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库 正文
唐充之墓志铭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五、《皇朝文鉴》卷一四四 创作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充之姓唐氏,讳广仁,充之字也。其先幽州人,自石晋割地,至五世祖始得从归沧州乐陵。咸平中,曾祖克勤被诏试武艺,授三班借职,以天雄军管界巡检使卒于官,因家焉,遂为大名内黄人。祖中立,大名司法参军。父愈,喜儒士,自充之五六岁时训以诗书,浸长使从学于外。充之能择交游,言行谨饬,读经史,讲义理,亦长于科举之习。中元祐六年进士第,调乾宁军司法参军。界河驿有杀略人者,守将械送狱,俾鞫之。疑其诬服,以白守,守不信。方趣决不已,而霸州获真盗,然后释无罪者凡四人。后为常州录事参军。部使者闻充之在乾宁有审克之誉,部有疑讼,多以属之。充之所辨正合人情者非止一事。改官制,授通仕郎。以荐者及格,当改官,坐元符末上书,命格不下,调监寿州开顺口盐矾酒税。未赴,丁母忧,服阕,监苏州酒税务。郡守李尚书孝寿治尚峻猛,不任僚属,充之权幕官,敢与论曲直,苏人多赖之。后守盛待制章于充之为姻家,初与充之善。郡人朱氏有势焰,守所歆慕,众皆帖帖屈随,而充之一切自异,著憎慢之迹。守不能堪,众或怒,置充之于狱。吹毛无实,以酤酒点饶为罪。充之既废,贫困不能北归,居楚之宝应,益以读书教子为事。又七年,以疾卒于家,宣和己亥五月丙辰也。以某年某月某日甲子,葬于扬州之某地。充之娶张氏,中散大夫某之女。子男四人,曰激、曰浚、曰渤、曰洪。女四人,长适从事郎赵枋,馀未嫁。初,充之客寓宝应,茍营屋室,而勉竭其力,以择葬地于维扬。躬诣内黄,启祖考之殡,迎护以来,将卜日历。盖奔走自效,服勤累岁,未克迁奉,而充之得疾卒矣。今其子激等既葬充之,又能率先志,并襄大事,使三世窀穸之事讫无可憾,亦可以见充之身教之遗美矣。激等遣人自宝应来南康,以吕本中所状充之之行求铭于瓘。书辞惨切,且曰:「先人疾亟时,尝问曰:『居仁约访我,尚未到』?又叹曰:『我欲一游庐山,今不能矣』。诸孤不肖,摧割待尽,念欲毕闻馀训,永不可得。维行状既获所属,而砻石穴土,以需于掩圹之后者,将孰请而可乎」?居仁,本中字也,正献公之曾孙,言行有家法,其所叙次皆可考證。其载充之教子之言曰:「涑水文正公尝谓平生无以过人,但事无大小皆可使人知尔。汝曹不可一日忘此语也」。濉阳刘公尝谓充之材用有馀,遽闻其死,嗟惜不已。呜呼,可达可寿,而废斥夭短,岂非命欤!其所厚善,率皆迟钝迂阔之士,于其殁也,能相与戚嗟而已,悲夫!铭曰:
木摇难栖,波涌莫济。穮蓘积劳,未穰而逝。饥穰天也,人岂能违。奄忽不俟,岂唯我悲。
闲居感旧偶成十绝乘兴有作不复诠次 其六 宋 · 吕本中
七言绝句 押先韵 创作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唐子直心绝可怜,夏侯苦节更谁传。
诸晁事业风流在,各有残诗十数篇(自注:唐广仁充之、夏侯髦节夫、晁载之伯禹、咏之之道、贯之季一、谓之季此、冲之叔用。)。
赠唐充之兼简益中 宋 · 吕本中
创作地点:江苏省
三年白沙看江山,可当中原故人面。
今来千里逢故人,笑谈却作江山见。
江山故人不相远,平生志愿于君满。
唐侯独立一代无,张侯与之来集枯。
老松本自岁寒外,良马不畏长途驱。
饥年百室仰粟廪,暑路六月悬冰壶。
念昔关汪不相贷,视世好爵如机械。
上书索去不作难,云我未了平生债。
后生少年延颈观,诸公故人思一快。
基本未定天夺之,赖有君侯数人在。
龙媒已远风驭回,坐叹四海梁木摧。
尔来老谢又继往,但觉眼界常尘埃。
长江无津出光怪,迥野入夜开风雷。
此语不诬君可验,请君更讨防身剑。
题刘陈二公与唐充之帖 南宋 · 汪应辰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七七、《文定集》卷一一
刘元城帖云唐令,又陈忠肃帖云充之者,谓唐充之也。充之元符末上书入籍,为邹道乡、吕元明及刘、陈二公所知,皆以为天下士也。其学以天人一理,内外一致,自洒扫、应对、进退与酬酢、佑神皆一事,无先后之别,行义则达道矣,极高明所以道中庸也。尝监苏州酒务,为郡守劾免,居宝应十馀年。余闻于吕公居仁者如此,今刘、陈二公所咨嗟叹惜,盖其得罪时也。岁月久,知之者少,故特详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