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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密直学士刑部郎中何公行状 北宋 · 郑獬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八○、《郧溪集》卷一九
公讳中立,字公南
其先池阳人,避五代乱,徙居宣城,今为许昌人
曾祖某。
祖某,赠都官郎中
考某,职方员外郎,累赠尚书左丞
妣赵氏,文安郡太君
康氏,同安郡太君
公即同安出也。
左丞号为知人,既生公而喜曰:「吾有子矣」。
左丞将终之夕,家人以贫为忧,左丞指公曰:「是儿后二十年禄及家矣」。
至初拜官,正以左丞终之日,果二十年。
公与诸兄讲学乡里,时工部侍郎狄公领京西漕,其子遵度以奇俊自处,少所许可,而独与公为友。
狄公闻之,召公与语,曰:「吾子乃肯与之游,果为奇也」。
遂以爱女归之。
景祐元年,登进士甲科,授大理评事、签滑州判官厅公事,以亲嫌,改陈州
晏丞相守陈,言公文学宜备馆阁,再迁殿中丞签署邓州
及归,遂召试,充集贤校理
丁太夫人忧,服阕,判登闻鼓院开封府推官判三司都理欠凭由司
翰林叶公三司使,言公才不宜在散局,即徙为度支判官
皇祐元年同修起居注、迁祠部员外郎知制诰判三班院
三班差除皆武人,不晓文墨,胥吏辈得以持其可否,公皆召之庭下,明告之某人当除某处,莫不厌伏而去。
明堂覃庆,三班改官者千馀人,公早暮课督吏人,不数日而毕。
兼判审官院权发遣开封府
先是盗取章献神御服物,久之不获,上督责益急。
公始视事,有告某人疑为盗,捕之则已尝疑而置狱,笞掠无状遣之,所司亦言其非。
公辄不听,穷其狱,果为真盗。
罢尹,纠察在京刑狱,改龙图阁学士秦凤路马步军都部署经略安抚使
言事者以公未尝补郡,不可为一路帅臣,乃徙知庆州
公上言:「臣既不能治秦,安能治庆?
徒使边人生心,有以轻陛下之守臣也。
愿还故官,守汝坟」。
诏不许。
公初至庆,庆人未见其施设,皆相观听以为之高下。
有富贾夜饮相斗者,逻者得之,乃用赂,遂归罪于他民。
公察之,知其情,按具服,以谓并边豪滑,侵夜不禁,复能行赂以自免,不痛绳之,后必生奸,皆抵以峻法,由是人大惊伏,以为不可欺。
军士有言急者,公讯之,乃告其队长受赂尔。
公曰:「队长诚受赂,尔乃敢言之,是下常得以持上,不可以为军」。
即杖其背,流之岭南,馀一切不问。
公之为治多类此,约而不繁,易而可行。
事无钜细,必先破其根节而使众理自析,故不甚力而政成,庆人皆宜之。
在镇二年,入判太常寺银台司秘阁,迁刑部郎中
嘉祐元年,以枢密直学士许州
公以许为故乡,多故人亲戚,不愿为之守,改知陈州
先是边臣罢归,多得中朝要官,独公外补,遂以为例。
公至陈而大水潴于城下,居人皆恐,有卒醉呼于市曰水来,公即命擒之斩以徇,众遂安
是岁移杭州明年七月二十四日卒于杭公署,享年五十四。
公外疏阔而内精密,果于决事,尚廉节,家未尝畜财,邻州岁时问遗,皆归之公府。
然而喜酒,尤能剧饮,虽为显官,与故人饮酒戏笑,如布衣时。
公于庆阳有美政,庆人画像立生祠,及闻薨,皆相哭于祠下,每至七日,则又为公设浮屠斋,尽百日乃止,其见思如此。
夫人狄氏,安乐郡,即侍郎棐之女也。
男十一人。
景元景先太常寺太祝
景初、景耑,将作监主簿
景闿,秘书省正字
景俶以公遣命,官其二弟,今未仕。
景甫景倩,亦正字
景龙、景安、景舆,皆蚤卒。
谨录如右,谨状。
怀集林府君墓志铭 北宋 · 郑侠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七八、《西塘集》卷四、《粤西文载》卷七三、民国《怀集县志》卷七
君讳绚,字伯素
少敦敏顺悌,其交不妄,而笃于好善。
闭其户,以读书为文,至忘寝食。
年未弱冠,弘裕秀发,以是有称于乡闾。
同母弟绎,与君偕名皇祐中,同日擢第,君之教也。
释褐,授潭州长沙
潭据南北之冲,商旅舟车之所会;
而介于湘衡之间,重峦密林,巨盗依之,久为民害。
州县警捕甚严,累岁不获。
君至,为设方略,皆中其策。
不期月,擒者数党,于是衡湘之间,无留寇矣。
曲江余襄公临镇,录其劳于朝,诏迁万户簿。
襄公以为赏太薄也,再为之条奏;
又举其才,谓可试一邑。
君勤于奉公,而廉于进身。
以为君命也,安有厚薄?
为人臣者,不称是惧,何暇于择?
故不复自叙。
乃以前恩,改授宾州岭方簿兼令。
桂州修仁
君志尚高洁,其临政惠爱,抚循其民,而教之以善,犹子弟也,故所涖称治。
部司审其能,交章论荐。
余襄公李公师中,皆深器之。
以二公之所举,则君之为人可知矣。
修仁之任岁满,当改秩,未及代,以母张氏丧归。
服除,差韶州恭城
君以先府君之老,恳求便侍,不获。
明年,又以先府君丧归。
歠粥面墨,庐居以终忧,耿耿有馀恨。
经年,始领端溪之命。
既受代,以疾终于官所,享年五十有九。
君,广州怀集人也。
五世祖某,尝为刘氏相。
所作怀州大陂,凡溉田数万顷,民到于今赖之。
故君之家,世居于石僵城之西。
祖某,父渐,皆不仕。
母,临贺人吴氏。
君五岁而母亡,张氏于君,继母也。
君性至孝,事继母如亲,故张氏爱君甚于己子。
君与弟绎,及女兄,尚书屯田外郎周君之室,皆吴氏出也。
绎官至桂州永宁,先君而亡。
继母弟纾,未仕。
临贺陈氏。
男二人:长俊民,次天民。
女三人:长适临贺陈蒙,次昭平景甫,次蒙泉王汲
凡君之子弟,皆以儒为业,而姊妹女子之适人者,皆举士。
其笃于好善而不妄交者,于是矣。
其亡,熙宁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明年某月某日,男天民,以君之柩归。
某月某日,葬于某县某乡某里某原。
俊民、天民泣血而求铭。
铭曰:
呜呼伯素,生今好古。
敏而自求,是以有誉。
于亲克孝,于弟克友。
其奉公也勤,其临民也厚。
心不志于利而志于义,志不达于位而达于仁。
其才虽屈,于道则伸。
假之以年,有足施设。
今其亡矣,夫复何云?
积善之庆,在公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