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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马大立妻。贼至,携二孙女自溺死。
彭昂母吕氏〈契氏附〉
按《和州志》:吕氏,宋中丞彭思永十八代 孙昂
母。城陷,恐为贼污,与媳契氏投井中死。
王朝佐妻徐氏
按《和州志》:徐氏,王朝佐妻。遇贼,恐辱,同夫

危景福妻冯氏
按《武昌府志》:冯氏,江夏危景福妻。年二十五,福亡,氏抚孤。凤翔,翔死,贫苦无依, 孙昂
甫二岁,又抚之,孀居六十馀年,年九十一,万历初旌表。
伍境妻曹氏
按《武昌府志》:曹氏,江夏庠生伍境
生毅,毅生骃,字亭伯,长岑长。二子:盘、寔。盘生烈,后汉太尉、城门校尉。生均,字州平,西河太守。十世 孙昂。
大房崔氏:骃少子寔,字子真,后汉尚书。生皓,皓生质,质生赞,赞生洪,字良夫,晋大司农。生廓,廓生遄
姚肇
按《万姓统谱》:肇,富阳人。性和厚有孝行。洪武中,举孝廉试太常寺丞,改职方主事,以勤慎称。升云南右参议加右参政。论楮币塞盐并,皆切时弊,升福建布政司。致仕卒,年八十四。所著有《蒙斋稿》。 孙昂
居仁和读书耕桑自怡县,以明经举不就,因号养拙生。
姚敬重
按《溧水县志》:敬重字克仁,古七世孙也。由
,众溃,徽言出奔,获之。使之拜,不听,临之以兵,不为动,絷之军中。使先降者谕之使降,徽言大骂,与统制 孙昂
皆不屈,乃并杀之。遂降定安堡、渭平寨及鄜、坊二州。于是,娄室、婆卢火守延安,折可求屯绥德,蒲察还守蒲
孤国恩死矣,兄其勉事君。一夕,裨校李位、石斌系帛书飞笴上,阴约娄宿启外郭纳金兵。徽言与太原路兵马都监 孙昂
决战门中,所格杀甚众,退婴牙城以守。金人攻之不已,徽言置妻子室中,积薪自焚。仗剑坐堂上,慷慨语将士:
溃围走,擒之。使之拜,不拜。临之以兵,不动。命降将折可求谕之降,指可求大骂,出不逊语,遂杀之。其统制 孙昂
及士卒皆不屈,尽杀之。甲戌,诏禁医巫闾山辽代山陵樵采。三月己卯朔,日中有黑子。壬寅,诏军兴以来,良人
 刘秉宽
  阎邦伟      孟养气
  程书       郭安
  白孝古      王贯
   孙昂       
常福
  杨珍       吴忠
  赵恒       刘渐
  王朝冕      慎𨦯
  赵复 ……志》:王贯,崞县人。幼丧父,事母张氏至孝,母终悲号几死,及葬庐墓侧三年,有白兔乌鸦驯绕,人谓孝感。 孙昂
按《太原府志》: 孙昂,
交城人。性纯孝,父没庐墓三年,有事之蒲过黄河,一老人曰:待别船与汝同渡。昂遂止其众渡者,竟覆。昂得免
公始。
《明会典》:成化二十年,于徐州洪置石坝,长八十丈,遇有损坏,管河官随时修筑。
《山西通志》: 孙昂,
交城人,天性纯孝,父没,庐墓三年,群鸦悉集朝去晚来,他日之蒲州,将渡,黄河一老人曰:待别船来,与汝同
守具悉火之,曰:无以遗敌。一夕,裨校李位石斌系帛书飞笴上,阴约娄室启外郭纳金兵。徽言与太原路兵马都监 孙昂
决战门中,所格杀甚众,退婴牙城以守。金人攻之不已,徽言置妻子室中积薪自焚。金兵至,挟徽言以去,知不可屈,遂射杀之。统制 孙昂
及士卒皆不屈被害。李彦仙为石壕尉,复陕州,乘势渡河,列栅中条诸山,旁郡邑皆响附,分遣邵云等下绛、解诸

按《金石录》:大历四年,杨炎撰,萧正正书。
唐立晋太尉郤公祠庙记
按《金石录》:大历四年,十一代 孙昂
撰,郭升行书。
栖霞寺律大师碑
按《天下金石志》:大历四年。
南城县客馆记
按《建昌军图经》:独孤及
溃围走,擒之。使之拜,不拜。临之以兵,不动。命降将折可求谕之降,指可求大骂,出不逊语,遂杀之。其统制 孙昂
及士卒皆不屈,尽杀之。三月壬寅,诏军兴以来,良人被略为驱者,听其父母夫妻子赎之。四月,蒲察、娄室取鄜
生毅。毅生骃,字亭伯,长岑长。二子:盘、寔。盘生烈,后汉太尉、城门校尉。生钧,字州平,西河太守。十世 孙昂。
昂。 仁师,相太宗、高宗。 揣,亳州刺史,袭安平公。              
溃围走,擒之。使之拜,不拜。临之以兵,不动。命降将折可求谕之降,指可求大骂,出不逊语,遂杀之。其统制 孙昂
及士卒皆不屈,尽杀之。甲戌,诏禁医巫闾山辽代陵樵采。

  三月己卯朔,日中有黑子。壬寅,诏军兴以来
,众溃,徽言出奔,获之。使之拜,不听,临之以兵,不为动,絷之军中。使先降者谕之使降,徽言大骂,与统制 孙昂
皆不屈,乃并杀之。遂降定安堡、渭平寨及鄜、坊二州。于是,娄室、婆卢火守延安,折可求屯绥德,蒲察还守蒲
 群贼推自成为王

  李自成结九十八寨,响马内有二十四人,为首各有混名。
  第一名老嫪回嫪回 孙昂
、第二名洪太太洪用光、第三名翻江龙吕佐、第四名曹操王林汉、第五名八大王张献忠、第六名一条龙张立、第七 (第 631 页)
名格子眼盛永正、第八名冲天鹏方也

仙、第九名梅铁块梅遇春、第十名水底龙刘伯清、第十一双珠豹史定、第十二泼皮风陆钢、第十三一枝花王千子、第十四雨里金刚王命、第十五五阎王丘正文、第十六扫地王闻人训、第十七河天飞沙来凤、第十八善隐身蔡本雄、第十九混天龙马元龙、第二十穿山猾金庭汉、第二十一不粘泥赵胜、二十二混十万姜廉、二十三满天星周清、二十四一斗粟郑日仁。群贼共推自成为大元帅,称闯王。自成既得众,谋劫郡县。张献忠曰:欲图大举,先资粮饷。闻人训曰:张公言善。自成于是命 孙昂
、史定往山西,吕佐、林汉往陕西,闻人训、方也仙往山东,洪用光、郑曰仁往南直,安庆,马元龙、王命往滁和 (第 632 页)
 《宋史礼志》元丰三年诏下。礼官立法。自今承重者。适子死无诸子。即适孙承重。无适孙。同母弟承重。无母第。庶孙长者承重。曾孙以下。准此。〇吕坤曰。无适子。则适孙承之。无适孙则适次孙承之。无适则以庶长承之。〇镛案元丰此法。其来已久。非元丰之所创也。然适子死。先求适孙。若无适孙。不得已而立次子。古之道也。今云适子死。先立诸子。非乱本乎。同气之间。觊觎匪望。倖灾乐祸。伤天彝而败民俗。未必非此法为之也。今吾东之俗。凡适统天(一作夭)绝。无不立后。宁使族人之子来享财禄。而次子次孙。必不敢乘时接统。此亦非先圣遗法。溯考古道。吕氏之说。颇觉精微。
 《二程全书》伊川将属纩。顾谓端中曰立子。盖指其适子端彦也。语绝而殁。既除丧。明道之长 孙昂。
自以当立。侯师圣不可。昂曰。明道不得入庙耶。师圣曰。我不敢容私。明道先太中而卒。继太中主祭者。伊川也 (第 232L 页)
。心丧三年。(广州志。)〇邹守益师事王守仁。守仁没。行心丧之礼。(闻见录。)〇吕楠(文简公。)受学于 孙昂。
昂没。为之服衰。及楠卒。四方学者。皆持心丧。〇栗谷曰。师则随其情义深浅。或心丧三年。或期年。或九月。 (第 333L 页)
  

程叔子废嫡孙立己子辨
程叔子舍明道长 孙昂。
而立其子端彦何居。曰。非叔子意也。然则孰为之。曰。端彦,端中皆不肖。侯师圣极粗人也。端中乱之。师圣成 (第 505H 页)
 

孝庙之丧。若 仁庙以太上王尚在。则亦将为之服斩乎。伊川之没。太中若在。亦将为伊川服斩乎。
孝庙之丧。 仁庙若在太上王之位。其为服斩无疑。若伊川之没。太中虽在。明道自有适 孙昂。
伊川是第二子之不传重。而同名庶子者也。乌可废无佗故之长子。而径行移宗之事乎。私家之礼。与帝王传国之事 (第 474H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