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诗文库 正文
郑左丞祭梓华府君碑阴记 唐 · 杜宣猷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六十五
左丞郑公之廉宣城也。视人如子。
洁已奉公。为政指归。
则以抑强扶弱为意。操断之下。
邪正别白。怀奸之徒。
李惟真康全参者。平地起戎。
迫胁贤帅。避难归阙。
恓惶草间。此时前潮郡押衙汪玗。
秀才薛复。百姓姚元贞
前当郡衙前虞候胡政。继来救护。
食膳楫棹。霈然大备。
况江神指途。归风送帆。
信宿之间。遂达江都
惟真辈不知兵已在颈。酾酒高会。
恣行攻劫。凶势甚张。
朝廷命今廷尉温公自睢阳守杖剑来讨。以顺伐逆。
无敢碍刃。军令明肃。
曾无冤人。筑二京观于西郛门外。
宣猷故与郑公游。详熟理行。
仁谊廉白。是其佩服。
文章学艺。乃其缘饰。
自□王傅太常少卿。扬历数四。
备极华显。今凤翔司徒相公顷在台庭。
仰公材术。俾司邦计。
方且传印。公确乎固执。
乞守六曹。又拟转为刑部
帖以台丞。公坚让如初。
仆射相公登庸之初。举公自代。
约以同升。公亦撝挹。
逡巡自牧。闻其名则气燄光赫。
睹其貌则贞素和裕。则知曩时罹难。
适丁厄运。今兹迁擢。
方见道胜。为善者虽否必通。
为恶者暂通终否。礼云。
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徼幸。
不其信欤。宣猷去岁三月到官。
择日谒梓华府君。见公奠文纪当时之事。
板于梁间。恐久远隳落。
遂移于贞石。刻而立之。
咸通七年七月十一日。宣歙观察使御史大夫杜宣猷记。
唐朝请大夫绛州长史上柱国赵郡李君故夫人京兆杜氏墓志铭 唐 · 杜宣猷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六十五
夫人讳琼。
字琼
京兆杜陵人
后因家邢州
遂为邢之尧山人焉。
曾祖知慎。
将仕郎冀州南宫县尉
祖昌运。
皇守忻州定襄府左果毅上柱国
西岩
朝散大夫左武卫长史
夫人长史之叔女也。
笄年归于李君。
明正清劭。
辅以材能。
落落焉有贤杰之操。
门□李君随牒襄州
夫人亦来汉上。
宣猷与夫人别业接连。
得叙宗族。
日渐月深。
情同密亲。
始予随进士贡。
路出汉滨。
时寓夫人里第。
税驾之后。
徒驭如归。
开颜拂□主礼甚渥。
李君贤厚少事。
以儒书自适。
门之治实夫人主之者。
其奉夫也以敬。
其训子也以义。
其睦亲也以诚。
其接下也以德。
吹惠布明。
家政焕然。
举如是言。
虽贤大夫何以过也。
呜呼。
智方远。
光景不借。
太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薨于襄州旌孝里之私第。
春秋六十五。
明年十月十一日
安厝于襄阳县习池乡之西把里。
夫人生二女二男。
长女适太原王仪。
次女适扶风马宁。
长男德元
次男德章
德元幼奉择邻之训。
明经擢第。
释褐随县
德章休休然亦以诗礼充业。
今则泣血崩心。
若无所容。
先远有期。
托予志德
濡毫写悲。
不羞不能。
铭曰。
杜氏之先。
陶唐同源。
远派摇漾。
为杰为贤。
夫人奉之。
令范昭然。
身同朝露。
门闭幽泉。
王郎中 唐 · 黄璞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十七
王棨字辅之福唐人也。
咸通三年郑侍郎谠下进士及第。试倒载干戈赋天骥呈材诗。
公词赋清婉。托意奇巧。
江南春赋末云。今日并为天下
江南兮江北。又有诏遣轩辕先生归旧山赋及马惜锦障泥诗尤美。
公风姿雅茂。举措端详。
时贤仰风。盛称人瑞。
成名归觐。廉使杜公宣猷请署团练巡官
景慕意深。将有瑶席之选。
公辞以旧与同年陈郎中翚有要约。就陈氏婚好。
时益以诚信奇之。初就府荐。
冯涯试官三箭定天山赋当意。
所知。欲显滞遗。
明设科第。以宋言为解头。
公为第二。时毅夫中丞京兆
不取旨。撝命收榜。
扳破名第申省。其年等第虽破。
公道益彰。凡曾受品题。
数年之间。及第殆尽。
前今舆论。莫不美冯公之善得其材。
荣公之获在其选。从事本府。
乞假入关。寻又首捷。
玉不去身。赋春水绿波诗古公去邠论。
李公骘时擅重名。自内翰林出为江西观察使
辟为团练判官。自使下监察赴调。
复平判入等。授大理司直
未几。除太常博士
入省为水部郎中。公初上第。
乡人李颜累举进士。郁有声芳。
赠公歌诗云。蓬瀛上客颜如玉。
手探月窟如夜烛。笑顾姮娥玉兔
谓折一枝情未足。时谓颜状得其美。
若有前知。公十九年内三捷。
其于盛美。盖七闽未之有也。
不幸黄巢窃据京阙。朝士或殍或戮者。
不可胜计。公既遇离乱。
不知所之。或云归终于乡里焉。
乞令御史中丞举属官状庆历三年三月1043年 北宋 · 蔡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蔡忠惠集》卷二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五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六五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闻人主择宰辅,宰辅择长官长官择寮佐,此至治之要、至简之术也、周命太仆,则曰「慎简乃僚」,汉之公府,令自辟召。
唐陆贽作相,奏请诸司长官各择属吏,后因谗谤,辄有变更,陆贽论之详矣。
高元裕御史中丞,上言:「御史纲纪之地,官属选用,宜得实才,其不称者,臣请黜之」。
监察御史杜宣猷李瑰等并出为府县之职。
此皆前世专任长官之明验也。
国朝诸司省监悉非本官,惟御史台职不殊古制。
方今台中条制,如台官不称职者,亦许纠举。
近年台官,宰辅避嫌,例不中除,多令两制参举,又限资考苛细,多不得人。
盖由不宽资限,不责长官之弊也。
近见御史中丞王拱宸奏举杨纮等充台官,朝廷循执旧规,下两制参举。
臣谓朝廷既任拱宸为中丞,若实非才,则当别择才者而任之;
若才堪其任,则所谓属官,可悉委之,未为过也。
况拱宸于官属请去不才者,而更择才者,是尽心于朝廷,不避众怨也。
御史席平已出润州,若参举之人又得软懦倾险之士,则何以处之?
臣故谓莫若专任长官,宽其资限,则责有所归也。
臣乞御史台官属,只下御史中丞荐举,宽其资限之格,资深者为御史,卑者为里行。
若能称职,亦是官守之常,不必过有升陟;
或不称职,可并举者坐之。
则朝廷有责任之方,风宪有得人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