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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斗龙
按《元文类·陈孝子传》:孝子姓陈,名斗龙,字南仲。父泽民病,斗龙废眠忘食,祷神请减己年延父,弗效。母盛寻亦病死,斗龙处丧哀毁庐墓,哭声悲切,感动行路,有群雁集其上,飞鸣三日夜后,斗龙推为宗晦书院,山长将之瓯,斗龙之妻之父之甥 盛冲
告斗龙曰:若母王产若未一岁,归钱唐,闻其家在清湖中。斗龙大惊且哭,即日与妇诀,且装行曰:必与母俱归,
《宋书·五行志》:永安六年十月,石头小城火,烧西南百八十丈。是时嬖人张布专擅国执,多行无礼,而韦昭、 盛冲
终斥不用,兼遣蔡战等为使,惊扰州郡,致使交趾反乱。是其咎也。
乌程侯建衡二年,火。
按《吴志·孙皓传
泉涌溢。昔岁作浦里塘,功费无数,而田不可成,士卒死叛,或自贼杀,百姓愁怨,阴气盛也。休又专任张布,退 盛冲
等,吴人贼之应也。
永安五年,大水。
按《吴志·孙休传》:五年八月壬午,大雨震电,水泉涌溢。

年二月,白虎门北楼灾。六年十月,石头小城火,烧西南百八十丈。是时嬖人张布专擅国势,多行无礼,而韦昭、 盛冲
终斥不用,兼遣察战等为使,惊扰州郡,致使交趾反乱。是其咎也。

吴孙皓建衡二年三月,大火,烧万馀家,
泉涌溢。昔岁作浦里塘,功费无数,而田不可成,士卒死叛,或自贼杀,百姓愁怨,阴气盛也。休又专任张布,退 盛冲
等,吴人贼之之应也。

吴孙休永安五年八月壬午,大雨震电,水泉涌溢。

晋武帝泰始四年九月,青、徐、
年二月,城西门北楼灾。六年十月,石头小城火,烧西南百八十丈。是时嬖人张布专擅国势,多行无礼,而韦昭、 盛冲
终斥不用,兼遣察战等为内史,惊扰州郡,致使交止反乱,是其咎也。

  孙皓建衡二年三月,大火,烧万 ……泉涌溢。昔岁作浦里塘,功费无数,而田不可成,士卒死叛,或自贼杀,百姓愁怨,阴气盛也。休又专任张布,退 盛冲
等,吴人贼之应也。五年八月壬午,大雨震电,水泉涌溢。

  武帝泰始四年九月,青、徐、兖、豫四州大水
龙门外,召大臣会宫门,黜亮为会稽王,时年十六。

孙休
孙休字子烈,权第六子。年十三,从中书郎射慈、 郎中盛冲
受学。太元二年正月,封琅邪王,居虎林。四月,权薨,休弟亮承统,诸葛恪秉政,不欲诸王在滨江兵马之地,徙 ……关军国。休锐意于典籍,欲毕览百家之言,尤好射雉,春夏之间常晨出夜还,唯此时舍书。休欲与博士祭酒韦曜、 博士盛冲
讲论道艺,曜、冲素皆切直,布恐入侍,发其阴失,令己不得专,因妄饰说以拒遏之。休荅曰:「孤之涉学,群书
哀察。

  于是亮、峻听恪故吏敛葬,遂求之于石子冈。(《江表传》曰:朝臣有乞为恪立碑以铭其勋绩者, 博士盛冲
以为不应。孙休曰:「盛夏出军,士卒伤损,无尺寸之功,不可谓能;受托孤之任,死于竖子之手,不可谓智。冲
似之。

  陈斗龙,字南促,杭州昌化人。父泽民、母盛氏,先后卒。斗龙才十三,庐墓极哀。已娶妻,有 盛冲
者告之曰:“若生母王氏,若未一岁,改嫁钱塘人。闻其家在清湖中。”斗龙大惊,即日与妇决,具装行,曰:“
。如擂鼓之升降。阳进之自稚至壮之时。即阴退之自壮至衰之时。阴亦然。故阴阳不得不并存。曰五气者。二气稚 盛冲
和之分。一阴而一阳则已自备五行矣。故天地间无一物不备有阴阳五行者。自天地之一阖一辟。以至一时之一初一 (第 583L 页)
气而见之。其论性气同异。有曰孤阳独阴。不能以生物。故凡物之生。必得于阴阳之交感。而阴阳既交则二气之稚 盛冲
和。自分五行之气。故凡物之于五行。无有阙其一而能生者。因五气之不可阙一。故知五性之不得不具。但气有形 (第 683H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