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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充传后 南宋 · 陆游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三四、《渭南文集》卷二五、《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一八○、《四续古文奇赏》卷一九、《八代文钞》第三五册
言一也,情则三也,其惟论兵乎。
自古惟用兵最多异论,以其有是三者也。
祸机乱萌,伏于隐微,人知兵之利,不知其害。
有识者焉,逆见而力止之,王猛之于秦是也。
投机之会,转眄已移,而常人暗于事机,私忧过计,冯道之于周是也。
固贤矣,道虽暗,犹有忧国之心焉。
至于贾充,当晋武时,力沮伐吴之举,至请斩张华,则何说哉?
自汉之季,百数十年间,庸人习见南北分裂,谓为故常。
赤壁之役,以魏武之雄,乘破竹之势,而大败涂地,终身不敢南乡
充之心,盖窃料吴未可下,因为先事之言,以徼后日之福,而不料天下之遂一也。
要之,战危事也,以舜为君,禹出师,不能一举而定三苗。
唐太宗自将,李绩在行,不能遂平区区之高丽
故为充之说者,常有利焉。
此人臣之阴为身计者,所以多出于此也。
冯道不足言矣,王猛、贾充之论,所谓差毫釐而谬千里者,可不察哉!
请复乡饮礼书978年 北宋 · 田锡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咸平集》卷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月日,乡贡进士田锡惶恐顿首,献书皇帝陛下。
臣闻圣人建大业,得大位,制礼以经邦国,作乐以和神人。
五礼行于朝廷,远方之民有终身不得观之者;
六乐奏于宗庙,远方之俗有终身不得闻之者。
于是制乡饮之礼,行乡校之间,俾人遍知,冀人易识。
盖其礼甚辨,其仪甚详,有祭献之仪,有俎爵之数,命乡人之贤者为主,延乡人之老者为宾。
揖让拜起皆有仪,升降进退必有位。
以金石之乐和其节,以《雅》《颂》之诗道其情。
自秦承周衰,汉迩秦乱,不能行之。
至后汉世祖行之,世祖之后复废。
西晋复之西晋之后又废。
至皇唐用之,明著礼文,散颁郡国,咸俾长吏,以化黎元。
至开元中宣州刺史裴耀卿以为乡饮之仪,唯于贡士之日略得举用,其馀寝停,岂圣王化俗之心,岂良吏知礼之大?
于是拜章奏以上言,自恭勤而行礼。
月而习之,岁而行之,于是宣州耆老,宣庭寮吏,每闻歌《白华》之什,《华》之诗,《南陔》之篇,《由庚》之颂,言孝子养亲之道,述万物遂性之旨,观者皆踊跃,听者有感泣。
盖礼乐之感于外,而精诚之发于中也。
在唐之世,为唐之牧守,唐之世祚垂三百载,唐之牧守凡几千人,唯耀卿能于一郡之间,独奉先王之礼,犹化其俗,尚移其风。
以是知先王之礼不徒行,先王之乐不徒用,但后人行之不得其道,用之不知其微。
国家大礼与天地同节,大乐以天地同和。
与天地,祭宗庙,祠山川,正齿胄,迨封册冠婚之礼,军旅宾客之容,陛下皆举百王之礼而行之,以六代之乐而明之,所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
矧国家括地三百州,拓土一万里,年谷屡稔,民风大和。
朝廷之礼既崇,而远方之民有未亲见之者;
朝廷之乐既备,而远方之俗有未亲闻之者。
愿陛下申明旧典,举行新命,颁乡饮之礼,修乡饮之仪。
使其观祭献之严,则知不忘报本矣;
藻之祀,则知所贵者诚矣;
见贤者为主,则知懋德者可尊矣;
视老者为宾,则知高年者可恭矣;
阅揖让拜起之式,则知谦恭撙节之可学矣;
见升降进退之容,则知折旋俯仰之可习矣;
闻《白华》、《南陔》之诗,则知孝于父母矣;
听雅音正声之奏,则悦于和乐矣。
月而习之,岁而行之,稔于礼而自熟,渍于道而弥深。
讦愎化为柔和,狠戾迁为贞顺,革恶归善,流邪复正,其何难哉!
盖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不觉自迁于无过之地,不觉自生于知耻之性。
既无过,又知耻,国家虽设刑,而无淫慝可刑矣;
朝廷虽设禁,而无过差可禁矣。
若是,则为父者以慈而为教也,为子者以孝而自守也,为兄者以友爱而自得也,为弟者以恭谨而自悦也,为夫者以和而有其室家也,为妇者以柔而事于舅姑也。
一家率之,一乡慕之,一邑化之,一郡荣之,一国兴之,天下同之,得非王者厉精于礼乐而致之,诸侯折节于礼乐而奉之?
若以为古之礼也不可复行,则世祖承盗莽之后而能行之,晋氏承曹魏之乱而能复之太宗革隋季之淫而能用之
若以为俗之薄也难骤化之,则裴耀卿何以化之,宣州之民何以顺之?
是知千古绝迹,三代旷礼,犹可缮完补缉,损益裁酌,沿其俗、适其时而明之。
况贞观之风,开元之化,左顾不远,右眄可及,彝章不泯,令式斯在。
昔舜庭奏乐,而鸟兽率舞;
燕谷吹律,而草木遂萌;
文王行礼,而虞芮怀惭;
范宣让功,而栾黡知变。
夫金石至和,非有乐于鸟兽,而鸟兽自舞;
草木无情,非必应于律吕,而律吕能通;
西伯之仁,不以化虞芮,而争讼自息;
晋卿之让,不以矫栾黡,而汰虐自亡。
盖礼乐之进物也速,而谦让之服人也深。
况欲以宾主之礼以明之,以祭献之仪以示之,以金石之乐以歌之,以升降之度以化之,以揖让之容以导之,以尊贤之序以命之,以养老之道以喻之,人之心,物之性,得不优而柔之,而自趣之,感而慕之,而自化之?
乡饮之礼,化民导俗,夫如是之速也,愿陛下询公卿而复之,望陛下敕牧守而行之。
行之期年,则民知耻;
行之再岁,则民知教;
行之三载,则民知礼。
行之而不辍,用之而能久,则比屋可封之俗,不独帝尧之时也,圣代当复见矣。
闻乐而感之者,不独宣州有之也,天下当尽然也。
天下幸甚,海内幸甚!
惟陛下裁之。
臣不胜慺慺思理之诚,谨昧死奉书以闻。
诚惶诚恐,顿首再拜。
权论 唐 · 冯用之
 出处:全唐文卷四百四
大哉。
鼓天下之动。
成天下之务。
反于常而致治。
违于道而合利。
非权其孰能与于此乎。
夫权者。
适一时之变。
非悠久之用。
然则适变于一时。
利在于悠久者也。
圣人知道德有不可为之时。
礼义有不可施之时。
刑名有不可威之时。
由是济之以权也。
其或不可为而为。
则礼义如画饼充饥矣。
不可施而施。
则礼义如说河济渴矣。
不可威而威。
则刑名如治丝而棼矣。
岂惟乖理。
实足资乱。
故用权之际。
道德可乘。
礼义可置。
刑名可弛。
及乎发号施令。
如风偃草。
众知向方。
莫敢不服。
与夫道德礼义刑名之功。
又何异哉。
虽日弃之置之弛之。
盖殊途而同归也。
故权者。
国家之利器也。
辎重可离。
而权不可失。
兵食可去。
而权不可无。
迅雷发则偫物惊。
大风起则万汇振。
严霜冽则众木落。
迟日升则百卉秀。
孰为此者。
曰天地也。
天地尚或用之
而况于人乎。
夫休祥不见。
则中庸之君。
不能力行而跻于圣。
咎徵不作。
则残暴之主。
不能革心而至于道。
福其善。
君子所以知劝。
祸其淫。
小人所以知戒。
夫天之德至仁也。
地之道无私也。
至仁则不伤于物。
何乃行肃杀之令乎。
盖秋不杀。
则春无以生矣。
无私则不党于人。
何乃垂灾沴之变乎。
盖恶不瘅。
善无以彰矣。
一弛一张。
天道乃长。
一惩一劝。
天道乃远。
观天之道。
执天之行尽矣。
是以君子则而象之。
体而行之。
故当不合用而用。
不合弃而弃。
不合赏而赏。
不合诛而诛者。
皆从权而制宜也。
圣人以神道设教。
俾民日用而不知。
权之时义大矣哉。
高宗傅说之贤。
欲委之代天。
取于皂隶之徒。
仪于百辟之上。
虑偫情弗协。
事难以济。
故称梦得贤相
乃刻像而求之。
商之中兴。
善权之主也。
文王知太公之贤。
欲擢居辅弼。
搜于屠钓之间。
致于三公之上。
庶士靡靡。
恐未适从。
故称天遗我师
乃出畋而获之。
周之永年。
善权之君也。
此二君苟惧设诈之损德。
固执信而循常。
则傅岩虚老而莫伸。
渭滨没齿而不用。
栋梁斯坏。
其何以兴。
夫权之大端。
在于利害而已矣。
利万而害一。
害之何伤。
害百而利十。
利之必亡。
苟害于事。
虽鄙俚之义。
君子惧之。
苟利于后。
虽先王兴教。
达人抗行也。
子虽至亲。
西伯食其肉。
不然。
则死于羑里也。
父虽至尊。
沛公索其羹。
不然。
则臣于项籍也。
西伯非不慈。
盖子已死。
不食则巳身亦毙。
沛公非不孝。
盖其父为虏。
奔赴则巳身亦降。
又何益乎。
能舍无益之慈孝。
成莫大之基业。
大人之权变。
不可得而闻也。
夫是非未明。
向背未定。
成败未测。
取与未决。
当此之时。
行权之时也。
故权可以明是非。
定向背。
测成败。
决取与。
穰苴布衣见景公。
景公委之以兵权。
斩一宠臣。
三军畏慑。
克成其功也。
孙武被褐谒吴王
吴王试以教战。
戮三嬖妾。
众女整齐。
卒显其能也。
易曰。
巽以行权。
巽风也。
风行也。
无不可动之物。
无不可往之所。
权之用。
无不可治之时。
无不可成之事。
晋文公天王河阳
谲则谲矣。
而夹辅之勋。
垂于史册。
鬻拳谏楚子以兵刃。
悖则悖矣。
而尽忠之节。
著于春秋。
夫事有先夺而后与。
先顺而后取。
太甲不治。
伊尹放之。
俟其改过。
而反其政。
公子光谋乱。
伍胥避之。
乃进专诸。
以成其志。
然后尽事君之节。
雪杀父之冤。
不其伟欤。
夫乾坤之道。
易简也。
而犹穷则变。
变则通。
通则能久。
故王公设以固其国。
知变以驭其民。
善驭者。
视人如婴孩。
悟之诱之。
莫不胥悦。
不善驭者。
以民为规矩。
谓方圆定矣。
不能苟合。
善权变者。
如奕棋焉。
或取或舍。
或进或退。
无固无必。
皆任其势也。
舍非资敌。
盖舍小而取大。
退非怯彼。
盖进损而退益。
孔子曰。
可与共学。
未可与立。
可与立。
未可与适道。
可与适道。
未可与
得非权之难耶。
观其鲁君于夹谷。
挫齐锐于樽俎。
当是时。
齐侯强而不强。
鲁国弱而不弱。
圣人之智。
不亦多乎。
夫兽废爪牙。
则充偫兽之肠矣。
禽铩羽翮。
则供众禽之羞矣。
人失权变。
则为英雄之资矣。
三十辐之车。
制之者柅。
万乘之国。
统之者
五贼在心。
神至聪而莫测。
三盗既兴。
物虽众而皆睹。
至哉。
始离而终合。
始逆而终顺。
始非而终是。
始失而终得。
权之旨也。
或曰。
机之与
同乎异乎。
对曰。
异也。
设于事先之谓机。
应于事变之谓
机之先设。
犹张罗待鸟。
来则获矣。
权之应变。
戈禦兽。
审其势也。
知机而不知者。
得于豫谋。
失于临事。
知权而不知机者。
巧于临事。
拙于豫谋。
知机而知权者。
帝霸之君也。
王佐之臣也。
自五帝既降。
舍机权而能治天下者。
未之有也。
议分别邪正 宋 · 张浚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三五、《中兴备览》卷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五六、《宋代蜀文辑存》卷四三
方今士大夫之贤者,莫不欲主张清议,发明正道,以为万世人臣之戒。
诚以有天下国家,要在夫得人以维持之,故忠义大节,不可不明。
苟使持禄保身,随时俯仰者得行其志,则冯道之徒复见于后日矣,岂人主之利耶?
然臣尝谓天下自有要道,随时举措,则尽得天下之心,而致治不难也。
且围城之役、明受之变,当时从邦昌而为侍从,徇苗、傅而有所施为,其罪固大。
厥后乃继踵作相,持握化权,果何以劝忠义、示风俗耶?
若夫论者必欲正其罪而暴白之,则又失中矣。
何者?
士大夫之不能死节义,则无所不为;
而死者,人之所甚难,未可人人而责之也。
今正名其罪,则有过者无以自新,非其本心者无以自见;
附伪之人,知其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将与我为死敌矣,非国家之善计也。
臣愿陛下戒忠义之不可不劝,思有以发扬而荣显其身,至于不幸而得罪于名教者,则亦哀矜抆拭,特远而去之,不委以心腹之任。
则取天下、定国家、明教化之术尽于此矣。
何叔京1167年6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一一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昨承示及《遗说》后八篇,议论甚精,非浅陋所至。
或前儒所未发,多已附于解中。
其间尚有不能无疑者,复以求教,更望反复之,幸甚!
「巨室」之说亦已附入,可以补旧说之未备。
然废旧说而专主此意,则又似有牢笼驾御之心,非圣贤用处也。
麦丘邑人之语,亦陈天下之理以警其君耳。
孟子「闻诛一夫矣」之语,岂可谓胁其君哉?
引之欲證「得罪」二字出于人君之身有不正,而非巨室怨望之私也,莫亦无害于理否?
林少颖裴晋公「岂朝廷之力能制其死命哉,直以处置得宜,能服其心」之语为證,亦甚善。
当时不能尽载,寻当添入,其意乃备耳。
「仁义」二字未尝相离。
今曰事亲以仁,守身以义,恐涉支离隔截,为病不细。
「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此言孝弟乃推行仁道之本,「仁」字则流通该贯,不专主于孝弟之一事也。
但推行之本自此始耳。
「为」字盖推行之意。
今以对「乃」字立文,恐未详有子之意也。
程子曰:「论行仁则以孝弟为,论性则以仁为孝弟之」,此语甚尽。
「手舞足蹈」,所论得之
李说亦有不可废者,今注于其下,则理自明矣。
其间句意小有未安处,欲更定「跃如也」为「左右逢原」,「神明其德」为「从容中道」,如何?
乘舆济人之,与熹所闻于师者相表里,但不必言奸人。
圣贤所警,正为仁人君子豪釐之差尔,奸人则尚何哉?
诸若此类,稍加密察为佳。
「辟除」之「辟」,乃赵氏本,与上下文意正相发明,盖与舍车济人正相反也。
此段注释近略稍改,稍详于旧。
略云:「惠谓私恩小利,政则有公平正大之体,纲纪法度之施焉。
惠而不知为政者,亦有仁心仁闻,而不能扩充以行先王之道云尔」。
又云:「十月成梁,盖时将寒冱,不可使民徒涉,又农功既毕,可以役民之时。
先王之政细大具举,而无事不合民心、顺天理,故其公平正大之体、纲纪法度之施,虽纤悉之间亦无遗恨如此,岂子产所及哉?
诸葛武侯之治蜀也,官府次舍、桥梁道路莫不缮理而民不告劳。
盖其言曰:『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其亦庶几知为政矣」。
又云:「君子能行先王之政,使细大之务无不毕举,则惠之所及亦已广矣。
是其出入之际,虽辟除人,使之避己,亦上下之分固所宜然,何必曲意行私,使人知己出然后为惠?
又况人民之众,亦安得人人而济之哉」?
「有故而去」,非大义所系,不必深为之
臣之去国,其故非一端。
如曰亲戚连坐,则先王之制,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亦岂有此事哉?
但昔者谏行言听,而今也有故而去,而君又加礼焉,则不得不为之服矣。
乐毅之去燕近之。
「非礼义之礼义」,所论善矣。
但以为其心皆在于异俗而邀名,则不必皆然。
盖有择焉不精,以为善而为之者,《知言》所谓「缘情立义,自以为由正大之德而不知觉」者也。
此句之失与论子产而指奸人相类。
孟子王驩而不与言固是,然朝廷之礼既然,则当是之时,虽不鄙之,亦不得与之言矣。
王驩事于出吊处已见之,此章之意则以朝廷之礼为重。
时事不同,理各有当。
圣贤之言无所苟也,岂为愧众人为已甚而始以是答之哉?
正所以明朝廷之礼而警众人之失也。
「象忧喜亦忧喜」,此义《集解》之说初若不明,及细玩之,则词不逮意之罪也。
今略改定云:「言舜喜象之来,非不知其将杀己,但舜之心见其忧则亦忧,见其喜则亦喜。
今见其喜而来,故亦为之喜。
盖虽明知彼之将杀己,而自我观之,则吾弟耳,兄弟之爱终岂能忘也哉?
或曰(云云,)愚闻之师曰:『兄弟之亲,天理人伦,盖有本然之爱矣。
虽有不令之人傲狠斗阋于其间,而亲爱之本心则有不可得而磨灭者。
惟圣人尽性,故能全体此理,虽遭横逆之变,几杀其身,而此心湛然,不少摇动』。
伊川先生所谓(云云,)正谓此耳。
或者之云固善,然恐非所以语圣人之心也」。
如此言之,莫稍尽否?
「罔」训蒙蔽,「得之方」训术数,恐未是。
罔以非其道者,独非术数耶?
盖爱兄放鱼,欺以其方也。
市有虎,曾参杀人,罔以非其道也(井有仁焉亦是。)
君子不逆诈,故可欺。
然烛理明,故彼以无是道之语来,则岂得而蒙蔽哉?
「艾」读为「乂」,《说文》云:「芟草也,从㇒󱇿」。
左「㇒」右「󱇿」,芟草之状,故六书为指事之属。
「自艾」「淑艾」,皆有斩绝自新之意。
「惩乂」「创乂」,亦取诸此,不得复引彼为释也。
金声玉振之说未安。
金声,博学之事;
玉振,则反约矣。
反约者,不见始终之异,而始终之理具焉。
如射毕而观破的之矢,不见其巧力而巧力皆可见,故下文又以射譬之。
若以金声始隆终杀兼举博约之事,则玉振无所用矣。
愚意如此,亦恐未尽,俟更思之。
「尚友」章所谓「口道先王语而行如市人」者,恐非孟子尚友之所取。
以论其世者,正欲知其言行之曲折精微耳(兼两意说不得。)
「桐梓」之说甚善,但不必分身心为两节。
又以木根为譬,似太拘滞。
盖言身则心具焉,「壹是皆以脩身为本」是已。
今但云以理义养其心,则德尊而身安矣,意亦自见。
「狼疾」之训甚善,然古字多通用,不必言误也。
如《孟子》中「由」「犹」二字常互用之。
「天爵」二说,其一极善,其一未安,亦由《集解》之说自不明白,有以致疑。
今改其答辞曰:「亦观其心之所存者如何耳。
若假仁要利之心不去,则夫不舍其天爵者,亦将以固其所得之人爵而已。
是或可以幸而不至于亡,然根于鄙吝之私,是岂可以入尧舜之道哉?
必也真知固有之可贵,而寖忘其平日假仁要利之私,则庶乎其可矣」。
大抵假仁与利仁不同,须晓析不差,然后可耳(《易传》论圣人之公、后王之私亦是此意。见《比》卦彖辞注中。)
「乡道」、「志仁」不可分为二事。
《中庸》曰「修道以仁」,孟子言「不志于仁」,所以释上文不乡道之实也。
又云:「务引其君以当道,志于仁而已」,亦言志仁之为当道尔。
「舍生取义」,诸先生说已尽之矣。
义重于生,不假言也。
「夜气」以为休息之时则可,以为寂然未发之时则恐未安。
魂交而梦,百感纷纭,安得为未发?
而未发者又岂专在梦寐间耶?
赤子之心程子犹以为发而未远乎中,然则夜气特可以言「复而见天地心」之气象耳。
若夫未发之中,则无在而无乎不在也。
「耳目之官即心之官也」,恐未安。
耳目与心各有所主,安得同为一官耶?
视听浅滞有方而心之神明不测,故见闻之际必以心御之,然后不失其正。
若从耳目之欲而心不宰焉,则不为物引者鲜矣。
上蔡所论颜曾下功处,可见先立乎其大之意矣。
《书》之「不役耳目,百度惟贞」,亦此意也。
羿匠之说理则甚长,但恐文意繁杂,头绪太多,不如尹氏之说明白而周尽。
故云必如羿之彀率,大匠之规矩,然后为至,则是羿与大匠自别有彀率、规矩,与孟子意正相戾矣。
若是所以教人之规矩、彀率,则只是众所共由之法,又非所以言至也。
欧阳公论世宗之事未为失,但以孟子为为世立言之说则害于理矣。
夫圣贤之立言,岂不度其事之可行与否而姑为是可喜之论,以供世之传诵道说而已哉?
盖必有是理然后有是心,有是心而后有是事,有是事然后有是言,四者如形影之相须,而未始须臾离也。
皋陶之执,舜之逃,天理人伦之至,圣人之心所必行也,夫岂立言之说哉?
圣人顾事有不能必得如其志者,则轻重缓急之间于是乎有权矣。
故缘人之情以制法,使人人得以企而八议之说生焉。
然其所谓权者,是亦不离乎亲亲贵贵之大经,而未始出于天理人心之外也。
今必以正理为空言而唯权之为徇,不幸而有毫釐之差,则不失于正者鲜矣。
此义龟山亦尝论之,见集第二十一卷。
「跃如也」,正是形容悬解顿进之意。
「意有所感触而动」却不亲切,「感触」二字自佳,但少顿进意耳(引而不发,则其思也必深。思之既深,则有所感触而动,其进也必骤矣。如此而言,意似稍备,如何?)
「好名之人」如此说甚善,但「苟非其人」一句不通,而此章两事亦无收拾结断处。
子臧、季札,守节者也,恐其不可谓役志于物。
「反身而诚」,言能体而有之者如此(欲作「言能体其全者如此」。)
「强恕而行」,言既失而反之者如此(欲作「言既失而所以反之者如此。」)
「行之不著」者,所造未至也(欲作「不先致知也」。)
「机变之巧」所论甚当,更欲增数语云:「乘时逐便以快其欲,人所甚羞而己方且自以为得计,盖惟知有利而已,何所复用其愧耻之心哉」?
如此乃尽其情,如何?
「人心亦皆有害」,赵氏谓人心为利欲所害,此说甚善。
愚谓饥渴害其知味之性,则饮食虽不甘,亦以为甘;
利欲害其仁义之性,则所为虽不可,亦以为可。
来喻辞费而理烦,恐非孟子长于譬喻之本旨也。
「执中当知时,苟失其时,则亦失中矣」。
此语恐未安。
程子谓子莫执中比杨墨为近,而中则不可执也。
当知子莫执中与舜、禹、汤之执中不同,则知此说矣。
盖圣人义精仁熟,非有意于执中,而自然无过不及,故有执中之名,而实未尝有所执也。
以其无时不中,故又曰时中
若学未至、理未明而徒欲求夫所谓中者而执之,则所谓中者,果何形状而可执也?
殆愈执而愈失矣,子莫是也。
既不识中,乃慕夫时中者而欲随时以为中,吾恐其失之弥远,未必不流而为小人之无忌惮也。
《中庸》但言择善,而不言择中,其曰「择乎中庸」,亦必继之曰「得一善」,岂不知善端可求而中体难识乎?
夫惟明善则中可得而识矣。
「仁义者道之全体」,此说善矣。
又云「能居仁由义,则由是而推焉,无所往而非道」,则又似仁义之外犹有所谓道者矣,是安得为全体哉?
「亲亲而加以恩」,似有夷子施由亲始之病。
夫亲亲之有恩,非加之也。
欲亲亲而不笃于恩,不知犹有病否?
大抵墨氏以儒者亲亲之分仁民,而亲亲反有不厚;
释氏以儒者仁民之分爱物,而仁民反有未至。
「山径之蹊」,恐不必言为高子发
人心皆然,一息不存,则放僻邪侈之心生矣。
「不闻君子之大道」者,肆情妄作,无所不至,不但挟势陵人而已。
「乡原」之论甚佳,但孔子所称具臣者,犹能有所不从,若冯道之徒,则无所不从矣。
许以具臣已过其分,有以更之,如何?
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又见《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一○六、一一一,同书字学典卷四二。
范景仁第五书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一三、《司马公文集》卷六二、《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六、《古今图书集成》考工典卷一一、《宋元学案补遗》卷一九
光启。
范朝散来,领二月二十三日晦日两书,所云递中书未尝得,盖二十三日书即是也。
夫治心以中,此舜、禹所以相戒也;
治气以和,此孟子所以养浩然者也。
孔子曰:「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
然则中和者,圣贤之所难。
而来示谓光心未尝不平,气未尝不和,犹不免于病,此言过矣。
以光方于古人,乃下之下者也。
于圣贤之道,曾不能望其藩篱,然亦知中和之美,可以为养生作乐之本。
譬如万物,皆知天之为高,日之为明,莫不瞻仰而归向之,谁能跂而及之邪?
向所以荐于左右者,欲与景仁黾勉共学之耳,安能遽入其域邪?
至于景仁,去冬为酒所困,发于耳,发于牙,是亦过中之所为也。
又云:「今之尺,乃古之尺;
今之权衡,乃古之权衡。
惟量比所为律十三分二之大,此无它,出于魏晋以来贪政也」。
光谓尺量权衡自秦汉以来,变更多矣,今之尺与权衡,岂得犹是先王之所用邪?
彼贪者知大其量以多取人谷,岂不知大其尺以多取人帛,大其权衡以多取人金乎?
且尺量权衡,公私所共用也,歛之以大量,则给之亦以大量,贪者何所得乎?
此则众共知,其不然明矣。
黄金方寸,其重一斤,恐亦据今之尺与权衡言之耳。
唐自安史之乱,雅乐工器,什不一存。
逮于黄巢,荡无孑遗。
殷盈孙者,更按《考工记》,始铸镈钟十二。
五代用之周世宗更命王朴考正其音律。
今以景仁律验之,在未位者,已中黄钟,则是太常镈钟下七律也,不知何故反以为合?
景仁所谓律与釜斛之分数,光未甚解,岂非语其容受邪?
景仁亦以千二百为一龠,则二百四十万为一斛。
以今斛槩之,何啻大十三分之二邪?
此皆愚所不及,非面议莫之尽。
向谓景仁必入洛,庶得相与极论养生作乐之本。
景仁既不来,光又不得往,郁郁之志,殊未央也。
不宣。
光再拜。
按:原题仅作《与范景仁书》,据明本、陈本、四库本补。
巧宦论 南宋 · 李石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六四、《方舟集》卷九
君子之仕也,其进曰有道,其退曰有命。
道在人则审己之道深浅大小,以为仕之所得,于世之轩轾不苟进也。
命在天则安于天之所以予我者厚薄,不自执以为己之累,曰「斯天也,我何预焉」?
如是则君子之仕、进退之分决矣。
若夫小人之仕则反是,以进为命而以退为道。
命则曰我当得之,道则曰不合则去,故为伪为佞,为倾为险,为幸为术,皆巧于宦者也。
饰虚诞以为真曰伪,崇谀媚以为智曰佞,掩众人以取名曰倾,启祸害以自利曰险,多端倪以有卜曰幸,立机数以罔上曰术。
六者异名而同巧也,得其一二者已足为名世小人,矧兼六巧之全者,其祸害可胜讳哉?
何谓伪?
饰其外而忘其内,陟其华而无其实,衒死鼠以为璞,售蜡箠以为鞭,鲧以象恭欺尧,少正卯以伪行欺鲁,此饰虚诞以为真也。
何谓佞?
顺适逢君而自以为智,乏骨鲠之操,无忠亮之节,祝鮀求容于卫而幸免祸害,梁丘据取嬖于齐而无所可否,此崇谀媚以为智也。
何谓倾?
陷人之尤以争名于朝者,美锦覆阱而欲人不知,含沙射影而欲人不寤,王导周伯仁以博金印,褚渊袁粲以取富贵,此掩众人以取名也。
何谓险?
面狠而愎,心凶而戾,人知恶之而无以胜之,人欲杀之而无以先之,如蝮蛇之含毒,鬼车之煽怪,卢杞奸诡而主不知,王莽篡逆而主不寤,此启祸害以自利者也。
何谓幸?
其说之晦昧于中,其气之凌蔑于外,如甘酒之适口,如美色之悦目,公孙弘多陈事端,冯道之脱兔备位,此多端倪以有卜也。
何谓术?
挟主以为市,不顾主之利害而以身试术也,小者乱一国,大者乱天下,操术之不仁也,踊贾则利人之刑,棺肆则祈人之疫,皆凶术也,苏秦以术乱六国,张仪复以其术而轘之于燕,晁错以术削七国,袁盎用其术而戮之于汉,此立机数以罔上也。
嗟夫!
禄仕者名之所在,君子小人之所同欲,君子则有道以定命,小人则巧以自致而唯六者之趋,患得患失,不顾利害是非,营营求所以为干进之涂,必有一于此者,真天下之小人也。
孔子致严于惩小人者,亦懔懔矣。
战国游说,大抵多六巧之志,思有以大矫拂之,曰先进于礼乐如用之,则宁为野人,不为君子,利害是非徇吾道,死生以定天命而已。
其以史鱼为直,以蘧伯玉为君子。
又曰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者,专以惩小人之巧于仕也。
或曰有君子而犹不免于巧者,是亦小人也。
巧于杀人以争名,当世岂直道君子哉?
孟子所谓枉寻直尺可也。
叔孙通以五百弟子自援,不能盖二生之愧;
董生以儒学名世,不能掩杀主父偃之羞。
姚元崇不死武氏,既为宰相,伪疾以陷魏知古,其巧尚何求?
故备论之,以为小人之戒。
策问服制 南宋 · 袁燮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七三、《絜斋集》卷六
问:昔有虞氏观象作服,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上六章,绘之于衣;
宗彝、藻、火、粉米、黼、黻,下六章,绣之于裳。
以为天之大数,不过十二也。
及观成周之制,乃杀而为九章,日、月、星辰绘于旂常,登龙于山,登火于宗彝,随世沿革,不得不然。
由今观之,虞氏十二章,自东汉、魏、晋、宋、齐、梁、陈,往往遵用;
而周之六服,惟唐初用之,未几复废。
虞、周皆圣人也,其服皆圣人作也,而后世取舍,乃尔不同,岂亦有说乎?
虞氏所作,独此十二章尔。
而成周自衮冕而下,复有鷩冕、毳冕、希冕、玄冕焉,岂《虞书》所谓五服、五章者欤,非欤?
周人监于前代,礼制明备,自享先王先公迄于祭群小祀,因其礼之小大,为其服之等差,理固当尔。
然此五服者,公、侯、伯、子、男、孤、卿、大夫亦得随其爵之高下而服焉,不知助祭于王之时,从其所自服耶,抑有杀耶?
若曰从其所自服,则固有与王相若者矣,亦有隆于王者矣。
且方其祭社稷五祀,王所服三章而止,而公以九,侯伯以七,子男以五,可乎?
尊卑殽乱,礼不其然。
若曰助祭而服杀,于经无见。
惟释《三礼义宗》者,以为降于王一等,其说似矣,而未尽也,未可以为据也。
郑氏注《周礼》,以鷩为华虫,理或近之。
至以毳为宗彝,知其不相类也,则以虎蜼为言;
以希为粉米,知其不相关也,则以剌为言,于理安乎?
旧疑以为鷩与毳、与希、与玄,当时必自有服,非必华虫而下七章,宗彝而下五章之类也。
王与诸臣,服不应乱。
如衮冕,王公虽同,而龙之升降则异,此亦足以别嫌明微矣。
其他亦宜皆然。
《司服》所载,上自祀昊天上帝,下至祭群小祀,各服其服,而祭地示,略不及焉。
不知夏至之日,泽中方丘,蒇事之时,当何服耶?
如曰父天母地,礼无隆杀,则当暑气炎赫之时,而服隆冬盛寒之服,岂人情乎?
汉明帝时,乘舆十二章,三公诸侯山龙九章,九卿而下华虫七章,大略兼用虞、周而不纯,其果于礼合乎?
唐武德初,天子服有大裘、衮冕、鷩冕、毳冕、绣冕、玄冕,盖周制也。
至显庆时礼官无忌、志宁之徒,建议非之,以为月令孟冬,天子始裘,明以禦寒,理非当暑。
且据《郊特牲》周郊被衮象天之说,与夫汉明帝十二章祀天地之制,请郊祭天地,皆服衮冕,而停大裘。
其说则通矣,而《司服》大裘之礼遂废,可乎?
《郊特牲》固礼经也,而《周礼》,周公作也。
周公,圣人也。
非圣人之信而谁信?
夏至祭地示之服,必有可见者矣。
其据经而言之。
榜放县吏日纳白撰钱申乞省罢添倅厅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四、《黄氏日钞》卷七四
照对官事不摄,圣人以为非俭;
设官分职,朝廷无非为民。
员外置官,无补民事,而又害之,为之官者因循苟禄,不自申明,以求省罢,则朝廷隔远而不及知,州郡避嫌而不欲言,其为民害,何时而已!
广德一军,旧止一县,与浙西之江阴事同一体。
江阴有守无倅,本军有守有倅矣,而又晚创添倅
某初受此阙,亦窃意江东一路之极处,必有事会须分劳者;
及某到官,且有旧来正倅厅牙契一司,因晚创添倅厅而分以属之,是既异于圣人官事不摄之戒矣。
若止优游窃禄,所愧犹不过素餐,亦未至于甚病民也。
惟是置一司存,不惟添一行官吏廪禄,亦且增无限日生费用,穷夫小民,略有蘧庐托处,犹且百费随生,况以倅厅为名者乎!
本厅费用,如纲解遣人,如诸司缴匣,如迎新送使地里口券,国忌行香之有五更灯烛,院子茶酒司之有逐日油炭,与夫笔墨纸扎、邸报承受汤厨传、过客须索,凡费不可悉数。
而考其费用之所仰,仅有契纸、分数纸,每纸五十文,月可积三五贯官会,其馀取给,乃分引日监县吏使之以白撰公事钱供给,名曰办什物钱。
窃谓此虽名不及民,而害民莫此为甚矣。
盖凡官司之钱,无一不出于民。
明取于民者,是为科歛,其害犹小;
不明取于民而取之吏者,是为椎剥,其害极大。
每见县吏之钱全出于推狱之手,拷掠人肌肤,破坏人家业,然后仅得之,分文以上,皆是冤痛。
此正官司所当时时禁戢,安有为官反与日日分赃?
岂惟分之,是又倡之,使之藉为话柄,肆行无忌,此何等弊例而可袭之?
况此广德斗垒,地瘠民贫,岂堪添此无端椎剥?
是虽事有至急,官不可废,以此供亿,犹当改图,况可藉以扶立晚创无用之员外官乎?
某自到官以来,吏日呈例,望辄汗下。
此事既决不可行,凡费又他无可出,拔本塞源,永绝后灾,惟有申明径行省罢,将牙契一司并归正倅,则官省事省,其为利益,不但免取县吏供亿一事而已。
欲望台慈察赘员之无益有损,防吏奸之挟官害民,备申朝省,乞检照嘉泰间已经省罢指挥,将添差官判厅仍前省罢,永不再置,不胜本军公私之幸,须至申者。
节孝堂记 南宋 · 家铉翁
 出处:全宋文卷八○七一、《则堂集》卷二
欧阳文忠公作《五代史》,有取于王凝李氏守节事,所以扶世道于既坠,愧当时之为臣者也。
五季冯道历相四朝,身事七姓,偷生苟全。
至其将终,犹著《长乐老叙》,自矜为荣。
孟子所谓「无羞恶之心非人」者,其道之谓欤?
是故君子之秉史笔者,于守节之妇,为之立传记姓名,俾其志节有传于后。
人苟知王凝妻之为贤,则于冯道之偷生苟全唾弃而不顾矣。
晚岁得封于瀛,邦犹有指其生平游历之处,相与言曰:「是瀛王旧游之地」。
余每惧其污染后人,坏乱风俗,屡因碑碣间恳恳见意,欲人之知慕乎古,毋羡乎冯,盖为世道虑,与欧公《五代史》为节妇立传同意,非徒言也。
国子安为余言:「吾里于瀛南之交河,习俗笃厚好礼,义夫节妇,比世间见,无慕于冯也。
里中有张得山之母杨氏早丧夫,父母欲夺而嫁之,誓志弗听。
家贫子幼,舅姑垂白在堂,杨氏躬井臼之劳,治耕织之事,旨甘不废,温凊如
厥后舅姑殁,竭力丧祭,皆能称礼。
斯烈丈夫所难而杨氏乃能行之。
由少暨老,四五十年,子壮而后其忧乃释。
族党父兄共高其行,名其所居堂曰『节孝』,谓其守节而能孝,求余为之记之」。
余羁客也,辞不敢当。
居数月,子安再从邑里来,致乡党之请益勤。
余又念瀛为冯道封食之壤,其一时贵盛,疑足以移人,而是邦是邑,妇之义,子之孝,臣之忠,比世而间见,是因人心秉彝之常,不待教之率之而自趋于善者,而亦可见汉献王、毛公、董子诗书道化所及,至于今而未艾也,是其可无书?
乃题此下方,以待作史者采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