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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朝散墓志铭淳熙三年八月 南宋 · 吕祖谦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九七、《东莱吕太史文集》卷一二 创作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明招山
自建炎省方吴会,二浙之民,渐王泽为近。
溪皋谷陬,往往化韦褐为簪组。
其士大夫家,仕者亦蕃于初,一门之内或四三,或六七,或累十数而未止也。
冠之盛,固人所喜道,至于爵秩,虽未甚通显,而遵畏涯分,不失前人靖厚淳质之绪。
尚论风俗者,亦将有考于斯焉。
公讳好谦,字伯益一字损之松阳人
松阳之潘,自复州史君宗回进士起家而族浸大,公实其子。
已而以祖命为寿昌县后,寿昌复州伯仲也。
生三年,知书偏傍。
复州暇日陈金石刻,阿保剑之于旁,试摘问之,通者泰半。
稍长,益嗜文史,恂恂驯饬,不敢以气加人。
十有七年寿昌没旁郡,已能护柩还里,哀毁动行路,结庐墓次,竟祥禫乃复。
初尉丽水,与乡县封畛相入,以职则迕旧故,以情则废绳墨,公一接以和,而官事亦不旷。
泉州司理参军福建安抚司准备差遣、监户部激赏酒库籴场、通判镇江府京口
江淮间都会,大军所壁,杂五方之俗,号难治
前是为贰者,每诿事于其长,廪食无所预。
公始至,慨然曰:「是岂不足行志邪?
在我前者相导而弥缝之,在我后者尉接而推掖之,庶其有济」。
久之不得伸,则又慨然曰:「吾幸有故田庐,亦何为久于此」?
亟移病,僚属挽之不能止。
数年,复通判绍兴府
未上,卒于家。
官讫朝散郎,寿讫五十有九。
其岁月日,淳熙二年四月己卯也。
公虽入官四十馀年,卧家之日三之二。
其去丽水,去籴场,去京口,皆请祠禄以归,乐閒澹乃如是。
廉靖畏事,在官未尝以私故役公皂,廛居地产之珍,终更犹不知其名物。
松阳小邑,易雄伯氓隶謼嘂庭下,县吏辄为之动色。
公秩郎位,要银艾,乃独凌竞,若有所惧。
夏秋必趣家人具所输,丝必练治,必精凿,毋以盬恶输有司。
曰:「吾先人之训,不敢改也」。
居处简朴,游晏阔希,舆马服用无所纷华。
曰:「吾先人之旧,不敢加也」。
县政中失,里闾长短薄厚,举不以挂口。
曰:「吾先人数以是厉子弟,不敢队也」。
天雨雪,劳赐并舍贫者,岁有常,其尤厚者,月有秩
年凶民流,则间发囷泛给之。
曰:「此谁非吾先人之族姻者,吾力及焉,不敢爱也」。
噫!
若公者,其所谓遵畏涯分,不失前人靖厚淳质之绪者耶?
曾祖讳干
祖讳珂,宣州泾县主簿,累赠朝议大夫
考讳宗说,严州寿昌县,累赠朝散郎
妣毛氏,赠安人
先娶陈氏,赠秘阁修撰东之女,赠安人
初,朝廷录陈公睢阳之节,官其子弟若婿,而公与焉。
再娶闾丘氏,朝请大夫泳之女,封安人
子男子四:景连,迪功郎、监户部激赏中酒库;
次景夔、次景尹、次景达。
子女子五:长适宣义郎两浙东路提点刑狱司干办公事郑愿中,蚤卒;
次适进士叶近,馀在室。
孙男女四人,尚幼。
没之明年八月甲申,葬于县之布和乡兰湾,其孤以临川陆九渊之状来谒铭。
盖公晚岁笃于教子,余虽未及际公,景夔、景尹皆越数百里遣从余游,岁时还书络绎,未尝不属其子也。
且谋徙家于婺,以便其学。
呜呼,此意厚矣,其可忘哉!
铭曰:
布和之原,被其厓。
有车之萃,则克宅之
维出不絿,维居不󲇺。
维传不踬,施于来裔。
丰宅之 南宋 · 陆九渊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三八、《象山集》卷一一
比年山居,颇有泉石之趣,朋来之乐,每恨不得与吾宅之共此。
承需鄙文,乏笔吏,不能多录,谩往数篇,亦足以知山野况味。
仙岩题壁之末二侄,其一名槱之者,乃梭山兄之子,赋质纯雅,少赞家政,事上使下,真无间言。
又博通经史,射御笔札,皆绝出等夷。
琴尤高,平时业此者,皆在下风。
今年二十有六,春末无疾,一夕谈笑间,奄然长逝,极为痛心。
亦恐欲知。
使人到山间,又值持之疾作,老夫亦苦头痛。
登山未久,友朋踵至,应酬殊役役,作复莫究所怀。
东湖书院嘉定四年 南宋 · 袁燮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七六、《絜斋集》卷一○
秘阁胡公江西计使兼镇隆兴,疏化原,礼髦俊,如恐不及。
通守丰君有俊言曰:「古者学校既设,复有泽宫。
长沙之岳麓衡阳之石鼓、武夷之精舍、星渚之白鹿,群居丽泽,服膺古训,皆足以佐学校之不及。
此邦为今都会,而不能延四方之名流讲诵磨切,殆非所以助成风教,请筑馆焉」。
胡公大然之。
既浚东湖,徘徊亭遗址之上,望徐孺子亭及其祠宇及三李堂,想前贤之高躅,有契于心。
且爱其风景之胜,长堤回环,柳阴四合,水光照耀,芙蕖舒红,烂如云锦。
重之以古木森列,飞梁之外,佳致无穷,此固拔俗之士所欲藏修息游于其间者。
计台郡丞皆曰美哉此景。
营栋宇,丛简编,以便贤隽之翻阅,而榜之曰东湖书院
惟是为宜,佥言允协。
郡博士刘君馀庆慨然躬任兹事,爰以学宫岁用之赢,并湖增筑,东西十有馀椽,南北十有九椽,门庭堂宇,宏丽崇深,庖湢器用,咸备无缺。
糜钱二百万,米百馀石,以竟其役。
规制益广,合三十有四间。
经始于辛未之仲秋,而告具于仲冬,此所以安其居也。
若夫供亿之费,胡公既以湖之岁入,东自二台,西及闸亭给之,某即从丰君之请,而益以公田之租,又所以致养也。
区处周悉,宾至如归,领袖之英,金兰之契,萃十有一郡之书,纵观博采,撷其精华,所获者富矣。
虽然,君子之学,岂徒屑屑于记诵之末者,固将求斯道焉。
何谓道?
曰吾心是也。
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去其不善而善自存,不假他求,是之为道。
志之所至,诗亦至焉。
诗之所至,礼亦至焉。
礼之所至,乐亦至焉。
乐之所至,哀亦至焉。
哀乐相生,天理自然,人为之私,一毫不杂,是之谓道。
儒者相与讲习,有志于斯,以养其心,立其身而宏大其器业,斯馆之作,固有望于斯也,岂非急务哉!
某惧夫后之人不达此意,或废而为游观燕衎之所,故书此以谕之。
洪都府社仓记 南宋 · 袁燮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七六、《絜斋集》卷一○、见《永乐大典》卷七五一○
汉耿寿昌建请筑仓边郡,谷贱时增价而籴,贵减价而粜,谓之常平,其称甚美。
宣帝亟从之,而萧望之独言其不然。
史称望之寿昌,而不明著其语,故莫得而考。
寿昌常籴关内谷矣,望之以为习于商贾分铢之事,意者常平见讥,亦若此尔。
元帝时诸儒言是仓可罢,毋与民争利,则望之之言尤信。
洪惟我朝养民以仁,虽常平之置,袭前代之迹,而德意所存,与前代不类。
民有艰阨,趋而拯之,如救其子,岂暇因以为利哉。
虽然,博施济众,尧舜犹病之。
今发仓廪以惠困穷,惟大饥之岁,不以道远而辍。
苟非时有所赈恤,及于耳目之所接者而止,岂不欲远力不足也。
然则何以处之?
曰:自古制法,固有不能独行者。
常平之惠未博,精思熟讲,求可以相辅者兼而行之,惠斯博矣。
社仓之设,其常平之辅乎?
有余则敛,不足则散,与常平无以异。
常平裒聚于州县,而社仓分布于阡陌,官无远运之劳,民有近籴之便,足以推广常平赈穷之意,此所谓辅也已。
洪都今为大府,而土非膏腴,民鲜积贮,年丰则仅给,岁歉则流殍,邦人病之。
郡丞丰君有俊请复社仓,自南昌、新建二邑始。
郡捐钱千万,属里居之贤连江宰陶君武泉、幕友裘君万顷,择士之堪信仗者分籴之,以待来岁之用。
将漕胡公闻而是之,运米二千斛助成兹事。
廥于佛庐、于道观者十有一。
端绪既开,推之他邑,可以次第而举。
时乎价贵,亟下其估,与民为市,贱复籴之,如环斯循,为吾民便,何时已耶。
夫天下之最不便于民者二:敢于为蠹,有黠吏焉;
巧于渔利,有豪民焉。
今置是仓也,委之士类,公其出纳,则黠吏莫措其奸。
岁有不登,米无甚贵,则豪民不闭之籴,增益之,俾加厚,维持之,俾可久。
及其进于此也,不惟减价而粜,而直以籴价粜之,纯于为民,无利心焉,可不谓仁政乎?
昔者《周官》大司徒之属有遗人者,惟施惠是职,乡、里、门、关、野、鄙、县、都皆有委积,班班相望,供亿惟谨。
今之社仓,毋乃依仿于是,相时发敛,均被无遗,膏泽沾濡,既优既渥,以系民心,以培邦本。
呜呼,真良法也,可为常平之辅也夫!
陈安节安国盗卖田地事判(二)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三五、《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四○
陈安国,阿江之子,陈安节之兄。
阿江与陈安节论陈安国盗将田业典卖,初论曾金紫等三户。
本县得见所书陈安节名姓皆是陈安国代书,又是其母陈论,此是曾金紫等三户典买违法分明,已准分法给一半还得业人,给据付得业人管业,仍批凿契字付陈安节执照所合受分之产。
续又据陈安节陈论邹司户、雷少四两户亦系违法交易,瞒昧盗典卖陈安节合受分田产。
再追出两户干照,邹司户十契亦是陈安国代书陈安节名,尤为明白。
此是违法瞒昧分明,但邹司户宅之词,以为其母所论三户之时,即不曾论邹司户,则其说亦似有理。
及再拖照案牍,本县曾以上件事委送主簿看定,阿江亲到主簿厅陈词,乃是陈论曾金紫等三户违法交易之后。
其状词中乞追陈安国供盗卖田地之多少,着实不知有无见存。
则是阿江固已知本户田产多为陈安国盗行典卖,所及知者但曾金紫三户而已,其馀则不及知也。
惟其不及知,所以不曾论邹司户等户也。
及再于陈安节名下索出砧基参对,则陈安国盗将田业典卖,砧基簿之上但批凿曾金紫三户,而其馀不曾批凿,此阿江之所以不及知而未及陈论也。
阿江未及陈论而死,则陈安节于阿江已死之后经官论诉,邹司户家岂得以阿江无词,而以陈安节为妄诉乎?
要之十契之内所书陈安节字画皆陈安国书写,则不可得而掩也。
若雷少四一契,则又全无陈安节姓名,此尤不待辨而知瞒昧违法也。
邹司户十契、雷少四一契所得产业,并合准分法,以陈安国一分给还邹司户宅,仍给据为照;
陈安节一分批凿契字,执照管业。
仍备本县所断曾金紫三户判语及今所判,给断由付两家收执,引监陈安国备钱还邹司户宅。
然犹有一说:形势之家专以贪图人户田业致富,所以敢于违法者,恃其富强,可以欺凌小民,不敢经官论诉。
便使经官得理,亦必健讼饰词,以其多赀买诱官吏,曲行改断。
小民贫困,多被屈抑,便使偶得理直,而追逮费用已不胜其困矣。
此富家所以愈富,而贫民所以愈贫也。
陈安节得产之后,必不免邹司户之论诉,故再述贫富之情状如此。
两争人并放。
李敬子司直(二四)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三七、《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三
闲居想甚适,知识时势,自应若是,惟有仰羡而已。
贯之既留,伯量复归,想追随于山南山北,其乐不可量也。
干不能固穷,又复一出,业已至此,只得安之。
安庆虽淮郡,民俗最顽,颇费料理。
又郡无城壁,累政以土恶不可筑。
不容但已,到此首兴此役,请于朝廷乞钱米,不报,止得自为之。
邦人以为是,亦有捐金相助者。
度费百万缗,亦不暇计有无,一面兴筑,以是终日无少暇。
朋友亦有十数人在此,亦不暇讲习,真一俗吏也。
到此五日,便闻浮光之警,今虏退已两月矣。
朝廷亦屡有大举之说,然施行皆未有可人意者。
丰宅之意尤锐,要之无本领、无古今,只是杜撰,何以集事?
得其书云,欲屈契兄入机幕,不知肯和此险韵否?
若能同贯之一来此游山亦佳。
肯来,当遣人奉迎也。
观文殿学士正奉大夫史宇之墓志铭1292年4月 南宋 · 王应麟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四、《四明文献集》卷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诗》、《书》所称世臣之美盛矣,惟宋丰芑涵育之仁逾三百年,父子为相者三家,鄞史氏与焉。
燕及后昆,茀禄昌衍,盖世德之积也厚,而承德用誉,亦在其子孙。
观文殿学士正奉公,其淳德有常者欤。
越在内服,靖共厥位;
越在外服,惠政施于民。
涉世变,守素履,耄耋弗更,其操近古,所谓吉人长者。
公既葬,前进士黄君翔龙纂次行事,子嘉卿等请著石章。
应麟尝执事太史,窃观先朝盛际,上以礼义遇其臣,下以忠厚世其家,于法宜书。
瞻彼乔木,岿然故国,纂乃祖、乃考,铭于烝彝鼎,其可使遗老无传?
兹后死者之责,不敢辞。
公讳宇之字子发,世为明之鄞人。
高大父诏,以八行举于乡,赠太师越国公
曾大父师仲,赠太师越国公
大父浩,相孝宗,为太师保宁军节度使封越王谥忠定,侑享庙廷。
父弥远,相宁宗、理宗,为太师保宁昭信军节度使封卫王谥忠献
母潘氏,齐鲁国夫人
公忠献季子也。
粹温端悫,忠献以福艾期之,谓他日亢吾宗。
初命承事郎绍定五年吏部铨。
宝章阁右文殿修撰,奉佑神祠,除将作少监,赐同进士出身,迁枢密副都承旨
忠献薨,服阕,除司农太府少卿集英殿修撰,仍畀佑神祠。
即家授沿海制置使参议官,进宝章阁待制,赐金带。
华文阁,知处、严、温三州,皆力辞。
理宗眷受遗定策之勋,日笃不忘,公兄忠清公宅之既践扬中外,入式枢机,公怡默自持,淡于荣进。
上欲试之治民,乃以敷文阁待制守婺,时淳祐八年也。
婺比岁旱饥,出橐装籴浙右米三万石往赈贷,民罔捐瘠。
易守处州,始至,狱多淹系,阅实,上部使者谳决,圜扉一清。
赋税三年,民苦之,公倚阁其一年。
版部期会苛迫,以己俸代民输。
未几督趣如故,公以累年之逋一朝求足,民必重困,奏以三十年最高者为数,疲氓感悦。
忠清之丧,以在原急难谒告奔赴,得请遂行,耄稚遮道攀留。
召为兵部侍郎,辞不拜,进待制宝文阁提举佑神观。
工部侍郎权尚书
愿就散秩,陟宝章阁学士提举万寿观奉朝请
宝祐二年,召为兵部尚书
焕章阁学士绍兴府、浙东安抚使
惟祖惟兄,遗爱在越,公来镇棠阴,耆老驩迎。
念绍先哲,壹以宽和,抚柔此民。
初,忠定作牧,创义田,为士大夫贤而贫者丧嫁之助。
岁久实惠不沾,至是柅弊栉蠹,始复旧规。
越为南阳乡,公宽而有制,无所回挠。
郡大阅,一夫径造厅事,乃卒伍怙王邸势者,公曰:「犯阶级有常刑」。
执而黥流之,军民慑服,咸曰仁者之勇。
甫期,治最转闻,玺书褒美,升徽猷阁学士,因任。
寻除工部尚书五年进长兵部,兼工部
宗祀明堂,为桥道顿递使。
礼成,拜端明殿学士
时畀执政恩数,恳避至再,御章批答曰:「卿继忠孝,谨牧养,予维宠嘉之。
祖孙父子昆弟先后列政涂,惟吕氏暨卿门,式克钦承,以为邦家光」。
景定二年,进资政殿大学士、知建宁府
叶公梦鼎、陈公昉之后,廉明勤俭,遵其成规。
南方多岚雾,日高乃视事,公常夙兴见吏民,不以贵少懈。
夏潦,崇安松溪水汎滥,民惩壬子灾厄,携扶入郛,公盛服露祷,为民请命,移时澄霁。
桥梁岌焉几坠,民凛凛沈垫,亟募舟筏拯之,有阻渡剽攘者罚无贷。
黎明水退,民以更生胥庆。
建俗禨鬼,恶少身殉淫祠,愚氓神事之,公捕为首者正其罪。
溪流湍悍,竞渡斗争多覆溺,严为科禁,俗遂革。
阅岁再召,进观文殿学士提举万寿观奉朝请
居生母齐韩国夫人林氏忧,哀毁过礼。
咸淳二年终制,以旧职知宁国府
郡上供米隶淮东、西两饷,俾其属受委输。
淮西使者建康地,追符尤峻,或转馈江北,跋涉耗失,纲欠数十万计,而郡官兵饩廪常不继。
公控吁于朝,始得专隶淮东,郡以稍纾。
明年祈閒,提举洞霄宫,优游里第垂十载。
自是閟光韬华,若未始有轩冕。
晚岁阖门养疾,一榻萧然,人希识其面。
至元三十年,病革却药,遂不起,春二月十三日也,年七十有九。
阶自初命至正奉大夫,爵自鄞县开国至奉化郡食邑四千六百,实封户六百。
娶洪氏,再娶高平郡赵氏,皆先卒。
子男五:吉卿承议郎太府寺丞,知武冈军,先一年卒。
沂卿,承事郎,为兄待制后。
嘉卿、彭卿,命承事郎
韦卿幼。
女子六。
孙男六:辰孙、观孙、景孙、庆孙、增孙、满孙。
孙女四。
曾孙男一,公颐
曾孙女二。
是年四月丁酉,葬于鄞县阳堂乡金岙,与高平合兆。
公性孝友,敬保先绪,粥粥如弗胜,佩训言罔敢坠。
忠献冢木已拱,隧碑未立,论撰先德,属吴公渊状其行,进彻乙览,理宗至道熙宁铭两忠献故事,亲制文,题其额曰「公忠翊运定策元勋之碑」,奎藻汉章,贲耀松槚。
孝子扬父之美,公有焉。
别墅在钱唐西湖,密迩枋臣私第,欲得之,怵以荣利,公以先人旧业,终不与。
姊适故户部侍郎赵公汝梅,早卒,窆奉化邻山有讼,公割田易之,争者遂息。
乐善不倦,故家流风犹存,名誉以谦,亦允蹈之。
处乡党恂恂,似不能言,与人交,臧否不出诸口,而胸中有泾渭。
自奉菲薄,服用如臞儒。
治五郡,护根本,缓茧丝,虽无赫赫名,一念爱民,隐然膏泽之润,纯终领闻,集享备福,克对前人光。
于戏贤哉!
铭曰:
史以官氏,相肇于唐。
迨宋昌大,台衮相望。
有若甘盘,有若伊陟
叶钧衡太常纪绩。
象贤维公,胙乃旧勋。
用彰厥善,不专为恩。
佩玉徐趋,翔于常伯
处贵无骄,在丰能约。
迪简眷知,职联辅臣。
有世旧,岂伊异人。
公拜稽首,对扬明命。
绍闻衣言,秉心无竞。
始政于婺,终政于宣。
振乏平赋,民瘼以蠲。
禹会价藩,维祖赐履。
憩棠勿剪,二季涖止。
爱民厚俗,汉吏之循。
安静悃愊,善不近名。
岩居川观,殊庭燕佚。
仁者之寿,秀眉华发。
时行则止,脱屣浮云。
一其初终,驹皎鸿冥。
嗣守维艰,前修所叹。
允矣君子,归飞无憾。
曰晋遗老,曰殷故家,胡不百年,乡闾之嗟。
古碣苍苍,视此铭诔。
忠定之孙,忠献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