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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赠太保谥/文敏有集)

许孚远(字孟中德清人嘉靖士戌进士历官/福建巡抚右副都御史有敬和堂集)
蹇达(字子修重庆人嘉靖壬戌进/士累官太子太保兵部尚书)
林烃(字贞耀闽县人嘉靖壬戌进士/历官南工部尚书有覆瓿集)
戚元佐(字希仲秀水人嘉靖壬戌进士除礼/部主事历官尚宝卿有青藜阁槁)
高则益(字受所南昌人嘉靖壬/戌进士官至四川参政)
蔡可贤(字子齐成安人嘉靖壬戌进士/仕至按察副使有西征鼓吹) 郑履淳(字伯寅海盐人嘉靖壬戌进士自刑部/主事历尚宝司丞终光禄寺少卿有集)
沈玄华(字邃伯一字少河嘉兴人嘉靖壬戌/进士除礼部主事历官大理寺卿) (第 7a 页)
大同
  郑絅       郑维诚
  郑廷鹄      郑大经
  郑洛       郑继之
   郑履淳      
郑成宪
  郑三俊      郑为虹
  郑国昌      郑鼎
  郑崇俭      郑氏产
   ……尚书。以老乞休,归。卒。继之晚节潦倒,委身党人,虽屡请起废,卒未尝用,一贤而所斥,必善类识者论之。 郑履淳
按《明外史 郑履淳
传》: 履淳,
字叔初,刑部尚书晓子也。举嘉靖四十年进士,除刑部主事,迁尚宝丞。隆庆三年,言事,系狱。刑科舒化等以为
,承芳妄生事,刑校尉。帝信之,杖承芳六十,斥为民。化请以阳春所奏下法司勘问,不纳。四年热审,请释累臣 郑履淳
、李芳,及朝审,又请释李己,皆得宥。时高拱当国,路楷、杨顺以搆杀沈鍊论死。拱欲为楷地,谓顺首祸,顺死
      周天佐
  沈鍊       徐学诗
  杨继盛      张翀
  董传策       郑履淳
  刘奋庸      邓洪震
  郭谏臣      王用汲
  刘应秋
官常典第六百九十六卷
谏诤部 ……累迁南京大理卿,进工部右侍郎。万历元年,就改礼部。言官劾传策受人贿,免归。绳下过急,竟为家奴所害。 郑履淳
按《明外史本传》: 履淳,
字叔初,刑部尚书晓子也。举嘉靖四十年进士,除刑部主事,迁尚宝丞。隆庆三年冬,疏言:顷年以来,万民失业
从,爵赏辞谢与六卿埒。廷臣论劾者,太常少卿周怡以外补去,给事中石星、李已、陈吾德,御史詹仰庇,尚宝丞 郑履淳,
皆廷杖削籍。三人各荫锦衣官至二十人,而芳独久系狱。四年四月,刑科都给事中舒化等以热审届期,请释芳,等
傅吏部尚书杨博致仕。起少保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土高拱以原官,不妨阁务,兼掌吏部事。尚宝司司丞 郑履淳
上疏曰:伏惟时方多故,万姓爰咨。顷年以来,议论嚣烦。上泽终不及民,穷愁跼蹐,民心殊不乐生。燕、云、辽 ……鲠议,讦谋经史,讲筵臣民,章奏必与所司,面相可否。丝纶亲授都俞,交儆察变。谨微回天开泰。疏入,上曰: 履淳
假借陈言,妄议朝政。廷杖百,系刑部狱。
四年正月己巳朔,日有食之。庚午,上始朝,避殿,减膳,修省三日 ……复言:商贾闻命,率匿身闭市。京师,根本地,众口嗷嗷,非平世所宜有也。上悟,令半买。四月,出尚宝司司丞 郑履淳,
及内官李芳淳,削籍为民。芳充南京卫军。吏部举杂职官当迁者:前给事中骆问礼、杨松与。上曰:何遽。俟三年
嬖幸及仁柔不断者,其渐已见。万一奸宄潜生,寇戎轶犯,其何以待之。帝纳其言,下礼官议修省。
隆庆三年, 刑部主事郑履淳
疏陈回天开泰之计。黜为民。
按《明外史 郑履淳
传》: 履淳
除刑部主事,迁尚宝丞。隆庆三年冬,疏言:顷年以来,万民失业,四方多故,天鸣地震,灾害荐臻,臣等当恸哭
三年,嘉兴地震。
隆庆四年,地震。
按《明昭代典则》:隆庆四年夏四月,京师因有地震之变,诏释尚宝司丞 郑履淳
及内官李芳等于狱。刑科给事中舒化等以热审届期,请释系狱。 郑履淳
李芳等三十五人时瘐死者已六人,而馁瘠者居半。诏释为民,芳等四人充南京净军,馀系如故。
按《浙江通志》
辰,京师地震有声,敕修省。

  十二月己亥,命厂卫密访部院政事。庚申,召高拱复入阁。乙丑,尚宝寺丞 郑履淳
以言事廷杖下狱。是冬,免两畿、山东、浙江、河南、湖广税粮。

  是年,陕西贼起。琉球、土鲁番入贡。
卷二百十五
列传第一百〇三 王治 欧阳一敬 周弘祖 詹仰庇 骆问礼 郑履淳
陈吾德 汪文辉 刘奋庸
○王治欧阳一敬((胡应嘉))周弘祖((岑用宾邓洪震))詹仰庇骆问礼((杨松张应治)) 郑履淳
陈吾德((李已胡涍))汪文辉刘奋庸((曹大野))

王治,字本道,忻州人。嘉靖三十二年进士。除行人, ……推官,终山西副使。

张应治,秀水人。在垣中抗疏,多可称。为高拱所恶,出为九江知府。终山东副使。 郑履淳,
字叔初,刑部尚书晓子也。举嘉靖四十年进士,除刑部主事,迁尚宝丞。隆庆三年冬,疏言:

顷年以来,万民
芳妄生事,刑校尉。帝信之,杖承芳六十,斥为民。化请以阳春所奏下法司勘问,不纳。

四年热审,请释累臣 郑履淳
、李芳,及朝审,又请释李已,皆得宥。时高拱当国,路楷、杨顺以构杀沈炼论死。拱欲为楷地,谓顺首祸,顺死
,爵赏辞谢与六卿埒。廷臣论劾者,太常少卿周审怡以外补去,给事中石星、李已、陈吾德,御史詹仰庇,尚宝丞 郑履淳,
皆廷杖削籍。三人各荫锦衣官至二十人,而芳独久系狱。四年四月,刑科都给事中舒化等以热审届期,请宥芳,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