官与台官共加详议。
未及集议,而皇太后以手书责中书不当称皇考,中书具对所以然(其对劄子具别卷),而上见皇太后手书,惊骇,遽降手诏罢议,而追崇之礼亦寝。
后数日,礼官范镇等坚请必行皇伯之议,其奏留中,已而台官亦各有论列。
上既以皇太后之故,决意罢议,故凡言者一切留中。
上圣性聪睿英果,烛理至明,待遇臣下,礼极谦恭,然而不为姑息,台官所论濮园事既悉已留中,其言他事不可从者又多寝而不行。
台官由此积忿,出怨言,并怒中书不为施行。
中书亦尝奏云:「近日台官忿朝廷不用其言,谓臣等壅塞言路,致陛下为拒谏之主。
乞略与施行一二事」。
上曰:「朝廷当以至公待天下,若台官所言可行,当即尽理施行,何止略行一二?
若所言难行,岂当应副人情?
以不可行之事勉强行之,岂不害事耶」?
中书以上语切中事理,不敢更有所请。
上仍问曰:「所言莫有可行而未行者否」?
韩琦下相顾曰:「实无之」。
因曰:「如此则未有」。
是时杂端御史数人皆新被擢用,锐于进取,务求速誉,见事辄言,不复更思职分,故事多乖缪,不可施行。
是时京师大雨水,官私屋宇倒塌无数,而军营尤甚。
上以军士暴露,圣心焦劳,而两府之臣相与忧畏,夙夜劳心竭虑,部分处置,各有条目矣。
是时范纯仁新除御史,初上殿,中外竦听所言何事。
而第一劄子催修营房,责中书何不速了,因请每一营差监官一员。
中书勘会在京倒塌军营五百二十坐,如纯仁所请,当差监官五百二十员,每员当直兵士四人,是于国家仓卒多事阙人之际,虚破役兵二千人当直、五百员监官
而未有瓦木笆箔,一并兴修未得。
其狂率疏缪如此。
故于中书聚议时,臣修不觉笑之,而台中亦自觉其非。
后数日,吕大防再言乞两营共差一官,其所言烦碎不识事体,不可施行,多类此。
台官不自知其言不可施行,但怨朝廷沮而不行,故吕大防又言,今后台官言事不行者,乞令中书具因何不行报台。
其忿戾如此,而怨怒之言渐传于士大夫间。
台官亲旧有戏而激之者曰:「近日台官言事,中书尽批进呈讫,外人谓御史台为进呈院矣」。
此语甚著,朝士相传以为戏笑,而台官益怏怏惭愤,遂为决去就之计,以谓因言得罪,犹足取美名。
是时人主圣德恭俭,举动无差失,两府大臣亦各无大过,未有事可决去就者,惟濮议未定,乃曰此好题目,所谓奇货不可失也,于是相与力言。
然是时手诏既已罢议,皇伯、皇考之说俱未有适从,其他追崇礼数又未尝议及,朝廷于濮议未有过失,故言事者但乞早行皇伯之议而已。
中书以谓前世议礼连年不决者甚多,此事体大,况人主谦抑,已罢不议,有何过举可以论列?
于是置而不问。
台官群至中书,扬言曰:「相公宜早了此事,无使他人作奇货」。
上亦已决意罢议,故言者虽多,一切不听。
由是台官愈益愧耻,既势不能止,又其本欲以言得罪而买名,故其言惟务激怒朝廷,无所忌惮而肆为诬罔,多引董宏朱博等事,借指臣某为首议之人,恣其丑诋。
初,两制以朝廷不用其议,意已有不平,及台宪有言,遂翕然相与为表里。
而庸俗中下之人不识礼义者,不知圣人重绝人嗣,凡无子者明许立后,是大公之道,但习见闾阎俚俗养过房子及异姓乞养义男之类,畏人知者皆讳其所生父母,以为当然,遂以皇伯之议为是。
台官既挟两制之助,而外论又如此,因以言惑众云:「朝廷背弃仁宗恩德,崇奖濮王」。
而庸俗俚巷之人至相语云:「待将濮王入太庙,换了仁宗木主」。
中外汹汹,莫可晓谕。
而有识之士知皇伯之议为非者,微有一言佑朝廷,便指为奸邪。
太常博士孙固尝有议请称亲,议未及上,而台官交章弹之。
由是有识之士皆钳口畏祸矣。
久之,中书商量,欲共定一酌中礼数行之,以息群论,乃略草一事目进呈,乞依此降诏云:「濮安懿王是朕本生亲也,群臣咸请封崇,而子无爵父之义,宜令中书门下以茔为园,即园立庙,令王子孙岁时奉祠,其礼止于如此而已」。
乃是岁九月(忘其日矣)
上览之,略无难色,曰:「只如此极好,然须白过太后乃可行,且少待之」。
是时渐近南郊,朝廷事多,台议亦稍中息,上又未暇白太后中书亦更不议。
及郊禋既罢,明年正月台议复作,中书再将前所草事目进呈,乞降诏。
上曰:「待三两日间白过太后,便可施行矣」。
不期是夕忽遣高居简曾公亮宅降出皇太后手书,云「濮王许皇帝称亲」,又云「濮王宜称皇,三夫人宜称后」,与中书所进诏草中事绝异,而称皇、称后二事,上亦不曾先有宣谕。
从初中书进呈诏草时,但乞上直降诏施行,初无一语及慈寿宫,而上但云欲白过太后然后施行,亦不云请太后降手书。
此数事皆非上本意,亦非中书本意。
是日韩琦以祠祭致斋,惟曾公亮、赵槩与臣修在垂拱殿门阁子内,相顾愕然,以事出不意,莫知所为,因请就致斋处召韩琦同取旨。
少顷至,不及交言,遂同上殿。
前奏曰:「臣有一愚见,未知可否」?
上曰:「如何」?
曰:「今太后手书三事,其称亲一事可以奉行,而称皇、称后,乞陛下辞免。
别降手诏止称亲,而却以臣等前日进呈诏草以茔为园,即园立庙,令王子孙奉祠等事,便载于手诏施行」。
上欣然曰:「甚好」。
遂依此降手诏施行(手诏具别卷)
初,中外之人为台官眩惑,云朝廷尊崇濮王,欲夺仁宗正统,故人情汹汹,及见手诏,所行礼数止于如此,皆以为朝廷处置合宜,遂更无异论。
惟建皇伯之议者犹以称亲为不然,而吕诲等已纳告敕,杜门不出,其势亦难中止,遂专指称亲为非,益肆其诬罔,言韩琦交结中官苏利涉高居简,惑乱皇太后,致降手书,又专指臣修为首议之人,乞行诛戮,以谢祖宗。
其奏章正本进入,副本便与进奏官,令传布。
等既欲得罪以去,故每对见,所言悖慢,惟恐上不怒也。
上亦数谕中书云:「等遇人主,无复君臣之礼」。
然上圣性仁厚,不欲因濮王事逐言事官,故屈意含容久之,至此知其必不可留,犹数遣中使还其告敕,就家宣召。
既决不出,遂各止以本官除外任。
盖濮园之议自中书始初建请,以至称亲立庙,上未尝有一言欲如何追崇,但虚怀恭己,一付大臣与有司,而惟典礼是从尔。
其不称皇伯,欲称皇考,自是中书执议,上亦无所偏执。
等累论,久而不决者,盖以上性严重,不可轻回,谓已降手诏罢议,故称伯称考一切置而不议尔,非意有所偏执也。
上尝谕韩琦等云:「昔汉宣帝即位八年,始议追尊皇考。
中书所议,何太速也」!
以此见上意慎重,不敢轻议耳,岂欲过当追崇也?
至于中书,惟称号不敢用皇伯无稽之说,欲一遵典故耳,其他追崇礼数,皆未尝议及者,盖皇伯皇考称呼犹未决而遽罢议,故未暇及追崇之礼也。
其后所议,止于即园立庙而已。
等广引哀、桓之事为厚诬者,皆未尝议及也。
初,等既决必去之意,上屈意留之不可得。
赵瞻者在数人中尤为庸下,殊不识事体,遂扬言于人云:「昨来官家但不曾下拜留我耳」。
以此自誇,有得色。
吕诲亦谓人曰:「向若朝廷于台官所言事十行得三四,使我辈遮羞,亦不至决去」。
由是言之,朝廷于濮议岂有过举?
台官岂是上本意?
等决去,岂专为濮议耶?
士大夫但见等所诬之言,而不知濮事本末,不究等用心者,但谓以言被黜,便是忠臣,而争为之誉。
果如等所料,等既果以此得虚名,而荐等者又欲因以取名。
夫扬君之恶而彰己善犹不可,况诬君以恶而买虚名哉!
呜呼,使等心迹不露而诬罔不明,先帝之志不谕于后世,臣等之罪也,故直书其实,以备史官之采。
黜责欧阳修治平三年正月 北宋 · 吕诲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八、《宋名臣奏议》卷八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
臣等今月二十四日,列章论奏濮王典礼,虽去殊号,首议之臣未加显黜。
及乞正臣等不合纳告去职之罪,依前居家俟命,并未蒙开纳。
上忤威颜,戮有馀责,内存忠愤,死而后已。
伏缘臣等本以欧阳脩首启邪议,诖误圣心。
韩琦等依违附会,不早辨正。
累具弹奏,乞付朝典。
近睹皇太后手书,追崇之典,并用哀、桓衰世之事,乃与政府元议相符。
中外之论,皆以谓韩琦密与中官苏利涉高居简往来交结,上惑母后,有此指挥
盖欲归过至尊,自掩其恶,卖弄之迹,欲盖而彰,欺君负国,乃敢如此。
陛下知其不可,急降手诏,虽去殊号,然而尚许称亲。
复建议之罪,未正典刑。
陛下纵以辅臣同议,势难全责,而脩为首恶,岂宜曲贷?
凡人臣得罪君上,犹或可赦。
脩乃得罪祖宗,故无可赦之理。
自来大臣有过,为宪司所劾,例皆阖门忧畏,拜章引咎。
盖权势之臣,理当如是。
今脩气貌扬扬,出入如故。
又复巧作奸状,荧惑中外。
陛下圣鉴清明,观脩为人,稍失控御,何所不至?
伏望特出圣断,将脩黜责。
臣等亦有不合纳告去职之罪,亦乞一时施行。
臣等虽死之日,犹生之年。
臣等与脩理不两立,脩苟不黜,臣等终无就职之理。
乞议欧阳修韩琦之罪奏治平三年正月 北宋 · 吕诲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
外人皆言韩琦高居简苏利涉眩惑母后而降手书,陛下知其不可,亟颁手诏。
其信否不可得而知尔,内臣表里矫托,以惑中外,为臣不忠,无大于是。
臣以为忠于先帝之臣,必能忠于陛下,如,负违先帝,罔昧母后,岂得尽忠于陛下?
宜审思明察,无贻悔于后也。
乞以臣此章下百官共议欧阳修首恶、韩琦高居简等眩惑母后之罪。
不然,天下之疑不能释,君父之谤无以辨。
定国军节度观察留后光禄大夫检校工部尚书使持节同州刺史御史大夫青州兼管内堤堰桥道劝农使京东东路安抚使兼本州兵马都总管上柱国河间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一百户食实封二百户侍中向公墓志铭熙宁九年七月 北宋 · 沈括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九五、《长兴集》卷二八
向为邑于商之世。
国于东方者,太岳之后,群姜世为诸侯,踰济而南,邑于龙亢之墟。
别而宋游者,其子孙为向氏。
公讳经,字审理世居京师
太师尚书令中书令曹国公瑀之曾孙,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赠太师尚书令中书令唐国文简公敏中之孙,驾部员外郎、赠尚书令传亮之子,而今皇后之父。
母晋国夫人吴氏,燕国长公主之子。
景祐二年,以晋国请,补试秘书省校书郎
后八年,魏国大长公主表授秘书省正字,八迁为虞部员外
治平三年,上在藩,纳后于颍宫,越迁庄宅使
国夫人丧去官。
服除,即旧官,拜嘉州团练使,改光州,迁潍州防禦使明州观察使
侍祠南郊,拜定国军节度观察留后,累加光禄大夫上柱国,食河间侯千一百户,实封二百户
历监在京都茶库布库、京南榷货务,知越州山阴青州千乘县
晋国已老,青州负海,霾雨晴泾,变发不常,而县令常出按事,不便于养,求还京师
诏听解千乘还。
岁馀,复起勾当在京抽税、竹木务
熙宁元年提举集禧观
明年出知陈州
始到,亲阅系囚,察其间有冤者,取其械著他囚,曰:「此宜死而吏乃欲慢,谩杀无罪乎」。
立改系穷治,冤者狱申而使者自以为无恨。
未数月,狱已具,死得傅生议者三人。
西华掠囚死累中,后数更验治,皆信,以为无他。
公一见,得其诈,敕吏收令,一府皆缩气,莫敢欺。
是时,朝廷方新法度,以事责吏,而吏或不称。
公以谓京师之所出,而三辅肘腋相维持,首宜行天下法,不可以他郡自比,率其僚属日夜攻讲考论,凡诏令至州者,即推明施下。
民便公之令,而州以大治。
大雪,公将弛公私僦钱以宽贫民,有司持文以为不可。
公曰:「是固吾责也。
然上使我守陈,陈之民穷且死,独非我责欤!
顾事有后先缓急,守自为之,不尔累也」。
故事,方镇别给库钱飨军,不隶州府,自以亲吏领之,岁杪上计,则入其馀。
公斥库钱付之主藏,给州府之费有馀,则归之有司。
至还,不持一钱归。
罢陈,更蔡州,又易河阳
时旱蝗,人多饿而州少,不足遍饷。
公乃自出俸田,得其租数百斛以饲饿者。
于是民争出佐公施,人不加歛,而有馀之益出。
未几移徐州
上以公久处外,不欲复劳以事,召还,提举景灵宫新昌里开大第以赐之。
人以公出入朝廷,名誉贵重,视天下之事弃之其心,不啻若毛毫之轻。
而公方且惕然自歉,曰:「方朝廷有为时,大夫茍患无智能,于此时不能有所操任以报天子,乃欲自宁耶」?
连表请外。
会薛中有大狱,岁饥,青、齐间盗数发,于是以公知青州
辞对便殿,赐坐语甚久。
既行,使尚宫燕,遣有司供帐都东门,三宫使者皆在,观者墙立。
又发都坊车徒以给其行。
青人见公来,欢曰:「我识之矣。
是往千乘君,今复将德吾州乎」!
公亦以州事自任,考阅百职,抚摩调柔,钩樀刬革,殆无馀力矣。
于是且病,寝食为废,或莫知恤也。
久之而病且革,尤力起视事。
或谓之曰:「公病矣,无以州事与人乎」?
曰:「上遇我厚,顾不能自力,忍敢畏死」!
他日病间,趣召还阙,乃始以印授使者,遂行。
熙宁九年二月乙未淄州,卧遂不起,年五十有四。
上闻震悼,朝不御者三日,命侍持诏迎公之丧于淄,中宫出哭于新昌第。
二月丙辰,公之丧至自淄,天子遣使临奠。
庆寿、宝慈宫交遣谒者,吊馂道中,鞭靮相望,中宫亲临其丧于国门之外。
戊午,以侍中告其第。
右正言宝文阁待制常秩摄鸿胪卿入内内侍省副都知苏利涉典护穿复,给太常卤簿。
七月辛酉襄事于开封府开封县丰台村,即祖茔以葬。
夫人李氏,魏国长公主从子、赠右领军卫将军文旦之子,封齐国夫人
继室张氏,兵部郎中中庸之子,封商国夫人
皆先公捐其家。
女一人,坤宁殿也。
子男五人:宗愈,早世;
宗回宗良内殿崇班閤门祗候
其二殇也。
女子未嫁者三,卒于室者二。
诸孙子男四。
公庄厚孝谨,居晋国丧,饘粥踰月,尝刺血写佛书,菜食以终丧。
居处质约,不以贵势近戚自异。
常奉祠太祖皇帝别庙,坤宁殿召见行宫,勉公以忠恪尽节,而公亦以善事三宫为劝,卒皆不及其家。
公以吏事自喜,至以贵显,事无大小,故自省决。
虽有司出纳课罚细事,大吏常所藐者,公必自为之。
以谓事或藏于其间,而变故之生常在于所忽。
故所至,事以不废,而民爱之,行则遮门请留,去而见思,可谓有恩矣。
至其寿夭报施,凡所谓有命者,岂公之所憾者?
铭曰:
大岳之姜,昔荒东嵎。
支睽而南,厥启向墟。
偾邦族离,氏别为向。
中世有闻,自宋而降。
或蹶或骞,宅无常土。
肆生唐公,始大厥绪。
汸汸其原,衍衍其流。
后谁申之,公有令猷。
皓皓其流,其原驿驿。
帝嘉有子,乃俪天极。
公仕之初,靡职不宜。
有兹士民,益艰初时。
公之云来,莫公瑕疵。
逮其既去,无时公思。
周流藩翰,四旟有翩。
入侍帝宸,都俞燕言。
劳贤宠隆,孰与比蕃。
公去青州,先君之从。
乐仪具将,哀荣初终。
丰台维宇,浚丘在户。
我裒其阻,久山如舞。
莓莓,颐丘之岿。
匪艰伊施,有燕孙子。
朝服法物库苏利涉高居简提点御批元丰元年八月壬子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八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一
朝服法物库可依郊庙祭器库例,差皇城使海州团练使入内副都知苏利涉文思使忠州刺史内侍押班高居简提点,自今不隶提举司
李奉议墓志铭元符二年五月 北宋 · 李昭玘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一五
公讳众,字仲师
李姓所出,见四方尤多。
公之族自五代钜野著姓,后别葬金乡,今为金乡人
曾祖绾,隐德不仕。
祖义,赠尚书度支郎中
考定,以儒学起家,真宗朝屡上所为文章,眷奖甚渥,将使数路,以风绩闻,终尚书工部郎中直史馆,赠金紫光禄大夫
永嘉郡太夫人马氏,所生仁寿县太君吕氏。
金紫弃养,公方数岁,哀毁如成人,用遗表恩补太庙斋郎
既长,力学,喜慕名节,不苟去就。
初调大名府朝城县,年尚少,人多易之。
会夜有狱变,劫吏卒将遁,喧闻于外,公徒步径往叱之,皆辟易就缚。
再调恩州司理参军
守武人,以气厌其僚,遇事强愎,人莫敢争。
狱有重系,辞说承,辄语公易其情,公持不可,守色厉,公徐曰:「吏有法守,安敢以私意轻重,不然当自主,何必付吏,幸得罪去,无愠」。
守知其不能夺,竟从之。
汝州鲁山县令,境土多榛莱,民力不足。
河朔荐饥,诏许流民占垦,公诱掖安集,至者如归,未数月年谷大登,百室熙饱,公上之输数倍他邑。
大理寺丞,差知棣州商河县,求便亲,改单州鱼台
推行方田事,详而不搅。
河北提举常平司荐公镇宁军节度判官管勾常平事,迁太子中舍,绯鱼。
官制行,改通直郎
河决小吴,坐免。
继丁仁寿君忧,服除,签书宁判官事,迁奉议郎
元祐初秋大雨,汴泗暴溢,下阨二矼,水回洑不得去,薄府东门,自城窦中入,沸出平地,视府库尤殆。
守者仓倅无策,公为发宝丰监废铁钱塞之,势遂息。
居人避患,走丘陵不得下,三日无食,具粮糗舟楫,俾载而归,人赖以免。
官满,通判潞州
潞大府,守臣多通贵,不亲吏事,弊滋久。
苗庄敏公以疾解殿帅,赐保康军节领州事,至则卧阁自养,吏敢慢,文移阅月不省,动盈几格。
属在告,公摄事,一切惩责,不旬日称治。
部使者过谓公曰:「比文报甚速,非昔日潞州也,倚公良多」。
交章荐其才。
未几,经略司檄公按沿边城寨,奔走触然,道得疾归,遂不起。
元祐五年十二月八日卒于官舍,享年五十四。
比部员外郎仲渊之女,封寿安县君
公裕、公佐、公济、公远、公敏。
公裕累试礼部,早卒。
公祐、公济擢进士第公祐莱州莱阳县主簿,卒于官;
公济奉议郎通判溃州。
馀皆举进士
女适登仕郎晁损之、进士卞顾、奉议郎崔翰,皆卒。
次适奉议郎鲁穫、进千之。
孙十七人。
元符二年五月庚申葬于金乡县金山里左羊之原,从先兆也。
公魁伟有仪度,语气简重,与人交洞见城宇,久之益欢。
事亲笃孝,与仲兄成州相爱,老而不衰,怡怡如也。
居官求称职,不取虚誉,事至敢决,不以利害自谋。
治狱明恕,理可疑必争,辨雪得活者十数人。
属吏有过,召与款语,使知悔,终保任不疑。
其所存亦远矣,而位卑势迮,不足以行其志,中道而殒,士论惜之。
予尝与公同僚,所知为多,其子公济来乞铭,辄序其实,为之铭曰:
呜呼李公,有勇有谋。
不与物流,爱人而周。
我宝自求,而命不优。
俾世益修,祉禄是裒。
乃天尔酬,弗庸何尤。
作铭藏幽,以永公(《乐静集》卷二八。)
溃州:按宋无溃州,字当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