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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夫尚书右丞王安礼父益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追封楚国公制 北宋 · 陆佃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〇二、《陶山集》卷一○
敕:先民有言:「国人称愿曰:幸哉!
有子如此,君子之所谓孝也已」。
朕率是道,以临卿士。
登用厥子,因隆其亲。
使名协位称,以大国人称愿之意
具官某父,允修厥猷,忠孝惟宝。
是产哲辅,来宁邦家。
克绍德门,以永誉处。
他人无一,尔有二人。
锡之土田,大启楚宇。
天下称愿,岂不伟哉!
新繁县三贤堂 北宋 · 樊汝霖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三、《成都文类》卷二九、《全蜀艺文志》卷三四、嘉庆《四川通志》卷四九、嘉庆《新繁县志》卷三七、《宋代蜀文辑存》卷四
吾友沈居中为新繁,以暇日访繁上故事,则得贤者三人焉。
其一唐宰相李卫公德裕文饶,其一我宋故赠太师王公益舜良,其一龙图阁直学士梅公挚公仪
三贤者,李卫公、王公尝为是邑,而公则邑人也。
居中于是即县署之东创为堂,绘三公像其上,榜之曰「三贤堂」。
既成,以书抵予曰:「其为我记之」。
呜呼!
卫公之事业文章,世传之、史载之详矣,而不书其为繁,岂以公勋烈如彼其崇,一县之政不足为公道欤?
观其节度西川所以治蜀,相武宗所以治天下,而所以治繁者可见矣。
逮今馀三百年,父老思之不忘。
以县署最大一四柏为公手所植,此与周人指甘棠以怀召伯何异?
前任人为此作「文饶堂」,后更名「卫公」,盖得之矣。
而堂宇褊小不称,及是居中彻而大之,并与王、梅祠焉。
王公始字损之,年十七,以文谒张公咏,奇之,改今字,祥符八年进士,后以殿中丞来为邑。
始至,有犯法者,乡所素嫉也,公条其奸上府,流恶处,自后一待以恩信,迄其去不更笞一人。
去而为韶州,终江宁府通判,位不满其德,则有子荆国文公,熙宁间相裕陵,以经术为天下学者宗师。
梅公天圣五年进士甲科,历台谏,言事有体,仁宗嘉之。
嘉祐二年,与欧、王、韩、范司贡举,得人甚盛,时苏内翰在得中,以笺谢诸公,而谓公为大臣元老。
其秋出守杭,天子赐诗宠其行,后徙金陵河中府以卒。
甚矣!
三人者之贤,天下所共知忻慕也,而居中独拳拳于繁,其于李卫公、王公不特取以励己思齐焉,盖以励来者也,乃若公则将为一邑劝焉。
或谓繁于成都剧邑,自梅公以来,擢巍科、跻显仕者不乏贤。
在熙宁为御史元祐初考功郎中知今潼川吕丞相、苏公皆贤之,则有若周公尹正孺
在今中兴为给事中,羽仪朝廷,蜀之仕者视为领袖,则有若勾公涛景山
何独一公仪氏哉!
居中曰:「然。
吾固知不可一二数,特取其所自始者尔。
而况梅居乡时,实与王相值,凡以诗往来者八十六,和易而思深,平淡而旨远,读之使人一唱三叹,大雅君子也。
吾喜其有补于风化,为刻石其祠矣。
有能登堂而瞻其像、读其诗,虽暴悍者,吾知其易直子谅之心,莫不油然为之生矣,以美化厚俗,未有捷乎此也,是岂小补哉」!
居中之论如此,诚有味其言也,予是以书之。
居中名卣予,金堂人建炎二年进士第三人
时以左奉议郎知县事,清慎强敏,县学、县南门一新,徵科以时,庭无留讼,逾二岁,人安之,唯恐其去也。
有不予信,视所作堂,亦足以知其人矣。
侯公说辞 北宋 · 刘敞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九二、《公是集》卷四八
天下之辩士,皆自以能排患释难,亡使存、危使安者也。
然而说有可以行,有不可以行。
子贡说野人,野人拒之,此不可行者也。
夫以楚之强,项羽之暴,其甚于野人明矣。
侯生一语而太公以归,其道奚出哉?
请试陈之。
项王曰:「汉使陆贾请太公乎」?
曰:「然」。
「然则楚与之乎」?
曰:「否」。
「何以不与也」?
曰:「汉急,寡人常宽之,危常存之。
汉得志辄欺寡人,寡人不忍与并立乎天下,是以不与也」。
曰:「噫,亦甚矣!
大王之厚于汉,有天下必矣。
天下之归汉,必矣。
楚之不得天下,必矣。
天下之不归楚,必矣。
何也?
臣请言之。
大王尝与汉临广武而军,当是之时,楚欲烹太公,而汉不救。
彼知杀人之亲者,不可以得志于天下,而可以致天下之怨,故不示楚以急也。
今何故而请之?
大王何以不遂烹太公」?
曰:「伯谓我为天下者不顾家,烹之无益,故不烹也」。
曰:「诚如伯言者。
今汉之意,其欲得其父者耶?
其外欲以得其父为请,内实使楚害之而致天下之怨以灭楚耶?
夫豪杰并起,以诛秦为事,秦既破矣,而战伐不息,使百姓父子肝脑涂地,至苦也。
楚与汉亦各有分地,今汉去其地而与楚争,彼自知智不若大王,勇又不若大王,故轻委其亲以邀怒众心,曰凡所为天下汹汹者,楚耳。
又出信使厚币,使天下见之,皆信汉用兵之不得已也,则人人致死于楚矣。
故曰『甚哉,大王之厚于汉也』。
大王不如归太公,明与汉分天下而王之,天下之人皆知大王之无负于汉也,又知汉之有分地也,彼虽欲欺其众复从事于楚,众不为用,虽强之不听,是汉孤也,大王之霸,可以万全。
今大王益留太公,汉亦怒其众,楚亦怠,汉亦益进,愿大王熟计之。
且夫为天下者不顾家,茍杀之无,则虽留之亦无矣。
茍杀之足以怨,则留之亦足以怨矣。
不识争天下者,使天下怨我利耶,使天下怨彼利耶?
两者愿大王计之。
臣非敢为汉谋得太公也,欲为楚谋取天下也。
臣之言用,则汉无辞以用其众,无名以行其诈,而天下定矣」。
本朝政要策下 其十 祠太一1049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五八 创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兴国中,兆太一于城南,用学士张齐贤、春官正楚芝领祠事。
齐贤等以为太一者五帝之佐,天之贵神,祠宜半祀天之礼又小损之
天子使加伶官百人,自昏祠至明,如汉制焉。
议经费劄子元丰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四一、《元丰类稿》卷三○、《曾文定公集》卷一、《南丰曾先生文粹》卷九、《黄氏日钞》卷六三、《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三、《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东都事略》卷四八、《容斋四笔》卷四、《文献通考》卷二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九、乾隆《建昌府志》卷六七、《续资治通鉴》卷七五
臣闻古者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使有九年之蓄。
而制国用者,必于岁杪,盖量入而为出。
国之所不可俭者,祭祀也,然不过用数之仂,则先王养财之意可知矣。
盖用之有节,则天下虽贫,其富易致也。
汉唐之始,天下之用常屈矣,文帝、太宗能用财有节,故公私有馀,所谓天下虽贫,其富易致也。
用之无节,则天下虽富,其贫亦易致也。
汉唐之盛时,天下之用常裕矣,武帝、明皇不能节以制度,故公私耗竭,所谓天下虽富,其贫亦易致也。
宋兴,承五代之敝,六圣相继,与民休息,故生齿既庶,而财用有馀。
且以景德皇祐治平校之:景德户七百三十万,垦田一百七十万顷;
皇祐户一千九十万,垦田二百二十五万顷;
治平户一千二百九十万,垦田四百三十万顷。
天下岁入,皇祐治平皆一亿万以上,岁费亦一亿万以上。
景德官一万馀员,皇祐二万馀员,治平幕职、州县官三千三百馀员,总二万四千员。
景德郊费六百万,皇祐一千二百万,治平一千三百万。
以二者校之,官之众一倍于景德,郊之费亦一倍于景德。
官之数不同如此,则皇祐治平入官之门多于景德也;
郊之费不同如此,则皇祐治平用财之端多于景德也。
诚诏有司按寻载籍,而讲求其故,使官之数、入者之多门可考而知,郊之费、用财之多端可考而知,然后各议其可罢者罢之,可损者损之
使天下之入,如皇祐治平之盛,而天下之用、官之数、郊之费皆同于景德,二者所省者盖半矣。
则又以类而推之,天下之费,有约于旧而浮于今者,有约于今而浮于旧者。
其浮者必求其所以浮之自而杜之,其约者必本其所以约之由而从之。
如是而力行,以岁入一亿万以上计之,所省者十之一,则岁有馀财一万万。
驯致不已,至于所省者十之三,则岁有馀财三万万。
以三十年之通计之,当有馀财九亿万,可以为十五年之蓄。
自古国家之富,未有及此也。
古者言九年之蓄者,计每岁之入存十之三耳,盖约而言之也。
今臣之所陈,亦约而言之。
今其数不能尽同,然要其大致,必不远也。
前世于雕敝之时,犹能易贫而为富。
今吾以全盛之势,用财有节,其所省者一,则吾之一也,其所省者二,则吾之二也。
前世之所难,吾之所易,可不论而知也。
伏惟陛下冲静质约,天性自然。
乘舆器服,尚方所造,未尝用一奇巧。
嫔嫱左右,掖廷之间,位号多阙。
躬履节俭,为天下先。
所以忧悯元元、更张庶事之意,诚至恻怛,格于上下。
其于明法度以养天下之财,又非陛下之所难也。
臣诚不自揆,敢献其区区之愚,惟陛下裁择,取进止。
按:元丰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垂拱殿进呈。
再议经费劄子1080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四一、《元丰类稿》卷三一、《曾文定公集》卷一、《南丰曾先生文粹》卷九、《东都事略》卷四八、《黄氏日钞》卷六三、《崇文古诀》卷二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九、《名世文宗》卷二二、《续资治通鉴》卷七五、同治《南丰县志》卷三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尝言:皇祐治平岁入,皆一亿万以上,而岁费亦略尽之。
景德官一万馀员,皇祐治平皆三万馀员,景德郊费六百万,皇祐治平皆一千万以上,是二者费皆倍于景德。
使皇祐治平入官之门多于景德者,可考而知,皇祐治平郊费之端多于景德者,可考而知,然后议其可罢者罢之,可损者损之,使岁入如皇祐治平,而禄吏、奉郊之费同于景德,则二者所省盖半矣。
则又以类推而省之,以岁入一亿万计之,所省者十之一,则岁有馀财一万万,所省者十之三,则岁有馀财三万万,以三十年之通计之,当有馀财九亿万,可以为十五年之蓄。
自古国家之富,未有及此也。
陛下谓臣所言,以节用为理财之要,世之言理财者,未有及此也,令付之中书
臣待罪三班,按国初承旧,以供奉官左右班殿直三班,立都知之。
又有殿前承旨班院,别立之。
端拱以后,分东西供奉,又置左右侍禁承旨借职,皆领于三班
三班之称亦不改。
初,三班员止于三百,或不及之。
至天禧之间,乃总四千二百有馀。
至于今,乃总一万一千六百九十,宗室又八百七十。
盖景德员数已十倍于初,而以今考之,殆三倍于景德。
略以三年出入之籍较之,熙宁八年,入籍者四百八十有七,九年五百四十有四,十年六百九十,而死亡退免出籍者,岁或过二百人,或不及之,则是岁岁有增,未见其止也。
臣又略考其入官之由,条于别记以闻,议其可罢者罢之,可损者损之,惟陛下之所择。
臣之所知者,三班也。
吏部东西审官,与天下他费,尚必有近于此者,惟陛下试加考察,以类求之。
盖有约于旧而浮于今者,有约于今而浮于旧者,其浮者必求其所以浮之自而杜之,其约者必本其所以约之由而从之,如是而力行,使天下岁入亿万,而所省者什三,计三十年之通,当有十五年之蓄。
夫财用天下之本也,使国家富盛如此,则何求而不得?
何为而不成?
以陛下之圣质,而加之励精,以变因循茍简之敝,方大修法度之政,以幸天下,诒万世。
故臣敢因官守,以讲求其损益之数,而终前日之说以献,惟陛下财择。
请改官制前预选官习行逐司事务劄子元丰四年八月八日1081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四一、《元丰类稿》卷三一、《曾文定公集》卷一、《宋会要辑稿》职官五六之六(第四册第三六二八页)、《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以陛下稽古正名,修定官制,今百工庶务,类别以明,其于讲求经画,皆出圣虑,弥纶之体,固已详尽。
然推行之始,去故取新。
窃恐百执事之人,素未谕于其心,习于其耳目,一日之间,或未尽知其任;
群吏万民,听治于上者,或未尽知所趋。
待夫问而后辨,推而后通,则必有烦阻之患、留滞之虞。
若图之于早,定之于素,则一日之间,官号法制,一新于上,而彝伦庶政,叙行于下,内外远近,虽易视改听,而持循安习,无异于常。
此臣所以区区之愚,庶有补于万一也。
今百司庶务,既已类别
若以所分之职、所总之务,因今日之有司,择可属以事者,使之区处,自位叙名分,宪令版图,文移案牍,讼诉期会,总领循行,举明钩考,有革有因,有损有益,有举诸此而施诸彼,有舍诸彼而受诸此,有当警于官,有当布于众者,自一事已上,本末次第,使更制之前,习勒已定,则命出之日,但在奉行而已。
吏部尚书,为六官之首。
试即而言之,其所总者选事也。
流内铨、三班、东西审官之任,皆当归之。
诚因今日之有司,择可属以事者,使之区处。
自令、仆射尚书侍郎、郎、员外郎,以其位之升降,为其任之烦简,使省书审决,某当属郎、员外郎,某当属尚书侍郎,某当属令、仆射,各以其所属,预为科别。
如此,则新命之官,不烦而知其任矣。
曹局吏员,如三班诸房十有六,诸吏六十有四,其所别之司,所隶之人,不必尽易,惟当合者合之,当析者析之,当损者损之,当者益之,使诸曹所主,因其旧习。
如此,则新补之吏,不谕而知其守矣。
宪令版图,文移案牍,讼诉期会,总领循行,举明钩考,其因革损益之不同,与有举诸此而施诸彼,有舍诸彼而受诸此,有当警于官、布于众者,皆前事之期,莫不考定。
如此,则新出之政,不戒而知其叙矣。
夫新命之官,不烦而知其任;
补之吏,不谕而知其守;
新出之政,不戒而知其叙。
则推行之始,去故取新,所以待之者备矣。
其于选事如此,旁至于司封司勋考功当隶之者,内服外服、庶工万事当归之者,皆推此以通彼,则吏部之任,不待政出之日问而后辨、推而后通也。
吏部之事,以通于百工庶职。
如此,则体虽至大,而操之有要;
事虽一变,而处之有素。
一日之间,官号法制,鼎新于上;
而彝伦庶政,叙行于下。
内外远近,虽改视易听,而持循安习,无异于常。
区区之愚,庶有补于万一者在此。
而臣愚浅薄,不知治体,贪于倾尽,而不知其言之妄。
采掇增损,实待圣断,惟陛下之所裁幸。
取进止。
张忠定 北宋 · 王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九八、《临川先生文集》卷七一、《容斋三笔》卷五、《宋元学案补遗》卷九
忠定公没久矣,士大夫至今称之,岂不以刚毅正直有劳于世如公者少欤?
先公年十七,以文见公,实见称赏。
遂易字舜良,时在升州也。
窃观遗迹,不胜感恻之至。
仁宗皇帝言事书1059年 北宋 · 王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愚不肖,蒙恩备使一路,今又蒙恩召还阙廷,有所任属,而当以使事归报陛下。
不自知其无以称职,而敢缘使事之所及,冒言天下之事,伏惟陛下详思而择其中,幸甚。
臣窃观陛下有恭俭之德,有聪明睿智之才,夙兴夜寐,无一日之懈,声色狗马观游玩好之事,无纤介之蔽,而仁民爱物之意,孚于天下;
而又公选天下之所愿以为辅相者,属之以事,而不贰于谗邪倾巧之臣。
此虽二帝、三王之用心,不过如此而已。
宜其家给人足,天下大治;
而效不至于此,顾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而风俗日以衰坏,四方有志之士,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久不安。
此其故何也?
患在不知法度故也。
今朝廷法严令具,无所不有,而臣以谓无法度者,何哉?
方今之法度,多不合乎先王之政故也。
孟子曰:「有仁心仁闻,而泽不加于百姓者,为政不法于先王之道故也」。
孟子之说,观方今之失,正在于此而已。
夫以今之世,去先王之世远,所遭之变、所遇之势不一,而欲一二修先王之政,虽甚愚者,犹知其难也。
然臣以谓今之失,患在不法先王之政者,以谓当法其意而已。
二帝、三王,相去盖千有馀载,一治一乱,其盛衰之时具矣。
其所遭之变,所遇之势,亦各不同,其施设之方亦皆殊,而其为天下国家之意,本末先后未尝不同也。
臣故曰:当法其意而已。
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已合乎先王之政矣。
虽然,以方今之势揆之,陛下虽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合于先王之意,其势必不能也。
陛下有恭俭之德,有聪明睿智之才,有仁民爱物之意,诚加之意,则何为而不成,何欲而不得?
然而臣顾以谓陛下虽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合于先王之意,其势必不能者,何也?
以方今天下之人才不足故也。
臣尝试窃观天下在位之人,未有乏于此时者也。
夫人才乏于上,则有沈废伏匿在下,而不为当时所知者矣。
臣又求之于闾巷草野之间,而亦未见其多焉。
岂非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而然乎?
臣以谓方今在位之人才不足者,以臣使事之所及,则可知矣。
今以一路数千里之间,能推行朝廷之法令,知其所缓急,而一切能使民以修其职事者甚少,而不才茍简贪鄙之人,至不可胜数。
其能讲先王之意以合当时之变者,盖阖郡之间,往往而绝也。
朝廷每一令下,其意虽善,在位者犹不能推行,使膏泽加于民,而吏辄缘之为奸,以扰百姓。
臣故曰:在位之人才不足,而草野闾巷之间,亦未见其多也。
夫人才不足,则陛下虽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以合先王之意,大臣虽有能当陛下之意而欲领此者,九州之大,四海之远,孰能称陛下之指,以一二推行此,而人人蒙其施者乎?
臣故曰:其势必未能也。
孟子曰「徒法不能以自行」,非此之谓乎?
然则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
诚能使天下之才众多,然后在位之才可以择其人而取足焉。
在位者得其才矣,然后稍视时势之可否,而因人情之患苦,变更天下之弊法,以趋先王之意,甚易也。
今之天下,亦先王之天下。
先王之时,人才尝众矣,何至于今而独不足乎?
故曰: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故也。
商之时,天下尝大乱矣,在位贪毒祸败,皆非其人。
文王之起,而天下之才尝少矣,当是时,文王能陶冶天下之士,而使之皆有士君子之才,然后随其才之所有而官使之。
《诗》曰「岂弟君子,遐不作人」,此之谓也。
及其成也,微贱兔罝之人,犹莫不好德,《兔罝》之诗是也。
又况于在位之人乎?
文王惟能如此,故以征则服,以守则治。
《诗》曰「奉璋峨峨,髦士攸宜」,又曰「周王于迈,六师及之」,言文王所用,文武各得其才,而无废事也。
及至夷、厉之乱,天下之才又尝少矣。
宣王之起,所与图天下之事者,仲山甫而已。
故诗人叹之曰:「德輶如毛,维仲山甫举之,爱莫助之」。
盖闵人士之少,而山甫之无助也。
宣王能用仲山甫,推其类以新美天下之士,而后人才复众。
于是内脩政事,外讨不庭,而复有文、武之境土
故诗人美之曰:「薄言采芑,于彼新田,于此菑亩」。
言宣王能新美天下之士,使之有可用之才,如农夫新美其田,而使之有可采之芑也。
由此观之,人之才,未尝不自人主陶冶而成之者也。
所谓陶冶而成之者,何也?
亦教之、养之、取之、任之有其道而已。
所谓教之之道,何也?
古者天子诸侯,自国至于乡党皆有学,博置教导之官而严其选。
朝廷礼乐刑政之事,皆在于学。
士所观而习者,皆先王之法言德行治天下之意,其材亦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
茍不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则不教也;
茍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者,则无不在于学。
此教之之道也。
所谓养之之道,何也?
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裁之以法也。
何谓饶之以财?
人之情,不足于财,则贪鄙茍得,无所不至。
先王知其如此,故其制禄,自庶人之在官者,其禄已足以代其耕矣。
由此等而上之,每有加焉,使其足以养廉耻而离于贪鄙之行。
犹以为未也,又推其禄以及其子孙,谓之世禄。
使其生也,既于父子、兄弟、妻子之养,婚姻、朋友之接,皆无憾矣;
其死也,又于子孙无不足之忧焉。
何谓约之以礼?
人情足于财而无礼以节之,则又放僻邪侈,无所不至。
先王知其如此,故为之制度。
婚丧、祭养、燕享之事,服食、器用之物,皆以命数为之节,而齐之以律度量衡之法。
其命可以为之,而财不足以具,则弗具也;
其财可以具,而命不得为之者,不使有铢两分寸之加焉。
何谓裁之以法?
先王于天下之士,教之以道艺矣,不帅教则待之以屏弃远方、终身不齿之法。
约之以礼矣,不循礼则待之以流、杀之法。
《王制》曰:「变衣服者,其君流」。
《酒诰》曰:「厥或诰曰:『群饮,汝勿佚。
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
群饮、变衣服,小罪也;
流、杀,大刑也。
加小罪以大刑,先王所以忍而不疑者,以为不如是,不足以一天下之俗而成吾治。
约之以礼,裁之以法,天下所以服从无抵冒者,又非独其禁严而治察之所致也,盖亦以吾至诚恳恻之心,力行而为之倡。
凡在左右通贵之人,皆顺上之欲而服行之,有一不帅者,法之加自此始。
夫上以至诚行之,而贵者知避上之所恶矣,则天下之不罚而止者众矣。
故曰:此养之之道也。
所谓取之之道者,何也?
先王之取人也,于乡党,于庠序,使众人推其所谓贤能,书之以告于上而察之。
诚贤能也,然后随其德之大小、才之高下而官使之。
所谓察之者,非专用耳目之聪明而听私于一人之口也。
欲审知其德,以行;
欲审知其才,以言。
得其言行,则试之以事。
所谓察之者,试之以事是也。
虽尧之用舜,亦不过如此而已,又况其下乎?
若夫九州之大,四海之远,万官亿丑之贱,所须士大夫之才则众矣。
有天下者,又不可以一二自察之也,又不可以偏属于一人,而使之于一日二日之间考试其行能而进退之也。
盖吾已能察其才行之大者,以为大官矣,因使之取其类以持久试之,而考其者以告于上,而后以爵命、禄秩予之而已。
此取之之道也。
所谓任之之道者,何也?
之才德,高下厚薄不同,其所任有宜有不宜。
先王知其如此,故知农者以为后稷,知工者以为共工
其德厚而才高者以为之长,德薄而才下者以为之佐属。
又以久于其职,则上狃习而知其事,下服驯而安其教,贤者则其功可以至于成,不肖者则其罪可以至于著,故久其任而待之以考绩之法。
夫如此,故智才力之士,则得尽其智以赴功,而不患其事之不终、其功之不就也。
偷惰茍且之人,虽欲取容于一时,而顾僇辱在其后,安敢不勉乎?
若夫无能之人,固知辞避而去矣。
居职任事之日久,不胜任之罪,不可以幸而免故也。
彼且不敢冒而知辞避矣,尚何有比周、谗谄、争进之人乎?
取之既已详,使之既已当,处之既已久,至其任之也又专焉,而不一二以法束缚之,而使之得行其意,尧舜之所以理百官而熙众工者,以此而已。
《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
此之谓也。
尧舜之时,其所黜者则闻之矣,盖四凶是也。
其所陟者,则皋陶、稷、契,皆终身一官而不徙。
盖其所谓陟者,特加之爵命、禄赐而已耳。
此任之之道也。
夫教之、养之、取之、任之之道如此,而当时人君又与其大臣悉其耳目心力,至诚恻怛,思念而行之,此其人臣之所以无疑,而于天下国家之事,无所欲为而不得也。
方今州县虽有学,取墙壁具而已,非有教导之官、长育人才之事也。
太学有教导之官,而亦未尝严其选。
朝廷礼乐刑政之事,未尝在于学。
学者亦漠然自以礼乐刑政为有司之事,而非己所当知也。
学者之所教,讲说章句而已。
讲说章句,固非古者教人之道也。
近岁乃始教之以课试之文章。
课试之文章,非博诵强学、穷日之力则不能。
及其工也,大则不足以用天下国家,小则不足以为天下国家之用。
故虽白首于庠序,穷日之力以帅上之教,及使之从政,则茫然不知其方者,皆是也。
盖今之教者,非特不能成人之才而已,又从而困苦毁坏之,使不得成才者,何也?
夫人之才,成于专而毁于杂。
故先王之处民才,处工于官府,处农于畎亩,处商贾于肆,而处士于庠序,使各专其业而不见异物,惧异物之足以害其业也。
所谓士者,又非特使之不得见异物而已,一示之以先王之道,而百家诸子之异说,皆屏之而莫敢习者焉。
今士之所宜学者,天下国家之用也。
今悉使置之不教,而教之以课试之文章,使其耗精疲神,穷日之力以从事于此。
及其任之以官也,则又悉使置之,而责之以天下国家之事。
夫古之人,以朝夕专其业于天下国家之事,而犹才有能有不能。
今乃移其精神,夺其日力,以朝夕从事于无补之学;
及其任之以事,然后卒然责之以为天下国家之用,宜其才之足以有为者少矣。
臣故曰:非特不能成人之才,又从而困苦毁坏之,使不得成才也。
又有甚害者,先王之时,士之所学者,文武之道也。
之才,有可以为公卿大夫,有可以为士,其才之大小,宜不宜则有矣;
至于武事,则随其才之大小,未有不学者也。
故其大者,居则为六官之卿,出则为六军之将也;
其次则比、闾、族、党之师,亦皆卒、两、师、旅之帅也。
故边疆、宿卫,皆得士大夫为之,而小人不得奸其任。
今之学者,以为文武异事,吾知治文事而已,至于边疆、宿卫之任,则推而属之于卒伍,往往天下奸悍无赖之人。
茍其才行足自托于乡里者,亦未有肯去亲戚而从召募者也。
边疆、宿卫,此乃天下之重任,而人主之所当慎重者也。
故古者教士以射御为急,其他技能,则视其人才之所宜而后教之,其才之所不能,则不强也。
至于射,则为男子之事。
人之生,有疾则已,茍无疾,未有去射而不学者也。
在庠序之间,固当从事于射也,有宾客之事则以射,有祭祀之事则以射,别士之行同能偶则以射。
于礼乐之事,未尝不寓以射,而射亦未尝不在于礼乐、祭祀之间也。
《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
先王岂以射为可以习揖让之仪而已乎?
固以为射者武事之尤大,而威天下、守国家之具也。
居则以是习礼乐,出则以是从战伐。
士既朝夕从事于此而者众,则边疆、宿卫之任,皆可以择而取也。
夫士尝学先王之道,其行义尝见推于乡党矣,然后因其才而托之以边疆、宿卫之事,此古之人君所以推干戈以属之人,而无内外之虞也。
今乃以夫天下之重任,人主所当至慎之选,推而属之奸悍无赖、才行不足自托于乡里之人,此方今所以諰諰然常抱边疆之忧,而虞宿卫之不足恃以为安也。
今孰不知边疆、宿卫之士不足恃以为安哉?
顾以为天下学士以执兵为耻,而亦未有骑射、行阵之事者,则非召募之卒伍,孰任其事者乎?
夫不严其教,高其选,则士之以执兵为耻,而未尝有骑射、行阵之事,固其理也。
凡此皆教之非其道故也。
方今制禄,大抵皆薄。
自非朝廷侍从之列,食口稍众,未有不兼农商之利而充其养者也。
其下州县之吏,一月所得,多者钱八九千,少者四五千,以守选待除守阙通之,盖六七年而后得三年之禄,计一月所得,乃实不能四五千,少者乃实不能及三四千而已。
虽厮养之给,不窘于此矣,而其养生、丧死、婚姻、葬送之事,皆当出于此。
夫出中人之上者,虽穷而不失为君子,出中人之下者,虽泰而不失为小人。
唯中人不然,穷则为小人,泰则为君子。
计天下之士,出中人之上下者,千百而无十一,穷而为小人,泰而为君子者,则天下皆是也。
先王以为众不可以力胜也,故制行不以己,而以中人为制,所以因其欲而利道之。
以为中人之所守,则其志可以行乎天下而推之后世。
以今之制禄,而欲士之无毁廉耻,盖中人之所不也。
故今官大者,往往交赂遗、营赀产,以负贪污之毁;
官小者,贩鬻乞丐,无所不为。
夫士已尝毁廉耻以负累于世矣,则其偷惰取容之意起,而矜奋自强之心息,则职业安得而不弛,治道何从而兴乎?
又况委法受赂,侵牟百姓者,往往而是也。
此所谓不能饶之以财也。
婚丧、奉养、服食、器用之物,皆无制度以为之节,而天下以奢为荣,以俭为耻。
茍其财之可以具,则无所为而不得,有司既不禁,而人又以此为荣。
茍其财不足,而不能自称于流俗,则其婚丧之际,往往得罪于族人亲姻,而人以为耻矣。
故富者贪而不知止,贫者则强勉其不足以追之。
此士之所以重困,而廉耻之心毁也。
凡此所谓不能约之以礼也。
方今陛下躬行俭约,以率天下,此左右通贵之臣所亲见。
然而其闺门之内,奢靡无节,犯上之所恶,以伤天下之教者,有已甚者矣,未闻朝廷有所放绌,以示天下。
昔周之人,拘群饮而被之以杀刑者,以为酒之末流生害,有至于死者众矣,故重禁其祸之所自生。
重禁祸之所自生,故其施刑极省,而人之抵于祸败者少矣。
今朝廷之法所尤重者,独贪吏耳。
重禁贪吏,而轻奢靡之法,此所谓禁其末而弛其本。
然而世之识者,以为方今官冗,而县官财用已不足以供之,其亦蔽于理矣。
今之入官诚冗矣,然而前世置员盖甚少,而赋禄又如此之薄,则财用之所不足,盖亦有说矣,吏禄岂足计哉?
臣于财利,固未尝学,然窃观前世治财之大略矣。
盖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
自古治世,未尝以不足为天下之公患也。
患在治财无其道耳。
今天下不见兵革之具,而元元安土乐业,人致己力,以生天下之财。
然而公私常以困穷为患者,殆以理财未得其道,而有司不能度世之宜而通其变耳。
诚能理财以其道而通其变,臣虽愚,固知增吏禄不足以伤经费也。
方今法严令具,所以罗天下之士,可谓密矣。
然而亦尝教之以道艺,而有不帅教之刑以待之乎?
亦尝约之以制度,而有不循理之刑以待之乎?
亦尝任之以职事,而有不任事之刑以待之乎?
夫不先教之以道艺,诚不可以诛其不帅教;
不先约之以制度,诚不可以诛其不循理;
不先任之以职事,诚不可以诛其不任事。
此三者,先王之法所尤急也,今皆不可得诛。
薄物细故,非害治之急者,为之法禁,月异而岁不同,为吏者至于不可胜记,又况能一二避之而无犯者乎?
此法令所以玩而不行,小人有幸而免者,君子有不幸而及者焉。
此所谓不能裁之以刑也。
凡此皆治之非其道也。
方今取士,强记博诵而略通于文辞,谓之茂才异等、贤良方正
茂才异等、贤良方正者,公卿之选也。
记不必强,诵不必博,略通于文辞,而又尝学诗赋,则谓之进士
进士之高者,亦公卿之选也。
夫此二科所得之技能,不足以为公卿,不待论而后可知。
而世之议者,乃以为吾常以此取天下之士,而才之可以为公卿者,常出于此,不必法古之取人而后得士也,其亦蔽于理矣。
先王之时,尽所以取人之道,犹惧贤者之难进,而不肖者之杂于其间也。
今悉废先王所以取士之道,而驱天下之才士,悉使为贤良、进士,则士之才可以为公卿者,固宜为贤良、进士,而贤良、进士亦固宜有时而得才之可以为公卿者也。
然而不肖者,茍雕虫篆刻之学,以此进至乎公卿,才之可以为公卿者,困于无补之学,而以此绌死于岩野,盖十八九矣。
夫古之人有天下者,其所以慎择者,公卿而已。
公卿既得其人,因使推其类以聚于朝廷,则百司庶物,无不得其人也。
今使不肖之人,幸而至乎公卿,因得推其类聚之朝廷,此朝廷所以多不肖之人,而虽有贤智,往往困于无助,不得行其意也。
且公卿之不肖,既推其类以聚于朝廷;
朝廷之不肖,又推其类以备四方之任使;
四方之任使者,又各推其不肖以布于州郡,则虽有同罪举官之科,岂足恃哉?
适足以为不肖者之资而已。
其次九经、五经、学究、明法之科,朝廷固已尝患其无用于世,而稍责之以大义矣。
然大义之所得,未有以贤于故也。
今朝廷又开明经之选,以进经术之士。
明经之所取,亦记诵而略通于文辞者,则得之矣。
彼通先王之意,而可以施于天下国家之用者,顾未必得与于此选也。
其次则恩泽子弟,庠序不教之以道艺,官司不考问其才能,父兄不保任其行义,而朝廷辄以官予之,而任之以事。
武王之罪,则曰:「官人以世」。
夫官人以世,而不计其才行,此乃之所以乱亡之道,而治世之所无也。
又其次曰流外,朝廷固已挤之于廉耻之外,而限其进取之路矣,顾属之以州县之事,使之临士民之上,岂所谓以贤治不肖者乎?
以臣使事之所及,一路数千里之间,州县之吏,出于流外者,往往而有,可属任以事者,殆无二三,而当防闲其奸者,皆是也。
盖古者有贤不肖之分,而无流品之别。
孔子之圣,而尝为季氏吏,盖虽为吏,而亦不害其为公卿。
及后世有流品之别,则凡在流外者,其所成立,固尝自置于廉耻之外,而无高人之意矣。
夫以近世风俗之流靡,自虽士大夫之才,势足以进取,而朝廷尝奖之以礼义者,晚节末路,往往怵而为奸;
况又其素所成立,无高人之意,而朝廷固已挤之于廉耻之外,限其进取者乎?
其临人亲职,放僻邪侈,固其理也。
至于边疆、宿卫之选,则臣固已言其失矣。
凡此皆取之非其道也。
方今取之既不以其道,至于任之,又不问其德之所宜,而其出身之后先,不论其才之称否,而论其历任之多少。
文学进者,且使之治财。
已使之治财矣,又转而使之典狱
已使之典狱矣,又转而使之治礼。
是则一人之身,而责之以百官之所备,宜其人才之难为也。
夫责人以其所难为,则人之能为者少矣。
人之能为者少,则相率而不为。
故使之典礼,未尝以不知礼为忧,以今之典礼者,未尝学礼故也。
使之典狱,未尝以不知狱为耻,以今之典狱者,未尝学狱故也。
天下之人,亦已渐渍于失教,被服于成俗,见朝廷有所任使,非其资序,则相议而讪之。
至于任使之不当其才,未尝有非之者也。
且在位者数徙,则不得久于其官,故上不能狃习而知其事,下不肯服驯而安其教,贤者则其功不可以及于成,不肖者则其罪不可以至于著。
若夫迎新将故之劳,缘绝簿书之弊,固其害之小者,不足悉数也。
设官大抵皆当久于其任,而至于所部者远,所任者重,则尤宜久于其官,而后可以责其有为。
而方今尤不得久于其官,往往数日辄迁之矣。
取之既已不详,使之既已不当,处之既已不久,至于任之则又不专,而又一二以法束缚之,使不得行其意。
臣故知当今在位多非其人,稍假借之权,而不一二以法束缚之,则放恣而无不为。
虽然,在位非其人,而恃法以为治,自古及今,未有治者也。
即使在位皆得其人矣,而一二以法束缚之,不使之得行其意,亦自古及今,未有治者也。
夫取之既已不详,使之既已不当,处之既已不久,任之又不专,而一二之以法束缚之,故虽贤者在位,者在职,与不肖而无能者,殆无以异。
夫如此,故朝廷明知其贤能足以任事,茍非其资序,则不以任事而辄进之,虽进之,士犹不服也。
明知无能而不肖,茍非有罪,为在事者所劾,不敢以其不胜任而辄退之,虽退之,士犹不服也。
彼诚不肖无能,然而士不服者何也?
以所谓贤能者任其事,与不肖而无能者,亦无以异故也。
臣前以谓不能任人以职事,而无不任事之刑以待之者,盖此也。
夫教之、养之、取之、任之,有一非其道,则足以败天下之人才。
又况兼此四者而有之,则在位不才、茍简、贪鄙之人,至于不可胜数,而草野闾巷之间,亦少可任之才,固不足怪。
《诗》曰:「国虽靡止,或圣或否,民虽靡膴,或哲或谋,或肃或艾。
如彼泉流,无沦胥以败」。
此之也。
夫在位之人才不足矣,而闾巷草野之间,亦少可用之才,则岂特行先王之政而不得也,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无一旦之忧乎?
盖汉之张角,三十六方同日而起,所在郡国,莫能其谋;
唐之黄巢,横行天下,而所至将吏,无敢与之抗者。
汉、唐之所以亡,祸自此始。
唐既亡矣,陵夷以至五代,而武夫用事,贤者伏匿消沮而不见,在位无复有知君臣之义、上下之礼者也。
当是之时,变置社稷,盖甚于弈棋之易,而元元肝脑涂地,幸而不转死于沟壑者无几耳!
夫人才不足,其患盖如此,而方今公卿大夫,莫肯为陛下长虑后顾,为宗庙万世计,臣窃惑之。
晋武帝趣过目前,而不为子孙长远之谋,当时在位亦皆偷合茍容,而风俗荡然,以礼义,捐法制,上下同失,莫以为非,有识固知其将乱矣。
而其后果海内大扰,中国列于夷狄者二百馀年。
伏惟三庙祖宗神灵所以付属陛下,固将为万世血食,而大庇元元于无穷也。
臣愿陛下鉴汉、唐五代之所以乱亡,惩晋武茍且因循之祸,明诏大臣,思所以天下之才,虑之以谋,计之以数,为之以渐,期为合于当世之变,而无负于先王之意,则天下之人才不胜用矣。
人才不胜用,则陛下何求而不得,何欲而不成哉?
夫虑之以谋,计之以数,为之以渐,则成天下之才甚易也。
臣始读《孟子》,见孟子言王政之易行,心则以为诚然。
及见与慎子论齐、鲁之地,以为先王之制国,大抵不过百里者,以为今有王者起,则凡诸侯之地,或千里,或五百里,皆将损之至于数十百里而后止。
于是疑孟子虽贤,其仁智足以一天下,亦安能毋劫之以兵革,而使数百千里之强国,一旦肯损其地之十八九,比于先王之诸侯?
至其后,观汉武帝主父偃之策,令诸侯王地悉得推恩封其子弟,而汉亲临定其号名,辄别属汉。
于是诸侯王之子弟,各有分土,而势强地大者,卒以分析弱小。
然后知虑之以谋,计之以数,为之以渐,则大者固可使小,强者固可使弱,而不至乎倾骇变乱败伤之衅。
孟子之言不为过。
又况今欲改易更革,其势非若孟子所为之难也。
臣故曰:虑之以谋,计之以数,为之以渐,则其为甚易也。
然先王之为天下,不患人之不为,而患人之不能,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
何谓不患人之不为,而患人之不能?
人之情所愿得者,善行、美名、尊爵、厚利也,而先王能操之以临天下之士。
天下之士,有遵之以治者,则悉以其所愿得者以与之。
士不能则已矣,茍,则孰肯舍其所愿得,而不自勉以为才?
故曰:不患人之不为,患人之不能。
何谓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
先王之法,所以待人者尽矣,自非下愚不可移之才,未有不能赴者也。
然而不谋之以至诚恻怛之心力行而先之,未有至诚恻怛之心力行而应之者也。
故曰: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
陛下诚有意乎成天下之才,则臣愿陛下勉之而已。
臣又观朝廷异时欲有所施为变革,其始计利害未尝熟也,顾一有流俗侥倖之人不悦而非之,则遂止而不敢为。
夫法度立,则人无独蒙其幸者。
故先王之政,虽足以利天下,而当其承弊坏之后,侥倖之时,其创法立制,未尝不艰难也。
以其创法立制,而天下侥倖之人亦顺说以趋之,无有龃龉,则先王之法,至今存而不废矣。
惟其创法立制之艰难,而侥倖之人不肯顺悦而趋之,故古之人欲有所为,未尝不先之以征诛,而后得其意。
《诗》曰「是伐是肆,是绝是忽,四方以无拂」,此言文王先征诛而后得意于天下也。
夫先王欲立法度,以变衰坏之俗而成人之才,虽有征诛之难,犹忍而为之,以为不若是,不可以有为也。
及至孔子,以匹夫游诸侯,所至则使其君臣捐所习,逆所顺,强所劣,憧憧如也,卒困于排逐
孔子亦终不为之变,以为不如是,不可以有为。
此其所守,盖与文王同意。
夫在上之圣人,莫如文王,在下之圣人,莫如孔子,而欲有所施为变革,则其事盖如此矣。
今有天下之势,居先王之位,创立法制,非有征诛之难也。
虽有侥倖之人不悦而非之,固不胜天下顺悦之人众也。
然而一有流俗侥倖不悦之言,则遂止而不敢为者,惑也。
陛下诚有意乎成天下之才,则臣又愿断之而已。
夫虑之以谋,计之以数,为之以渐,而又勉之以成,断之以果,然而犹不能成天下之才,则以臣所闻,盖未有也。
然臣之所称,流俗之所不讲,而今之议者以谓迂阔而熟烂者也。
窃观近世士大夫所欲悉心力耳目以补助朝廷者有矣,彼其意,非一切利害,则以为当世所不行者。
士大夫以此希世,而朝廷所取于天下之士,亦不过如此。
至于大伦大法、礼义之际,先王之所力学而守者,盖不及也。
一有及此,则群聚而笑之,以为迂阔。
今朝廷悉心于一切之利害,有司法令于刀笔之间,非一日也,然其效可观矣。
则夫所谓迂阔而熟烂者,惟陛下亦可以少留神而察之矣。
唐太宗贞观之初,人人异论,如封德彝之徒,皆以为非杂用秦汉之政,不足以为天下。
思先王之事开太宗者,魏文贞公一人尔。
其所施设,虽未能尽当先王之意,抑其大略,可谓合矣。
以数年之间,而天下几致刑措,中国安宁,蛮夷顺服,自三王以来,未有如此盛时也。
唐太宗之初,天下之俗,犹今之世也,魏文贞公之言,固当时所谓迂阔而熟烂者也,然其效如此。
贾谊曰:「今或言德教之不如法令,胡不引商、周、秦、汉以观之」?
然则唐太宗之事亦足以观矣。
臣幸以职事归报陛下,不自知其驽下无以称职,而敢及国家之大体者,以臣蒙陛下任使,而当归报。
在位之人才不足,而无以称朝廷任使之意,而朝廷所以任使天下之士者,或非其理,而士不得尽其才,此亦臣使事之所及,而陛下之所宜先闻者。
释此一言,而毛举利害之一二,以污陛下之聪明,而终无补于世,则非臣所以事陛下惓惓之义也。
伏惟陛下详思而择其中,天下幸甚(《临川先生文集》卷三九。又见《圣宋文选》卷一一,《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六九,《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卷五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八,《历代名贤确论》卷一○、四三,《宋史》卷三二七《王安石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
使:原无,据龙舒本补。
林中舍1047年 北宋 · 王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九五、《临川先生文集》卷八一、《启隽类函》卷一二 创作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乡风有年,修问无所。
家伯氏,得婚高门,顾惟幸会之多,曾是趋承之晚。
比闻州邸,云改县章,治所相望,私诚甚喜,谓宜朝夕,可布腹心
敢图高明,见遇勤恪,先赐抚存之教,曲加奖引之辞。
睦姻之风可以厚俗,而贬损之意有如过中。
言观以思,颇恐且愧。
馀暑谢去,薄寒来归。
吉士所居,明神实相。
茂惟体气,怡有休祥。
未即承颜,惟祈养福。
先大夫述1048年 北宋 · 王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九、《临川先生文集》卷七一、《文章辨体汇选》卷六二八、《王荆公年谱考略》卷三 创作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王氏,其先出太原,今为抚州临川人,不知始所以徙。
其后有隐君子某,生某,以子故赠尚书职方员外郎
职方生卫尉寺丞某,公考也。
公讳某,始字损之,年十七,以文干张公咏,张公奇之,改字公舜良
祥符八年,得进士第,为建安主簿
时尚少,县人颇易之。
既数月,皆畏,翕然,令赖以治。
尝疾病,阖县为祷祠。
县人不时入税,州咎县,公曰:「孔目吏尚不时入税,贫民何独为邪」?
即与校至府门,取孔目吏以归,杖二十,与之期三日。
尽期,民之税亦无不入,自将已下皆侧目。
判官临江军,守不法,公遇事辄据争之以故事。
一政吏为文书谩其上,至公辄阁。
军有萧滩,号难度,以腐船度辄返,吏呼公为「判官滩」云。
豪吏大姓,至相与出钱,求转运使下吏出公
新淦县,县大治,今三十年,吏民称说如公在。
大理寺丞,知庐陵县,又大治。
移知新繁县,改殿中丞
到县,条宿奸数人上府,流恶处,自馀一以恩信治之,尝历岁不笞一人。
韶州,改太常博士尚书屯田员外郎
夷越无男女之别,前守类以为俗然,即其得可已,皆弗究。
公曰:「同是人也,不可渎其伦。
夫所谓因其俗者,岂谓是邪」?
凡有萌檗,一切擿发穷治之。
时未几,男女之行于市者,不敢一涂。
胡先生瑗为《政范》,亦掇公此事。
部县翁源多虎,公教捕之。
民言虎自毙者五。
令断虎头,舆致州,为颂以献。
公麾舆者出,以颂还令。
其不喜怪,不以其道说之不说也如此。
蜀效忠士屯者五百人,代不到,谋叛。
韶,小州,即有变,无所可枝梧,佐吏始殊恐,公不为动,独捕其首五人,即日断流之,护出之界上。
初,佐吏固争请付狱,既而闻其徒谋,若以首赴狱,当夜劫之以叛,众乃愈服。
公完营驿仓库,建坊道,随所施设有条理。
长老言自岭海服朝廷,为吾置州守未有贤公者。
丁卫尉府君忧,服除,通判江宁府,阅两将,一以府倚公办。
宝元二年二月二十三日,以疾弃诸孤官下,享年四十六。
公于忠义孝友,非勉也。
宦游常奉亲行,独西川以远,又法不听。
新繁未尝剧饮酒,岁时思慕,哭殊悲。
其自奉如甚啬者,异时悉所有以贷于人。
治酒食,须以娱其亲,无秋毫爱也,人乃或以为奢。
居未尝怒笞子弟,每置酒,从容为陈孝悌仁义之本、古今存亡治乱之所以然,甚适。
其自任以世之重也,虽人望公则亦然,卒之官不充其材以夭,呜呼,其命也!
母谢氏,以公故封永安县君
娶某氏,封长寿县君
子男七人。
女一人适张氏,处两人。
将以某月日葬其处,子某等谨撰次公事如右,以求有道而文者铭焉,以取信于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