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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生。若此,可以为天子大臣矣。臣朔昧死再拜以闻。朔文辞不逊,高自称誉,上伟之,令待诏公车。
《魏志 司马朗
传》:朗年十二,试经为童子郎,监试者以其身体壮大,疑朗匿年,劾问。朗曰:朗之内外,累世长大,朗虽稚弱
父,父不在,乃呼儿出。为设果,果有杨梅,指以示儿:此君家果。儿即答曰:未闻孔雀是夫子家禽。
《魏志 司马朗
传》:朗字伯达,河内温人也。九岁,人有道其父字者,朗曰:慢人亲者,不敬其亲者也。客谢之。《晋书·王延
翻,翻追与书曰:仆闻虎魄不取腐芥,磁石不受曲针,过而不存,不亦宜乎。客得书奇之,由是见称。
《魏志 司马朗
传》:朗年十二,试经为童子郎,监试者以其身体壮大,疑朗匿年,劾问。朗曰:朗之内外,累世长大,朗虽稚弱
丝王丹与侯霸子语,字霸为君房,江南至今不讳字也,河北士人全不辨之,故有讳其名而并讳其字者。《三国志 司马朗
传》年九岁,人有道其父字者,朗曰:慢人亲者,不敬其亲者也。客谢之。《常林传》年七岁,有父党造门,问林
送,道亡,可自更求闻达。临终时,呼鲁王与语:吾亡之后,汝兄弟父事丞相,令卿与丞相共事而已。
《魏志 司马朗
传注·魏书》曰:朗临卒,谓将士曰:刺史蒙国恩厚,督师万里,微功未效,而遭此疫疠,既不能自救,辜负国恩
淮遇父母忌,缟素哭奠,哀慕终身。以贡充国子生,值限年例,过五十五者罢归。或请淮减岁籍,曰:吾不敢远愧 司马朗
宁。黜归,因上疏言太学不论贤否,徒计老壮,启人伪丧士心。不报。归置义塾,训乡子弟,家门肃睦,诸子遵教
马钧
  司马量      司马俊
  司马子威     司马直
  司马徽      司马防
   司马朗
  魏
  司马芝      司马岐
  司马懿      司马遗
  司马师      司马昭
  ……尉。养志闾巷,阖门自守。父子之间肃如也。年七十,建安二十四年,终有子八人,朗最长,次即晋宣皇帝也。 司马朗
按《魏志 司马朗
传》:朗字伯达,河内温人也。九岁,人有道其父字者,朗曰:慢人亲者,不敬其亲者也。客谢之。十二,试经为 ……曰高原,庙称高祖。帝内忌而外宽,猜忌多权变,有狼顾相,大行杀戮,既而竟迁魏鼎云。
司马遗
按《魏志 司马朗
传》:明帝即位,封朗子遗昌武亭侯,邑百户。
司马师
按《晋书·景帝本纪》:帝讳师,字子元,宣帝长子也 ……琏督骁骑八千翼而追之。
晋一
司马孚
按《晋书·安平献王孚传》:孚字叔达,宣帝次弟也。初,孚长兄朗字 伯达,
宣帝字仲达,孚弟馗字季达,恂字显达,进字惠达,通字雅达,敏字幼达,俱知名,故时号为八达焉。孚温厚廉让
马道赐
  宋
  司马道敬     司马秀
  司马文寅     司马文宣
  司马冲       司马朗

  司马百年     司马黑石
  司马飞龙     司马龙伸
  司马飞燕     司马敬琳 ……,云受遣杀弘微,弘微疾增剧。
司马冲
按《宋书·文帝本纪》:元嘉七年三月甲午,以司马冲为司州刺史。 司马朗

按《宋书·萧思话传》:亡命 司马朗
之、元之、可之兄弟,聚党于东莞。思话遣北海太守萧汪之讨斩之。
司马百年
按《宋书·萧思话传》:思话从
,父纪,鲁国孔融高才倨傲,年在纪、群之间,先与纪友,后与群交,更为纪拜,由是显名。
《王淩传》:淩与 司马朗
、贾逵友善,及临兖、豫,继其名迹。《傅嘏传注》:傅子曰:嘏自少与冀州刺史裴徽、散骑常侍荀甝善,徽、甝
,不可量也。已而果然,太以是名闻天下。《祢衡传》:许都新建,贤士大夫四方来集。或问衡曰:盍从陈长文、 司马伯达
乎。对曰:吾焉能从屠沽儿耶。又问:荀文若、赵稚长云何。衡曰:文若可借面吊丧,稚长可使监厨请客。唯善鲁
歆遇子弟甚整,虽閒室之内,俨若朝典。陈元方兄弟恣柔爱之道,而二门之里,两不失雍熙之轨焉。
《三国志 司马朗
传注》:朗父防,字建公,性质直公方,虽闲居宴处,威仪不忒。养志闾巷,阖门自守。诸子虽冠成人,不命曰进
守,诏曰:卿父昔为彼州,今卿复据此郡,可谓克负荷者也。靖为政。初虽如碎密,终于百姓便之,有馥遗风。 《司马朗
传》:朗九岁,人有道其父字者,朗曰:慢人亲者,不敬其亲者也。客谢之。
《陈武传》:武合肥战死。子修有
为司马,思话拒之。五年,迁中书侍郎,仍督青州、徐州之东莞诸军事、振武将军、青州刺史,时年二十七。亡命 司马朗
之、元之、可之兄弟,聚党于东莞发干县,谋为寇乱。思话遣北海太守萧汪之讨斩之,馀党悉平。八年,除竟陵王
。仍徙为扬、豫州刺史,咸得军民之欢心。始至豫州,旌先贤之后,求未显之士,各有条教,意义甚美。初,凌与 司马朗
、贾逵友善,及临兖、豫,继其名迹。正始初,为征东将军,假节都督扬州诸军事。二年,吴大将全琮数万众寇芍
,道不拾遗。
《张茂度传》:茂度为广州刺史。绥静百越,岭外安之。《萧思话传》:思话为青州刺史,有亡命 司马朗
之、元之、可之兄弟,聚党于东莞发于县,谋为寇乱。思话遣北海太守萧汪之讨斩之,馀党悉平。
《刘道产传》
转,转则胜人。由是不乐,卒以搆隙。谦在官清白,无以纠举,祠灵星,有赢钱五百,欲以赃之。谦委官而去。 《司马朗
传》:朗除成皋令,以病去,复为堂阳长。其治务宽惠,不行鞭杖,而民不犯禁。先时,民有徙充都内者,后县调
人视之,辞色不挠。太祖令曰:琰虽见刑,而通宾客,门若市人,对宾客虬须直视,若有所瞋。遂赐琰死。始琰与 司马朗
善,晋宣王方壮,琰谓朗曰:子之弟,聪哲明允,刚断英跱,殆非子之所及也。朗以为不然,而琰每秉此论。琰从
   枣祇
  袁涣       张范
  张承       国渊
  杨沛       任峻
   司马朗      
司马芝
  裴潜       徐宣
  郑浑       和洽
  张缉       刘靖
  卫臻 ……九年薨,太祖流涕者久之。子先嗣。先薨,无子,国除。文帝追录功臣,谥峻曰成侯。复以峻中子览为关内侯。 司马朗
按《魏志本传》:朗字伯达,河内温人也。九岁,人有道其父字者,朗曰:慢人亲者,不敬其亲者也。客谢之。十
阳;镇南将军贺罗,自下蔡东出钟离。兰陵民桓富杀其县令,与昌虑桓和北连太山群盗张和颜等,聚党保五固,推 司马朗
之为主。诏淮阳王尉元等讨之。是岁,诏以州镇十八水旱,民饥,开仓赈恤。
五年春正月己卯,车驾南巡。丁亥 ……之后,辞不就席。刘准降人解奉君,刃僧朗于会中。诏诛奉君等。乙亥,封昌𥟖王冯熙世子诞为南平王。兖州斩 司马朗
之,传首京师。冬十月癸卯,蠕蠕国遣使朝贡。十有二月癸巳,诏以州镇十二民饥,开仓赈恤。
六年春正月甲戌
志》:占曰东邦发兵。四年十月丁未,兰陵民桓富杀其县令,与昌虑桓和北连泰山群盗张和颜等,聚党保五固,推 司马朗
之为主,诏淮阳王尉元等讨之。三年春正月,日晕,有珥、佩戟。三月癸卯朔,日有蚀之。按《本纪》不载。 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