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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辅妻林/氏子妇周氏林惇聘)
(妻程氏俱夫亡守节同邑许惟长妻郭氏张品妻/陈氏程嗣衮妻王氏康起鸣妻陈氏 沈同
训妻许)
(氏陈类妻徐氏詹瀚妻陈氏萧誓妻黄氏林作惠/妻郭氏陈缵妻程氏陆琼妻陈氏邹大泽妻许氏)
(黄龙 (第 41a 页)
建昆南礼部主事
羽正以论储教降极边伸以论辅臣王锡爵子衡不宜中科为民聚奎以
言汤宾尹不当考察致仕文炳以 沈同
和场弊论辅臣吴道南降谪朝荐
以税珰梁永讦奏诏狱放还建昆以忧危竑议妖书事妄牵为民者也科
臣惠世剔以朝政 (第 4a 页)
长和睦之道日衰百姓愁苦靡所错躬(错置也/音厝)是以氛
邪岁增侵犯太阳正气湛掩日久夺光(湛读与 沈同
湛/掩者是掩而湛)
(没/)乃壬戌日有食之天见大异以戒朕躬朕甚悼焉其
令内郡国举茂材异等贤良直言各一 (第 8b 页)
宽衣控/鹤曰宽衣丨丨雄威曰雄勇龙骑曰雄猛)
天吏(书丨丨逸德烈于猛火伐孟子无敌于天下者丨/丨也 又 沈同
问燕可 与吾应之曰可彼然而) (第 21a 页)
  论君臣
汤武非圣君伊周非纯臣孟子非贤人扬雄非君子成
汤放桀于南巢唯有惭德曰予恐来世以兹为口实夷
齐叩马而谏曰父死不葬爰及干戈可谓孝乎以臣弑
君可谓仁乎此汤武之罪也去亳适夏既丑有夏复归
于亳召公不悦周公作君奭以自解此伊尹周公之罪
也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

君三宿出昼于予心以为速 沈同
问燕可伐欤吾应之
曰可此孟轲之罪也周公以来未有汉公之懿此扬雄
之罪也
  汤武
君天也父也元首也天不 (第 80b 页)
   疑孟

   伯夷隘柳下惠不恭
   陈仲子避兄离母
   孟子将朝王
   孟子谓蚔蛙(云云)
    沈同
问伐燕
   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孟子曰父子
    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
   告 (第 86a 页)
心。众荅不契。师遂以竹篦子旋风打云。是你这
一队瞒心昧巳底。不打更待何时。

浴佛日。江阴定生禅士领 沈同
春乔梓寄库请上堂。
问。指天指地则且置。罗龙打凤事如何。师云。今日打
著一个。进云。忽有个眼光烁破四 (第 0580b 页)
冯银 冯沈
按《浙江通志》:银字纯端,登景泰庚午贤书。父卒,哀毁尽礼。中天顺丁丑进士,陈情省母,母促之就官,银乃留仲叔养母,携其季弟 沈同
行。授刑部主事,晋员外郎。人莫敢干以私。沈字莹端,中乙酉乡科,登成化壬辰进士,例应得京职。冢宰招饮,
 周
  沈尹       沈尹寿
  沈尹射      沈尹戍
  沈诸梁      沈尹朱
   沈同
  秦
  沈逞
  汉
  沈保       沈遵
  沈达       沈乾
  沈弘      ……哀公十七年》:楚王与叶公枚卜子良,以为令尹,沈尹朱曰:吉,过于其志,叶公曰:王子而相国,过将何为。 沈同
按《孟子注》 沈同,
齐大夫。

沈逞
按《宋书·沈约自序》:秦末有沈逞,徵丞相,不就。

沈保
按《宋书·沈约自序》
  十三年,癸巳。年五十五。册年五十二。正月,接林少穆中丞书,钞录各省保举名单,知去秋闰九月魏中丞丽泉先生列入剡章,同保者台湾道平庆、福州府戴嘉谷、海防厅黄宅中。夏,海中盗贼窃发。时,台湾馀孽未靖,制军程公祖洛与钦差将军湖公松额,搜捕办理善后事宜。海贼日有汹汹之势。密禀制府,许便宜行事。五月,会同金门总兵窦镇军振彪、水师中营杨将俊杰、同安营将双喜,统带水陆兵丁,搜捕沿海潘涂杏、林柏头诸贼。焚其巢穴,获贼多名。海洋稍靖。六月,奉程制军调署台湾道事。七月七日,任事。十月二十日,卸事。在任百有馀日,搜获馀匪,斩枭凌迟者八十馀人。中间小乱三,俱即扑灭。十月初,钱价一日顿长三倍。四远居民,纷纷搬移入城。谣言蜂起,不知所自。十九日,获贼探林振,交 沈同
如汝瀚研审于内署,一面张筵,镇、府、厅、县皆集。夜半,得供,知城中已暗藏数百人,约于二十二日举事。贼 (第 13 页)
  先是,举朝有疏参论监视宣府太监王坤,坤遂抗疏指修撰陈于泰盗窃科名,希建言之名,为自固之计。席首辅周延儒比昵之势,借端责备,反饰丑状,果否内臣不识一字,有类 沈同
和之曳白云云,是借于泰上侵首辅也。首辅即自劾求去。不允,廷臣交论不已。左副都王志道,因上「内臣越职、 (第 70 页)
鲁门疏辨之举。先人盖被其可否之询焉。侄时未在侧。未谙其所答之如何。而追以事理推绎。则此不过如孟子之对 沈同
而已矣。燕可伐乎。曰可。非劝其以燕伐燕也。鲁西之事可辨乎。曰可。非劝其斥贤为邪也。然先人因以此受言行 (第 463L 页)
下。不与人答述而自言者。于此始发明仁义礼智四端之所发。览者当致意焉。
第二篇十章十一章。若置之第四篇 沈同
陈贾二章之间。则时世先后甚协。然前二篇。皆是与王论政事征伐之类。此篇自孟子将朝王以下。皆言孟子出处行 (第 374L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