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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诗赋经义各以分数取人将来只许诗赋兼经状1089年10月18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七三、《苏文忠公全集》卷二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四、《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五二(第五册第四二八七页)、《咸淳临安志》卷五六、《文献通考》卷三一、康熙《钱塘县志》卷三四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元祐四年十月十八日龙图阁学士朝奉郎、知杭州苏轼状奏:右,臣今月五日,据本州进士汪溉等一百四十人诣臣陈状,称准元祐四年四月十九日敕,诗赋、经义各五分取人。
朝廷以谓学者久传经义,一旦添改诗赋,习者尚少,遂以五分立法,是欲优待诗赋勉进词学之人。
然天下学者,寅夜竞习诗赋,举业率皆成就,虽降平分取人之法,缘业已习就,不愿再有改更,兼学者亦以朝廷追复祖宗取士故事,以词学为优,故士人皆以不能诗赋为耻。
比来专习经义者,十无二三,见今本土及州学生员,多从诗赋,他郡亦然。
若平分解名,委是有亏诗赋进士,难使捐已习之诗赋,抑令就经义之科。
或习经义多少,各以分数发解,乞据状敷奏者。
臣曩者备员侍从,实见朝廷更用诗赋本末,盖谓经义取人以来,学者争尚浮虚文字,止用一律,程试之日,工拙无辨,既去取高下,不厌外论,而已得之后,所学文词,不施于用,以故更用祖宗故事,兼取诗赋。
而横议之人,欲收姑息之誉,争言天下学者不乐诗赋,朝廷重失士心,故为改法,各取五分。
然臣在都下,见太学生习诗赋者十人而七。
臣本蜀人,闻蜀中进士习诗赋者,十人而九。
及出守东南,亲历十郡,及多见江湖福建士人皆争作诗赋,其间工者已自追继前人,专习经义,士以为耻。
以此知前言天下学者不乐诗赋,皆妄也。
河北、河东进士,初改声律,恐未甚工,然其经义文词,亦自比他路为拙,非独诗赋也。
朝廷于五路进士,自许礼部贡院分数取人,必无偏遗一路士人之理。
今臣所据前件进士汪溉等状,不敢不奏,亦料诸处似此申明者非一。
欲乞朝廷参详众意,特许将来一举随诗赋、经义人数多少,各纽分数发解,如经义零分不及一人,许并入诗赋额中,仍除将来一举外,今后并只许应诗赋进士举,所贵学者不至疑惑,专一从学。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诗赋进士,亦自兼经,非废经义也。
回宣谕奏 宋 · 李曾伯
 出处:全宋文卷七八三一、《可斋续藁后》卷六
四月二十八日阁长刚中四月十四日恭奉圣旨宣谕,以臣二月间发过奏状,除已彻闻外,犹有四奏未达,令臣根刷。
臣自二月六日静江至三月三日凡共发八递,并是一样牌角发入军铺
有十一日一递乞改邕守者却幸无差迭,前后凡七递,中途俱为转入省铺,致此稽误。
臣久已差人根刷,今度皆彻圣听矣。
臣去冬恭准圣旨令经司遣官入安南,遂谕印应飞于正月间令廖扬孙者往。
今扬孙同其国所遣使人陈邦彦等以前月初八日回至邕州
扬孙先赍其国报经司牒,以前月二十七日回至静江府
其牒中别无它说,止是以去秋章表为问,及答劳问之礼。
臣得之扬孙,却云其国有告急之辞,具在章表,必是旦夕附唐世明同所解俘获李小哥到司,或先发章表来,臣续当缴奏。
今先据廖扬孙申到一行《日纪》,臣不敢私留,谨同安南国公牒真本并以缴申密院
以臣略观其所纪,大概其国主日照知向本朝,伪臣广度难测情伪。
广度专权,国人共嫉,日照退逊,不能制之。
扬孙且谓其国亦自有险,特以无备。
扬孙留其国仅十二日,其所酬答颇亦合宜,止是所言兵数大誇。
其中紧要一节,却是临别得之福建士人在彼间者,以为若鞑寇再至,则望遣兵以援,如奔命来归,则望开关以延。
扬孙又谓得于其使人之言亦如此(却了载于《日记》。)
即是以觇其意向亦诚危急,彼若果以此请,边头向后援之固难,纳之尤难,却之则又难。
臣前已具奏,只得令办一项劲兵,屯之境上,间以骑旅、舟师,以备应接。
若粮多则多调,非但援彼,亦以备我。
敢望陛下预赐处分秋防,早令赴戍,却容臣等随机应之。
凡此等委折,臣面与刘雄飞商议,已令知悉。
雄飞留此兼旬,以一行将士家累郑重,月末方到,在本司只是委曲津边,今日之早,方离静江前去矣。
广右连月未尝无雨,田土久乾易涸,近时及旬日,农情又复焦槁,连日祈祷虽应,尚未十分沾足。
所合并用具奏,伏乞睿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