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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当
入死。善于狱中使人通启。翻诬晖俊受纳民
赇枉见推缚。文宣帝大怒。以为法司阿曲。必
须穷正。令 尚书左丞卢斐
覆之。斐遂希
旨。成晖俊罪状奏报。于市斩之。晖俊遗嘱
令史曰。我之情理是君所具。今日之事可复
如何。 …… (第 0866b 页)
殡殓。并备纸笔。后十五日张善得病。唯云。
叩头魏尚书。尚书者世俗呼台使之通称也。
未旬而死。才踰两月 卢斐
坐讥骏魏史。为魏
收所奏。文帝驱杀之(此一验出冥祥记)
法苑珠林卷第七十七 (第 0866b 页)
毁魏,褒贬肆情,时论以为不平。文宣命收于尚书省与诸家子孙诉讼者百馀人评论。收始亦辨答,后不能抗。范阳 卢斐
、顿丘李庶、太原王松年,并坐谤史,受鞭配甲坊,有致死者。众口沸腾,号为《秽史》。时仆射杨愔、高正德用 ……子孙共加论讨,前后投诉百有馀人,或云遗其家世职位,或云其家不见记录,或云妄有非毁。收皆随状答之。范阳 卢斐
父同附出族祖元传下,顿丘李庶家传称其本是梁国家人,斐、庶讥议云:史书不直。收性急,不胜其愤,启诬其欲
之曰:名以定体,漫汉果自不虚。又令吏唱人名,误以卢士深为士琛,士深自言,愔曰:卢郎玉润,所以从玉。 《卢斐
传》:斐,字子章。性残忍,以强断知名。世宗引为相府刑狱参军。谓之云:狂简,斐然成章,非佳名也。《北史
集同知营构,颇相乖异,瀛州刺史元晏请托不遂,前后构成其罪,并诛害之。终至家门殄灭,论者谓有报应焉。 《卢斐
传》:斐,字子章,范阳涿人也。父同,魏殿中尚书。斐性残忍,以彊断知名。世宗引为相府刑狱参军。谓之云:
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
 第八十八卷目录
 卢姓部列传二
  北齐
  卢文伟      卢勇
   卢斐       
卢筠
  卢叔武      卢逊之
  卢正思      卢正山
  卢潜       卢士邃
   ……降,高祖令勇行广州事。以功授仪同三司、扬州刺史,镇宜阳。武定二年卒,年三十二。赠司空,谥曰武贞侯。 卢斐
按《北齐书 卢斐
传》:斐,字子章,范阳涿人。性残忍,以强断知名。世祖引为相府刑狱参军。天保中,稍迁尚书左丞,别典京畿
迁谯州刺史,卒。
李庶
按《北齐书·李构传》:构从父弟庶,魏大司农谐子。稍迁临漳令。《魏书》出,庶与 卢斐
、王松年等讼其不平,并系狱。庶死临漳狱中,庶兄岳痛之,终身不历临漳县门。
李搔
按《北齐书·李元忠传
,武定二年,除中书侍郎。时有人士戏嘲休之云:有触藩之羝羊,乘连钱之骢马,从晋阳而向邺,怀属书而盈把。 尚书左丞卢斐
以其文书请谒,启高祖禁止,会赦不治。
《北史·游雅传》:雅从祖弟明根。明帝即位,迁中书令、相州刺史,
之参掌诏命,世论以为中兴。有人士戏嘲休之云:有触藩之羝羊,乘连钱之骢马,从晋阳而向邺,怀属书而盈把。 左丞卢斐
以其文书请谒,启神武禁止,会赦不问。文宣郊天,百寮咸从,休之衣两裆甲,手持白棓。时魏收为中书令,嘲之

《李构传》:构从父弟庶,魏大司农谐子。方雅好学,风流规检,甚有家风。稍迁临漳令。《魏书》出,庶与 卢斐
、王松年等讼其不平,并系狱。魏收书王慧龙自云太原人,又言王琼不善事;卢同附《卢元传》;李平为陈留人,
李构
按《北齐书本传》:构,字祖基,黎阳人。祖平,魏尚书仆射。构少以方正见称,释褐开府参军,累迁谯州刺史,卒。构从父弟庶,魏大司农谐子。方雅好学,风流规检,甚有家风。稍迁临漳令。《魏书》出,庶与 卢斐
、王松年等讼其不平,并系狱。魏收书王慧龙自云太原人,又言王琼不善事;卢同附《卢元传》;李平为陈留人,
家子孙共加论讨,前后投诉百有馀人,云遗其家世职位,或云其家不见记录,或云妄有非毁。收皆随状答之。范阳 卢斐
父同附出族祖元传下,顿丘李庶家传称其本是梁国家人,斐、庶讥议云:史书不直。收性急,不胜其愤,启诬其欲 ……。武定二年,除中书侍郎。时有人士戏嘲休之云:有触藩之羝羊,乘连钱之骢马,从晋阳而向邺,怀属书而盈把。 尚书左丞卢斐
以其文书请谒,启高祖禁止,会赦不治。五年,兼尚食典御。七年,除太子中庶子,迁给事黄门侍郎,进号中军将
枭除。诏楷诣冀州追捕,皆擒获之。楷眇一目而性甚严忍,前后奉使皆以酷暴为名。时人号曰瞎虎。
《北齐书 卢斐
传》:斐,字子章,范阳涿人也。性残忍,以强断知名。世宗引为相府刑狱参军。谓之云:狂简,斐然成章,非佳
天保七年,敕议立案劾格。
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刑法志》:七年,豫州检使白𢷋为 左丞卢斐
所劾,乃于狱中诬告斐受金。文宣知其奸罔,诏令按之,果无其事。乃敕八座议立案劾格,负罪不得告人事。于是
罪不得告人事。
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刑法志》:文宣帝天保七年,豫州检使白𢷋为 左丞卢斐
所劾,乃于狱中诬告斐受金。文宣知其奸罔,诏令按之,果无其事。乃敕八座议立案劾格,负罪不得告人事。于是
流布。兰台遣御史魏辉隽就郡治之赃贿狼藉。罪应死善于狱中。使人翻诬辉隽受纳民财。枉见推縳。文宣帝大怒命 尚书左丞卢斐
勘之。斐希旨成其罪。奏报。于州市斩之。辉隽遗语令史曰我之情理。尔所具知。今日之事。可复如何。办𥿄百 ……我。若有电。必当报之。令史如其言。殡葬毕。后十五日。张善得病唯叩头云魏公𡩖我。不旬日而死。才及两月 卢斐
坐讥驳魏史。文帝杖杀之左右。或见辉隽捽之而去北齐。直子融。尝为井陉关检租使。以赃污被敕。齐主欲穷治。
州刺史,卒。

构从父弟庶,魏大司农谐子。方雅好学,风流规检,甚有家风。稍迁临漳令。《魏书》出,庶与 卢斐
、王松年等讼其不平,并系狱。魏收书王慧龙自云太原人,又言王琼不善事;卢同附《卢玄传》;李平为陈留人,
讨,前后投诉百有馀人,云「遗其家世职位」,或云「其家不见记录」,或云「妄有非毁」。收皆随状答之。范阳 卢斐
父同附出族祖玄传下,顿丘李庶家《传》称其本是梁国蒙人,斐、庶讥议云:「史书不直」。收性急,不胜其愤,
定二年,除中书侍郎。时有人士戏嘲休之云:「有触藩之羝羊,乘连钱之聪马,从晋阳而向邺,怀属书而盈把。」 尚书左丞卢斐
以其文书请谒,启高祖禁止,会赦不治。五年,兼尚食典御。七年,除太子中庶子,迁给事黄门侍郎,进号中军将
奏以士素为东郡守,中书侍郎李德林白珽留之,由是还除黄门侍郎,共参机密。士约亦为善士,官尚书左丞。 卢斐
卢斐,
字子章,范阳涿人也。父同,魏殿中尚书。斐性残忍,以强断知名。世宗引为相府刑狱参军。谓之云:「狂简,斐
辐𤠮杖,夹指压踝,又立之烧犁耳上,或使以臂贯烧车釭。既不胜其苦,皆致诬伏。七年,豫州检使白𢶏,为 左丞卢斐
所劾,乃于狱中诬告斐受金。文宣知其奸罔,诏令按之,果无其事。乃敕八座议立案劾格,负罪不得告人事。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