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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历表 东魏 · 司马子如
 出处:全北齐文卷三
自天地剖判,日月运行,刚柔相摩,寒暑交谢,分之以气序,纪之以星辰,弦望有盈缺,明晦有修短。
古先哲王则之成化,迎日推策,各有司存,以天下之至王,尽生民之能事,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
及卯金受命,年历屡改,当涂启运,日官变业,分路扬镳,异门驰骛,回互靡定,交错不等。
岂是人情浅深,苟相违异?
盖亦天道盈缩,欲止不能。
正光之历,既行于世,发元壬子,置差令朔,测影清台,悬炭之期或爽;
候气重室,布灰之应少差。
伏惟陛下当璧应符,大横协兆,乘机虎变,抚运龙飞,苞括九隅,牢笼万宇,四海来王,百灵受职。
大丞相渤海王降神挺生,固天纵德,负图作宰,知机成务,拨乱反正,决江疏河,效显勤王,勋彰济世,功成治定,礼乐惟新,以履端归馀,术数未尽,乃命兼散骑常侍执读臣李业兴大丞相东阁祭酒夷安县开国公臣王春,大丞相府户曹参军臣和贵兴等,委其刊正。
但回舍有疾徐,推步有疏密,不可以一方知,难得以一途揆。
大丞相主簿,臣孙搴骠骑将军左光禄大夫臣晔,前给事黄门侍郎臣季景渤海王世子开府咨议参军事、定州大中正崔暹业兴国子学生、屯留县开国子
臣子述等,并令参预,定其是非,臣等职司其忧,犹恐未尽,窃以蒙戎为饰,必藉众腋之华,轮奂成宇,宁止一枝之用。
必集名胜,更共修理、左光禄大夫、臣卢道约大司农卿、彭城侯李谐左光禄大夫
东雍州大中正裴献伯散骑常侍西兖州大中正温子升太尉府长史陆操尚书右丞城阳县开国子卢元明中书侍郎李同轨,前中书侍郎邢子明中书侍郎宇文忠之,前司空长史建康伯臣元仲悛,大丞相法曹参军杜弼尚书左中兵郎中定阳伯臣李溥济,尚书起部郎中臣辛术尚书祠部郎中臣元长和,前青州骠骑府司马安定子臣胡世荣太史令卢乡县开国男赵洪庆太史令臣胡法通应诏左右臣张哲,员外司马督臣曹魏祖,太史丞郭庆,太史博士臣胡仲和等,或器标民誉,或兼世业,并能显微阐幽,表同录异,详考古今,共成此历。
甲为日始,子实天正,命历置袁宜从此起─运属兴和,以年号为目,岂独太初表于汉代,景初冠于魏历而已。
谨以封呈,乞付有司,依施用(《魏书·律历志下》:兴和元年十月齐献武王,命李业兴令其改正,立《甲子元历》,事讫,尚书左仆射司马子如右仆射隆之等表。)
辛术 北齐 · 邢劭
 出处:全北齐文卷三
钟离意云:孔子忍渴于盗泉,便以珠玑委地。
足下今能如此,可谓异代一时(《北齐书·辛术传》,睢州刺史及所部郡守俱犯大辟,朝廷以其妃婢百口及资财尽赐。三辞不见许。乃送诣所司,不复闻。邢劭闻之,遗术书。)
刊定秘府书籍 北齐 · 樊逊
 出处:全北齐文卷七
案汉中垒校尉刘向受诏校书,每一书竟,表上,辄言:臣书,长水校尉臣参书,大夫公、太常博士书,中外书合若干本,以相比较,然后杀青。
余所雠校,供拟极重,出自兰台,御诸甲馆。
之故事,见存府阁,即欲刊定,必籍众本。
太常卿子才太子少傅魏收吏部尚书辛术司农少卿穆子容、前黄门郎司马子端、故国子祭酒李业兴并是多书之家,请牒借本,参校得失(《北齐书·樊逊传》)
陆操伏浑卒,为杨愔作书,告晋阳朝士
杭州馀姚县龙泉寺大律师 唐 · 李华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十九
大朴既雕。
淳源不复。
生人溺于迷妄。
自拔无由。
我梵惟哀之力。
现灵东方。
雷起偫蛰。
间生龙象。
调御人天。
巍巍乎大明烛幽。
而品物知向矣。
噫。
稠林枝干。
荣枯不息。
火宅烟焰。
起灭相寻。
于众生速坏之身。
有诸佛常存之性。
垢衣缠宝而不见。
浊水求珠而未得。
法无高下。
根有浅深。
由是启禅那證入之门。
立毗尼摄护之藏。
土因水而成器。
火得薪而待燃。
惟此二宗。
更相为用。
律行严用。
奉则净无瑕缺。
戒定光深。
照则测见本源。
次修定门。
而自调伏。
云何为大定。
地虽倾而不动。
云何为修我。
心虽寂而无住。
然后登般若之岸。
上楞伽之峰。
以此身为法身。
了无得为真得。
或有默修元契于文义。
受教顿悟于宗师。
不由门阶。
径造堂室。
微尘学者。
时得一人。
复有大悲空隘而不穷。
宏誓海涸而不尽。
俯从像法。
以导世间。
则我大律师其人也。
师讳道一。
字法籥
馀杭严氏。
生族姓之家。
是为因地。
作如来之子。
宁有本缘。
故祖考不书。
尊上乘也。
峻山岳。
神閒江海。
机对敏洽。
应受融明。
自襁褓至于成童。
颜色无违。
视听皆正。
年甫八岁。
辞亲就师。
鸿鹄入冥
自然方外。
莲花出水。
不染泥间。
十七预剃度。
龙泉寺
受具于光州岸律师
行相珠圆。
涤流镜澈。
始就山阴讲涅槃经。
师既归而为众敷阐。
同时听者。
奉以为师。
恭惟此经。
佛最后说。
教旨深圆。
故草元著义。
法华经大事因缘。
授声闻记。
口诵心奉。
誓尽当来。
金刚经灭度无边。
悉离诸相。
诵起信论。
涤除邪妄。
开导心宗。
常所受持。
皆为义释。
于华严入普贤性海。
维摩不二法门
凡历见闻。
莫非心證。
从文悟理也。
白日顿明于世界。
飞鸟自在于空中。
从理乘如也。
尝谓天台观门。
往誓深教。
吾所归也。
夫垢因戒净。
惠定以生。
未有爱尚存而坐登三昧。
每叹曰。
持心系于刹那。
求道本于清净。
使学徒解怠。
由轨范不明。
教之兴衰。
在我而已矣。
乃获一席。
信心必随。
尝讲大乘。
方摄齐登座。
侍者布席。
微爽律文。
即命撤席。
浣衣以俟明日。
其检身激下。
皆此类也。
自是江南律学
砥砺弥精矣。
至若齐场星列。
谈座云绕。
四众仰山王之高。
万里赴龙宫之会。
远夷逾海而来听。
长老顺风而请益。
至仁生灭。
至辨成简。
判析疑问。
若阳和解冰。
宏敷妙理。
止水观月。
化童蒙为上智。
伏我慢为调柔。
引诸佛戒定之池。
浴众生轻重之垢。
垢自流去。
池常湛然。
又以儒墨者般若之笙簧。
词赋者伽陀之鼓吹。
故博通外学
时复著文。
在我法中。
无非佛事。
李大理升期崔河南希逸尝抚本州。
麾幢往复。
故成御史广业卢华州元裕兵部韩员外赏屈身郡邑。
䑳舸洄沿。
及乡人故汴州何司户寒同与叩绝韵于清风。
味元机于永夕。
庐山师友。
今古一时。
诚愿密宏。
崇修本寺。
导容缨网。
高殿栋宇。
工人殚其百栌。
信士竭其千金。
佛宫严丽。
一方胜绝。
写大藏经。
手自刊校。
学者赖焉。
广常住田。
通给无阂。
凡圣均焉。
天竺寺造慈氏变相。
凭高为台。
与众均福。
光灵肸蚃。
如在会中。
永以报生育劬劳之恩。
光先师训诱之德。
不离宴坐。
应者归。
天宝十三年春
忽洒。
饰道场。
端理经论。
惟铜瓶锡杖。
留置左右。
具见五天大德。
十八罗汉。
幡盖迎引。
请与俱西。
二月八日
恬然化灭。
报龄七十六。
僧腊五十七。
生以其日。
灭亦如之。
昔同来舍位之辰。
今是菩萨往生之日。
古先大士
无此明徵。
先时院庭有百合两本。
对发白花。
月轮。
照于昏夜。
呜呼。
慈云既归。
花亦彫萎。
物感如是。
人哀可知。
至某月日。
迁厝于寺之西偏。
江岭淮湖。
缁麻缟素。
荼毗之会。
声动山川。
寂寥原野。
人亡地古。
悲夫。
一为人师。
六十年矣。
远名利故不游京国
乐閒安故不出户庭。
有请方去。
故深慈密行。
莫得而究焉。
门人之冠者一行禅师惠罕法师津梁寺乾应律师苏州东林寺怀哲律师
湖州开元寺惠灯少明之记。
长者宝藏。
修身执持。
导师化城
无处瞻仰。
眷属之贤。
有若族人神都等。
如来影中。
怖畏都尽。
力生今地。
哀号不穷。
以华曾史之风。
尚竺乾之道。
追书本行。
见托斯文。
铭曰。
苕溪教源。
因戒生定。
百千人俱。
见性情净。
裂除意网。
磨拂心镜。
虽会一乘。
终修万行。
说法登坛。
天龙谛听。
须弥峰顶。
白月孤映。
彼迷方者。
从我得正。
报尽生尽。
归自法身。
最朝涕泣。
江上门人。
炬灭阴夜。
舟沈海津。
雪山灵草。
无复青春。
欲报之德。
苍苍罔极。
既断言语。
又非空色。
假言喻空。
观我为则。
镇海军使院900年10月 唐末 · 罗隐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九十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惟天子建国。
必维九牧。
九牧既序。
区分局署。
两汉三公府有掾属。
魏晋而降。
则置行台
若魏以秦王仪中都(一作山)
高齐辛术监治东徐州事。
行台之任也。
官属则令仆以至于尚书丞郎
唐制由行台而置采访使
殆今节制之始也。
镇海军旧治京口
大丞相钱塘之众。
东戡汉宏。
西歼逆朗。
天子不欲易其土。
故自符竹四命。
然后移军于钱塘
生物以宜。
租赋以便。
斥去旧址。
广以新规。
廓开闬闳。
拔起阶级。
俾幢节之气色。
貔武之出入。
得以周旋焉。
庚申年
加辟大厅之西南隅。
以为宾从晏息之所。
左界飞楼。
右劘严城
地耸势峻。
面约背敞。
肥楹巨栋。
间架相称。
雕奂之下。
朱紫苒苒。
非若越之今而润之旧也。
疆埸之事。
则议之于斯。
聘好之礼。
则接之于斯。
生民之疾痛。
则启之于斯。
军旅之赏罚。
则参之于斯。
非徒以酒食骈罗。
而语言嘲谑者也。
其府属以下。
或八都旧将。
或从公于征。
或禀之于朝廷。
或拔之于乡里。
故天子用清宫传道之选以佐之。
辍教民论道之任以副之。
其馀省秩卿曹。
领相次。
自我朝藩服官属之盛无加也。
噫。
大丞相之勋德。
既藏之天府
而攀鳞附翼者。
非镌刻乐石。
其可久乎。
是年冬十月
始命观察判官罗隐为记。
议选调策 北宋 · 夏竦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五、《文庄集》卷一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五九
臣闻古爵五等,裂地受封,各命陪臣,咸思俾乂。
秦灭六国,分为郡县,百世因仍,遂废古制。
天下之治归州县,州县之治归庶官,历代以来,实难其选。
吏部之曹,张铨品之官,鉴裁不同,处置各异。
自非毛玠之尚苦节,陈群之建九品山涛之识量,任恺之忠直,王泰之接待,辛术之正明,高孝恭之藻鉴,裴行俭之博识,欲其材器无遗,与夺惟允,虽悉诚竭力,犹将不逮。
唐室之制,入仕多门,调选之间,转为繁总。
格式既冗,货贿滋丰。
九流遂失澄清,官序遽成陵替。
国家膺天成命,司牧元元,分命庶官,共治天下。
铨衡剧地,公朝急务。
长定之格,选集之期,考课之规,各有攸序。
奈审覈注拟,出入多涂,请求之贿,旁午如云,令史之门,衣冠若市。
贪夫优游于常调,廉吏愤悱于选门。
能材且患于循资,庸器自安于久次。
以至州僚县佐,颇有废事旷官。
一吏不循,千民失所。
吏部不勤慎择,多士有旷精求。
负乘贻灾,维鹈致诮;
纾民济物,谅在伊人。
诚当委注贤明,专干铨选,并稽往制,择善而从。
但人数寡少,则题品易至;
赇赂不通,则转迁易公。
如其不逮,抑之散地;
若有上材,擢之非次。
无使恩出私门,权归吏手。
则精粗可别,劳逸自分。
但众官怀僶俛之心,即万国有治平之状。
睢阳双庙二首 其一 宋 · 张表臣
五言律诗 押青韵
昭鸿烈,南雷贾共灵。
无瑕双白璧,有曜五华星。
怀哲音容在,伤时涕泪零。
向来丹凤阙,犹带犬羊腥。
御史中丞吏部尚书 南宋 · 洪适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一七、《盘洲文集》卷二五
敕:分职以倡九牧,周寔重于列卿
掌选而主三铨,唐尤高于文部
乃朝廷之贵职,须识量之名臣。
朕得其人,使率其属。
具官某刚方可任;
公正无私,谦谦有君子之风,蹇蹇励王臣之操。
学通坟素,酌道德之渊源;
才冠等夷,游文章之林府。
久骞禁密,擢首宪司,嫉恶如雠,触邪罔避,白黑分于毂下,中外畏其笔端。
当路而不问狐狸,台纲大振;
兽在山而莫采藜藿,国势愈尊。
爰升常伯之联,俾典天官之务。
其考覈于流品,无殽混于贤愚,尽革颓纲,一清选部
山岳动而州县皆震,威已并于思谦;
筦库擢而门阀不遗,美无专于辛术
往服朕命,是惟汝能。
玉玺本末 南宋 · 曹彦约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六六、《昌谷集》卷二二
言传国玺者多矣,讫无定说。
原其所由,则人主身自服之,非臣下之所常见,道听涂说,未免差误,传记杂录,易以湮没(原注:《旧唐·经籍志》有纪僧真《玉玺谱》一卷,姚察《传国玺》十卷,徐令言《玉玺正录》一卷,而僧真姚察之书久不传矣,《馆阁书目》中亦无徐令言正录》,而其说或亦谓之《玉玺谱》,间见诸书。唐章怀太子注《后汉·光武纪》,已用其说。今仅有蜀本《朝士谈》一书,乃前都官员外郎李石所撰,其叙玉玺事颇详,最无依据。)
士大夫所传已无依据,又以徐令言李石之说参于其间,尤更牴牾(原注:令言信《北齐书》之说,谓永和所得之玺,即秦玺也,与《晋纪》不同。又谓侯景既败,侯子鉴盗其玺,走江东,惧追兵至,投诸佛寺,为栖霞寺僧永所得。陈永定三年,僧永死,弟子普智奉献。陈亡,玺传于隋。不独晋非此玺,而陈隋亦无此玺矣。李石信《晋阳秋》之说,谓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得玺于慕容永,乃送建业。不独晋不得此玺,而永之崛起,亦无得玺之理。语在《永和玺》注。)
正史所载亦多不同,若不因本朝绍圣间此玺再出,士大夫以纸出之,当职官手自摹之,则其著见于天下者寡矣(原注:郑望之《秦玺跋》云:绍圣四年初献秦玺,诏百官杂识视。时先君为尚书郎,乃请以纸出之,遂得其真。《金石录》云,咸阳所获传国玺,初至京师执政以示将作监李诫手自摹印之,遂传于世。)
然其玺尚有玉色未辨,不得而尽考也(原注:汉宣帝立玉宝璧祠于未央宫中,刘原父以为受命宝和氏,当是据崔浩而言。崔浩《汉书音义》曰:传国玺是和氏作之。舒元舆云:丞相八字刻在荆玉,而飞上天矣,则其当为白玉。徐令言云:其玉出蓝田山蔡京等云:其色绿如蓝,则其当为绿玉。《石虎别传》曰:武乡长城县韩强,在长城西山岩石间得玄玉一方四寸,与同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为瑞。则又有玄玉者矣。)
今且序秦汉魏晋所得之宝,与白色、绿色、玄色并出之异,然后辨史氏之差误,众说之不根,使后之君子有考焉。
秦以前民皆以金玉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
秦独天子称玺(原注:出《汉旧仪》)始皇作传国玺,使丞相李斯书之,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原注:《吴志·孙破虏传》注引旧《吴书》之文如此。应劭《汉官仪》曰:天子有传国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且康。」《吴志》注云:「且康」、「永昌」二字,未知何者为得。《朝士谈》云:秦玺面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玺上隐起为盘龙文,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是皆未见真玺者也。考正史及众说,未尝有「且康」二字,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已两至本朝。其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自晋传隋,亦不闻有背文、面文之说也。且既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则其背文不应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意同而词不律,非古人之意也。)」。
汉高帝入关至灞上秦王子婴系颈以组,降轵道旁,封上始皇帝(原注:出《高帝纪》。)
后诛项籍,即天子位,服御其玺,世世传授号曰汉传国玺(原注:出《元后传》。《汉官仪》以为子婴始皇玺,高帝因服御之,恐未必如是之遽也。)
周勃诛诸吕,废少帝,尝手贯皇帝玺(原注:出《史记·世家》应劭注。)
文帝时有言欲反,下廷尉薄太后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耶」?
文帝乃出之(原注:出本传。)
昭帝时,殿中有怪,一夜群臣皆惊。
霍光尚符玺郎,郎不肯授欲夺之,郎按剑曰:「臣头可断,玺不可得也」。
甚谊之。
明日,诏增此郎秩二等。
昌邑王,即持其手,解脱其玺组,奉上太后,乃立皇帝(原注:并本传。)
哀帝崩,无子,太皇太后即日驾之未央宫,收取玺绶(原注:出《王莽传》。《太平御览》载,哀帝将崩,以玺绶付董贤,曰:「无妄以与人。」中常侍王闳者,叔父也,白元后,请夺之。即带剑至宣德闼,谓曰:「宫车晏驾,国嗣不立。君受恩深重,当俯伏号泣,何事久持玺绶,以待祸至耶?」不敢拒,跪授玺绶。按《汉书·董贤》、《王莽传》,哀帝置酒麒麟殿,上在酒所,从容谓,笑曰:「吾欲法,何如?」进曰;「天下乃高皇帝之天下,非陛下之有也。天子无戏言。」上默然不悦。哀帝既崩,白:「董贤年少,不合众心。」收印绶。则知元后之未央者,收皇帝玺绶;而王莽所白者,董贤印绶也。《御览》本援引《汉书》,而班固荀悦之书皆不载,不知何书耶?)
平帝既崩,孺子婴未即尊位,玺藏长乐宫
王莽篡汉,使安阳侯王舜请玺于元后,后怒曰:「而属父子宗族,蒙汉家力,富贵累世。
既无以报,受人孤寄,乘便利时夺取其国,不复顾名思义。
人如此者,狗猪不食其馀。
且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亦当自更作玺,何用此亡国不祥玺为」!
太后涕泣而言,亦悲不能自止,良久乃仰谓太后:「臣等已无可言者,必欲得传国玺,太后宁能终不与耶」?
太后语切,恐欲胁之,乃出汉传国玺,投之于地,以授曰:「我老已死,知而兄弟今族灭也(原注:出《元后传》。《玉玺谱》曰,元后投之于地,玺上螭一角缺。而正史不载,至《吴书》乃始见之也。)」。
及汉兵诛带玺绶避火渐台,商人杜吴杀取绶,不知取玺及头。
公宾就见绶,问绶主所在,乃斩首并玺与王宪
得玺,无所送。
后宫,乘其车服。
越四日,而李邓晔长安,斩,送更始大司马谢禄,而玺归更始矣。
赤眉杀更始于高陵,立刘盆子为帝。
建武三年光武征赤眉于宜阳,赤眉君臣面缚奉高皇帝玺绶,乃诏先帝玺绶,归之王府,斯乃祖宗之灵,士人之力。
其择吉日,祠高庙,赐天下长子为父后者爵,乃受传国玺(原注:出《光武纪》。)
灵帝既葬,少帝在位,献帝未立,宦者张让段圭作乱,劫二帝幸北宫,又走小平津。
掌玺者奔散,并失其玺。
等既诛,二帝既还,得六玺于阁上,而传国玺独未得也。
董卓少帝献帝陈留王即尊位。
初平改元山东州郡起兵讨迫帝都长安
二年遂发掘洛阳诸陵,破虏将军孙坚,以袁术之命入洛阳,扫除汉宗,平塞诸陵。
军城南,甄官井上,旦有五色气,举军惊怪。
令人入井,探得传国玺,方圆四寸,纽盘五龙,上一角缺(原注:此《吴志·孙破虏传》注引《吴书》之言也。此玺元后投之于地,旧不言一角缺,而言一角缺者昉乎此。)
明年死,袁术将僭号,拘夫人而夺之(原注:出《山阳公载记》。)
僭号二年而死,荆州刺史徐璆得玺,还许上之汉(原注:出《朝士谈》,与《山阳公载记》相表里。但《载记》节文见于《吴志》注与杂书,未见全文,恐亦出《载记》也。而《玉玺谱》乃云,袁绍有僭盗意,拘坚妻,逼求之。得玺,举兵以向魏武魏武恶之。败,得玺还汉。恐不然也。按为破虏将军,乃袁术之意。死后,复表其兄子贲豫州刺史,策载母徙曲阿,继从袁术,其不为袁绍所拘,事理明甚。)
魏文帝将受汉禅,遣使求玺绶于献穆曹后(原注:后,魏武女也。)
后怒,以玺绶抵轩下,因涕泣横流曰:「天不祚玺(原注:出《穆后传》。《续汉书》云:「天不祚此玺。」其义亦通。按《魏志·贾逵传》;魏太祖崩,隐陵侯彰行越骑将军从军长安来,问先王玺绶所在。正色曰:「太子在邺,国有储副,先王玺绶,非君所宜问也。」是时魏未受禅,所问者魏王玺绶耳,非传国玺绶也。)」。
司马师将废齐王芳,使郭白太后,取玺绶置坐侧。
及迎高贵乡公,又请玺绶,后曰:「我见高贵乡公,小时识之,我欲自以玺绶手付之(原注:出《魏略》。)」。
自魏传晋,使太保郑冲奉玺禅位。
其后平吴,不过得金玺而已(原注:出《晋书》。《御览》引《拾遗录》曰:晋太康平吴,孙皓送六金玺,云无玉工,故以金为印玺。)
惠帝时赵王伦篡位,使义阳王威黄门郎骆休逼惠帝,夺玺绶。
败,帝反正,曰:「阿皮捩吾指,夺吾玺绶,不可不杀」。
阿皮,小字也,于是诛(原注:出本传。)
怀帝永嘉五年岁在辛未王弥洛阳,执帝诣刘曜,而传国玺不可考矣(原注:《晋书》载永嘉末洛京不守,玺为刘聪所得。及石勒灭刘氏,玺入伪赵冉闵诛石氏,玺又入。及是四十二年,而玺复归于晋。然其文乃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不同。《北齐·辛术传》云:辛术广陵,获传国玺,送邺,文宣以玺告于太庙。此玺即秦所制,方四寸,上纽交盘龙,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且言二汉相传,至魏晋没于刘聪至穆帝永和中得之,历宋齐梁而没于侯景败,得于郭元建,而以进焉。按永和所得玺,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至隋犹在,载于《礼仪志》者甚详。而所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寂无闻见,则知《晋史》所载者为是,而《北史》所载者为非也。唐贞观撰《晋史》,其志书最为详备,不应有此玺而不录。《玉玺谱》云:玺属石勒刻一边云:「天命石氏」。此题今不复存。《朝士谈》云:石季龙磨其隐起之文,刻其旁为文曰「天命石氏。」其说既不相同,又云此题今不复存,不知所见者为何玺,不敢以为秦玺也。惟永和所得,乃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八字,粗有传授,亦谓之传国玺,今别条以永和玺名之。马端临《通考》:梁末侯景之败也,以传国玺自随,使其侍中兼平原太守赵思贤佩之,曰:「若我死,宜沈于江。勿令吴儿复得之。」思贤自京口济江遇盗,从者弃之草间,至广陵以告郭元建,元建取之以与辛术送之至。按郭元建,侯景之党,败,以广陵王僧辩,既而复降于北齐,齐遣行台辛术广陵。传国玺自五胡之乱没于刘。石氏败,玺复南归于晋。历宋齐梁,至侯景之败,而玺遂北归于高齐云。)
后赵石虎得玄玉玺于武乡长城,方四寸,厚二寸,文同秦玺,然其色玄也,不知为何代之玺(原注:出《石虎别传》。按石虎即伪位,在晋文咸康乙未,距永嘉辛未凡二十五年。而得玺之年,不可考也。武乡上党属邑,本朝初属潞州,后析为威胜军。)
秦苻坚姚苌所执,当晋孝武太元十年岁在乙酉,距洛阳之陷七十有四年矣。
求传国玺于曰:「小羌乃敢干逼天子,岂以传国玺授汝羌也?
玺已送晋,不可得矣」。
史不书其玺文,又无送晋之事,不知此为何玺(原注:出《载记》传。)
又六十一年,岁在丙戌
后魏世祖太平真君七年,即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也,魏毁邺城五层佛图,于泥像中得玉玺二,其文皆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汉传国玺」。
史不言其玉色、工制与其方广、厚薄,既曰魏受汉玺,或者真传国玺也。
不知魏晋之间,未有言其旁刻字本末者,何耶?
既有二玺,则传国玺已有其副。
太平真君以后,历东西魏周齐隋唐,而此玺未尝见于史。
后魏承平甚久,不知何从失之。
本朝绍圣四年岁在丁丑,距太平真君七年又六百五十一年矣,咸阳县民段义斸地得古玉二,五年正月永兴军以闻,诏尚书礼部御史台学士院秘书省太常寺官讲求定验以闻。
翰林学士承旨蔡京等奏:按所献玉玺,其色绿如蓝,温润而泽,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其背螭纽五盘,纽间有小窍,用以贯组。
又得玉螭首,其玉白如膏,亦温润。
其背亦螭纽五盘,纽间亦有贯组小窍。
其面无文,与玺相合。
大小方圆无毫发差殊。
今考玺文,为秦玺可知。
其玉乃蓝田之色,其篆乃李斯小篆,其文则刻而非隐起,其字则饰以龙凤鸟鱼,乃虫鱼鸟迹之法,其制作尚象古而不华,于今所传古书莫可比拟,而工作篆书之文巧者亦莫能仿佛,非以后所能作明矣。
臣等被奉诏旨,得与讨论,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所有玉玺,委是汉以前传国之宝(原注:蔡京等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其说是矣。但其奏有云,曰「皇帝寿昌」者,晋玺也。曰「受命于天」者,后魏玺也。则「既寿永昌」者,秦玺可知。迁就欺罔,无所不至。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晋得此玺,如今得秦玺也,岂可谓之晋玺?至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乃秦玺而后魏得之耳。今乃析而二之,以「受命于天」为后魏之玺,以「既寿永昌」为秦玺,其为面谩也甚矣。邵武《后录》:绍圣元年咸阳县民段吉夏日雨后村中立门足陷,得玉玺一,方四寸,篆文如凤鸟之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按《玺记》云:秦始得卞氏玉,刻以为玺,元后取玺投之地,故一角缺。验之皆合,唯记云色黄,此青苍色耳。又云背亦刻「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则无之。有司奏上,廷议以为瑞,改元元符,命段吉以官。至靖康,金人取去。)
诏令礼部太常寺考案故事以闻。
四月丙戌礼部太常寺言:按《国朝会要》,元日五月朔冬至,并行大朝会仪,乞以礼祇受,群臣称贺。
从之。
宰臣章惇书写玉检,诏词臣撰乐章,付太常寺,应奉朝会之用。
丁酉,诏传国宝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
五月戊申朔,行朝会礼。
己酉,大赦天下。
癸丑甲寅,恭谢景灵宫
戊午,宴于紫宸殿
丙寅,诏以绍圣五年六月朔元符元年(原注:出《泰陵宝录》。)
徽宗即位,以白玉作受命宝,为八宝之一,其方四寸有奇,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
大观元年十一月,诏八宝初成,可于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
尚书省言:受命宝非常用之器,唯封禅则用之。
大观以后,本朝有绿白二玺矣(原注:出《会要》。谨按《御制八宝记》云:受命宝,其玉蓝田,其制秦也。不可以传示将来,贻训后世。方参稽宪度,自我作古,有以宝玉献者,色如截肪,气如吐虹,温润而泽,其声清越。有以古篆进者,龙蟠凤翥,鱼跃鸟飞,奇耦相生,纵横得所。有以善工进者,雕琢众形,如切如磋。分毫析缕,不见其迹。四者毕备,于是揭而玺之,乃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作受命宝,其方四寸有奇。蔡绦云:得秦玺而无检,螭又不缺,疑其一角缺者乃检也。自有玺后,考验甚详,上犹独取其文而黜其玺不用。旧说螭一角缺,未有言其检者,此又之凿也。但古今所见少有同者,不得不致疑耳。)
元符戊寅靖康丁未,盖三十年。
建炎戊申嘉定辛巳,又九十四年矣。
永和玺者,不知其何时作也,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秦玺不同(原注:《北齐·辛术传》以其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误也,已于秦玺辨之。)
后世以为传国玺易与秦玺相乱,今故以永和名之,谓其以永和至晋,而名始着也。
其制度精密,非当时僭伪所能办(原注:《晋阳秋》云:鸟篆隐起,巧丽惊绝,与传国玺不同。《隋志》云:螭兽纽上交五盘螭,鸟篆隐起。)
洛京失守,南北纷争,假托天命者,皆欲得此玺。
变诈百出,无所不至(原注:《·载记》,冉闵石祗,僭大号,遣其使人常祎慕容隽使记室封裕告之曰:「石祗去岁使张举请援,云玺在襄国,其言信否?」曰:「平寇之日,在邺者略无所遗,玺何从而向襄国?」《载记》又曰:冉闵既败,慕容隽欲神其事,诈言历运在己,妻得玺以献,号曰奉玺君。以永和八年即皇帝位,大赦境内,改元曰元玺。又《玉玺谱》云:元帝渡江后,数世无玉玺。北人皆曰司马家儿是白版天子。或谓元帝大兴三年慕容廆尝送玉玺三纽,不知彼乃宇文氏所得之玺,非中国之玺也。)
晋永和虽得之,而所以得之者非正道也(原注:《载记》又言:冉闵被执,其子智尚幼,蒋干遣詹事刘猗奉表归顺。濮阳太守戴施应之,次于棘津,猗至施止,不听进,责其传国玺。猗归以告干,犹豫不决。施因遣参军何融率壮士百人入,登三台助戍,谲之曰:「今且出玺付我,凶寇在外,道路梗涩,亦未敢送。当遣单使驰告天子。天子闻玺已在吾道,当遣重兵相援。」干信之,乃出玺付融,融使赍玺驰还。或谓何融以赏得之,或谓戴施取之以计,乃使何融驰还。或谓冉智以玺付之,非蒋干也。大要是何融、戴施共谋取之,冉智年幼,听命于蒋干,不足深辨。《晋阳秋》云:雍州玺者,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表慕容永称藩奉玺,方六寸,厚一寸七分,蟠螭为鼻,合高四寸六分,四面龟文,下有八字,其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云是慕容所制,未详厥始,此则误也。八字载于永和八年《晋纪》,不可泯没。慕容永崛起小丑,草创简陋,寻为慕容垂所杀,安得更自制玺?先是慕容隽慕容廆之子,父子雄据一方,犹以不得玺为耻,诈封奉玺君,而况于乎?其言未详厥始,则不根甚矣。)
姑因史氏诸家之说,推本而铺叙之。
永嘉五年王弥洛阳,得六玺送刘曜刘聪,而此玺在其中(原注:洛阳陷时,与秦玺当皆送刘聪,而秦玺不复传授,疑乱兵失之。)
死,子粲嗣位,其大司空靳准作乱,自称大将军,执粲杀之。
为乔泰等所杀,推靳明为盟主,遣卜泰奉玺于
大悦,谓泰曰:「使朕获此神玺而成帝王者子也」。
石勒闻之怒,增兵攻明。
败于石勒,其子熙奔上邽
石虎上邽,遣主簿封送玺于勒
向所谓六玺者,止有其一,此外特太子金玺耳(原注:已上并杂出《晋书·载记》。按天子有六玺,曰天子之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皇帝之玺、皇帝行玺、皇帝信玺,所用不同。应劭《汉官仪》及诸史皆详言之,与传国玺并行于世。自永嘉以后,每言传国六玺,则是六玺不皆在,与传国玺合为六耳。《前凉录》载,张寔元年兰池赵婴上言,于青涧中得一玉玺,钳纽,照水外,曰「皇帝玺」。《后周书》曰:宇文氏因狩得玉玺三,纽有曰「皇帝玺」,必永嘉以后之所失者也。至唐贞元二年,神策将温嘉顺犹得白玉印文曰「天子之宝」,亦可见矣。赵封送玺于勒,止有一玺,于此可见。)
石勒既死,石虎篡立。
死,其子世嗣位。
石遵、石监、冉闵相继篡立,慕容恪所执,其子智守邺尚幼,因其臣蒋干以玺献于晋(原注:《燕书》曰:元玺六年,蒋干遣太子詹事刘猗赍传国玺诣晋求救,猗负玺行数里,天黄雾四塞,不得进,易取行玺始得去。此事虚诞,全不可信。)永和八年,玺至建业,百寮毕贺(原注:出晋《穆帝纪》。)
自晋传宋,宋元凶劭作乱而败,不见传国玺。
,乃云:「在严道育处」。
就取得之。
孝武即位,拜蔡兴宗侍中,每言得失,无所顾惮。
帝新拜陵,尝使负玺陪乘。
宋末,谢朏侍中,领秘书监
齐高帝将受禅,当日在直,百寮陪位,侍中当解玺。
佯不知曰:「何公事」?
传诏云:「解玺授齐王」。
曰:「齐自应有侍中」。
乃引枕卧,传诏惧,乃使称疾,曰:「我无疾,何所道」?
遂朝服步出东掖门,乃登车,仍还宅。
是日遂以王俭侍中解玺,既而武帝请诛
高帝曰:「杀之则成其名,正应容之度外(原注:并出《宋书》。)」。
自齐传梁,至简文帝,为侯景所篡。
败,其玺不知所向。
北齐东南道行台辛术广陵得其八玺,献于文宣文宣以告太庙,而此玺居其一也(原注:《辛术传》云: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推原所自,以为永和中载僧施所得者,使督护何融送建业,历、齐、梁至侯景败,侍中赵思齐以玺授南兖州刺史郭元建以送于,而以进焉。其玺文与《晋纪》不同,疑传误也。若以为晋永和自是一玺,而辛术自是一玺,特传引用之误,亦是一说。但永和玺后来却有传授,而辛术玺所谓「受命于天,即寿永昌」者,齐陈之际,略无所传,知其误也。又文宣纪载所献八玺,而传只载传国玺,又不知其七者果何玺也。先是齐受东魏禅,固尝遣太尉彭城王元韶等奉皇帝玺绶,而宗室元晖业骂之,曰:「尔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何不打碎之?」事见《魏景穆十二王传》。则知当时之玺不一而足,八玺之中,亦必有所谓六玺者,特宋齐所传,非西晋之旧也。)
北齐河清中着令定制,自六玺之外,止有传国一玺,白玉为之,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是物也(原注:《隋志》载北齐玺,自传国玺、六玺之外,止有木印,则辛术元韶所进之玺,已不能全矣。)
北齐、西魏皆并于后周,始与神玺并行于世(原注:西魏大统三年槐里获神玺,大赦,不言其文也。独《隋志》言,神玺、传国玺皆宝而不用,神玺明受之天,传国玺明受之运,则神玺之文,亦有关乎天命者矣。)
开皇三年,诏以传国玺为受命玺(原注:出《隋文帝纪》。《朝士谈》云:开皇九年江南,得真传国玺,乃改前所得者名神玺。此又不考本末者也。秦玺失于晋永嘉,而稍见于后魏太平真君之时,永和玺复归于晋,而隋已得之于后周矣,陈安得有真传国玺哉?谓陈有梁敬帝近代受禅之玺,犹之可也。况西魏、北齐已先有神玺之名,非开皇所改明矣。)
隋之亡也,玺没于宇文化及
化及败,为窦建德所得。
唐武德四年,克平东夏建德右仆射裴矩奉八玺以献,而受命玺实在其中(原注:化及之事,虽出于《朝士谈》,而正史不全载,然新旧史于《建德传》皆云裴矩奉传国八玺来降,则炀帝失之于化及化及失之于建德,其事明矣。)
唐有受命玺,以封禅礼神,即其旧也(原注:《新唐志》载,神玺、受命玺之外,止有天子、皇帝六玺而已,是谓八玺。乃言有传国玺及八玺,岂通传国而为九耶?志言八玺甚备,而传国玺独无所言,是误以受命、传国为二玺矣。当云合传国为八可也。)
太宗贞观十六年,复刻受命玺,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而受命之名,复自别于传国玺矣。
武后长寿二年,尝改玺为宝。
中宗神龙元年,又改宝为玺(原注:此三事,皆出《通典》,而本纪不载。特于长寿二年九月乙未,书作七宝而已。)
玄宗天宝十载,改传国宝为承天大宝,而传国之名犹不废也(原注:肃宗乾元元年,上皇天帝御宣正殿,授皇帝传国、受命宝,则知虽改为承天大宝,而旧名不废也。)
五代乱离后,其玺不复存矣(原注:蔡绦《国史后补》云:国初创业艰难,诸宝多阶为之。元丰中,始诏依古作六玺,有玉而未成也。《会要》云:唐末六玺亡失,国朝铸以金鍮。太宗雍熙三年,诏以天下合同之印为天下合同之宝,御前之印为御前之宝,书诏之印为书诏之宝,铸以金,是玉玺不传于本朝也。)
受命宝者,其初当出于传国二玺,其一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二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皆有受命之文,而未以受命名之也。
隋文帝受周禅,遂有东、西二魏之宝,其名不一,而所谓传国玺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永和玺也,其传最远。
开皇三年,始表异而出之,名曰受命玺,而受命之名立矣。
隋传之唐,而太宗不以为受命玺也。
贞观十六年,乃自作受命玺,以白玉为螭首,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是隋、唐之际,各有是玺,而其文则异。
本朝继五代之后,二玺皆不复存。
至道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真宗即位之初,中书门下言: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诏可,而不言其制度也(原注:《会要》误以膺字为应字,而《长编》不载,旁见于《宏词类编》者,乃作膺字。虽不足据,然累圣皆作「恭膺天命之宝」矣。)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有司详定封禅仪,请以玉牒、玉册并刻字填金,联以金涂银绳,缄以玉匮,置石䃭中。
封匮以金泥和粉乳香为之,印以受命宝,宝方一寸二分,文曰「恭膺天命之宝」,则是真宗朝尝两作之矣(原注:《会要》云:请依旧制,别造玉宝,文同受命宝,则是八字皆同,而《长编》止载「恭膺天命之宝」六字,盖节文也。是时又作「天下同文之宝」,铸以金,以封石䃭。《会要》虽云封匮封䃭之宝,而不言别作,则又略也。)
乾兴元年仁宗即位三月十六日礼仪院言:皇帝登位,所有受命之宝,并缘宝法物,请下文思院少府监
从之。
天圣元年九月二十二日,诏以宫城火,重制皇帝受命宝,则是仁宗初年亦两作之也。
嘉祐八年英宗即位六月十三日翰林学士范镇言:「伏闻大行皇帝受命宝,欲举而葬之,恐非所以称先帝恭俭之意。
其受命宝,乞陛下自宝用之,且示有所传付」。
检讨检寻典故,及命两制礼官详议。
翰林学士王圭等奏议曰:「受命宝者,犹昔传国玺也。
宜为天子传器,不当改作。
谓今宜从省约,以称先帝恭俭之实」。
其后别造受命宝,而所议弗用。
元丰八年哲宗即位门下侍郎章惇言:「奉诏篆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
从之(原注:以上并出《会要》。)
即是以观,本朝皇帝即位,皆作受命宝,而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矣。
但前乎真宗,则有太祖太宗之世,后乎真宗,则神宗居英、哲之间,而受命宝亦不作,岂作辍亦随时耶?
将史失之耶?
哲宗得秦玺,绍圣五年四月诏作传国玺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是哲宗有两受命宝,而秦玺其一也。
徽宗初年,亦作受命宝,因秦玺之旧,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则徽宗之受命宝,不复用「恭膺天命」之旧矣。
既作受命宝,又作国宝,及天子、皇帝行信六宝。
大观元年,八宝皆成,十一月十一日,诏以来年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原注:镇国、受命本是二宝,而《会要》乃载大观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受命宝字之上添镇国二字,则当与国宝相乱矣。至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又诏八宝之名,一曰镇国神宝,二曰受命之宝,则是受命之宝未尝加国字也。《会要》何为并载耶?)
今皆不存矣(原注:朱丞相秀水閒居录》云:靖康京城失守,八宝悉为金人劫取矣。但八宝既失,而国宝独存,其文所谓「范围天地,幽赞神明,保合太和,万寿无疆」者,则又朱丞相误也。国宝文九字,曰「承天福,延万亿,永无极」,而「范围天地」以下十六字者,谓之定命宝,乃朱丞相维扬所见者也。合定命宝言之,谓之九宝。靖康八宝皆失,而定命宝独在。蔡绦《国史后补》载九宝甚详,与《御制八宝记》及《会要》诸书皆相表里,当以说为正。)
予讨论玉玺本末,有所谓《云麓漫抄》者,乃(原注:彦卫。)景安之所作,予未之见,疑犹有遗论也。
讨论粗定,乃于亲戚间见之,顾其说微有差误,不足取信。
且如秦玺之为玉,或云和氏,或云蓝田,要当指一物为证。
今云秦得和氏献玉,命李斯篆书,诏工人孙寿蓝田玉作,何也?
献帝初虽失玺,后复孙坚得之,再入袁术,而徐璆以上于许。
今云献帝出奔则失之,何也?
曹操虽不受汉禅,而子丕实受之,刻玉玺之侧,曰「魏所受汉传国玺」,虽真伪未可知,未尝指言所刻也。
今云不应丞相时,先取其玺,何也?
晋元帝渡江,数世无玉玺,北人始有白版天子之讥,其后永和得玺,君臣相庆。
今云三国鼎立时,有假版天子之语,何也?
秦以前为方寸玺,至始皇侈而大之,乃作受命玺。
今云方围四寸,其为伪无疑,何也?
如此等类,不可胜举,姑举其概以自志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