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地理類
政書類
編年類
別史類
職官類
法制類
目錄類
雜史類
傳記類
正史類
史鈔類
詔令奏議類
金石類
藝術類
類書類
儒家類
兵家類
總集類
別集類
詞曲類
禪宗部類
史傳部類
律部類
密教部類
法華部類
經集部類
清代道教文獻
續道藏
人忆小仙言,望白旗下窜旗书白旗都三周满机云周蓟人,凡所掠无馘杀比去则纵还之,言卒以验。
居庸关通衢有 塔石
甃也,四隅凿金刚,须眉宛然明,武宗幸宣大乘舆经此,金刚有怒视状,马辟易不前,武宗命以烟熏之,马乃行。
盛京山陵考
永陵 山曰开运,在奉天府城东二百五十里。殿曰启运。奉肇祖原皇帝、原皇后、兴祖直皇帝、直皇后、景祖翼皇帝、翼皇后、 显祖宣皇帝
、宣皇后神位。顺治十二年、十八年先后立碑。
福陵 山曰天柱,在奉天府城东北二十里。殿曰隆恩,奉太祖高
林木蓊郁,左右皆山,壁立千仞。金承安三年敕赐今额。
卧佛寺 在县西七里凤凰山坳,不知创自何时。山顶有 塔石
卧佛在焉,今塔已毁,僧移佛于山坳创寺,翠环碧滃,俨若洞天。
清凉院 在县治西,元中统间建。
圣井庵 
大统,道经于卫,鸾旗适过林庙之表时扈从大臣。今太保浚宁王伯颜睹其道周比干石刻,遂询遗迹于云南,省平章 塔失
帖木儿,即对。以言昔忠谏致纣,剖腹刳心视其窍者之比干也。有仁庙敕修碑铭在焉。浚宁王伯颜以其言具启于上,上闻之恻然感叹,辄出白金五十两,付平章 塔失公
偕兼郡脱帖木儿等易牲币代行禋祀,咸竭诚敬以将其礼猗欤,盛哉。逮至顺三年壬申冬,本路总管赵𤣱语诸僚属
剿以来留守于本边,又皆各寨信服可战可守之士,顷蒙抚院宪牌,内开营堡提调等官。如一季已终,地方宁谧无有 他失
者,官兵议详奖赏,仍揭荐优擢等,因通行在案,又据行都司掌印,张大道呈称浙江之沈有容,以布衣竟跻参将,
廷翰
职方典第八百二十五卷
庐州府部汇考九
庐州府古迹考二〈坟墓附〉
《通志》州县《志》合载英山县 塔石
 在县西门外,今无存。
安集市 在县北四十五里。
英布故址 在英山尖下,旧传石壁有葬布记。太平桥 在
三峰石 在县西南一百里,三石屹立如笋,高数十丈。
松子石 在县西南一百里,凡三十馀,石率高数十丈。 塔石
 在县西南二百里,前有石寨二,大可容数百人,小可百人,宋元避兵于此。
岖岭 在县西北四十里,南康信丰
,试剑石,六和精舍。
北隘岭 在县东北七十里,横界长汀县。剑岭 在县西南十里,横斜如剑,旧名赖婆凹。 塔石
 在县西南二十里,其形如塔,对面旗鼓石相向。
黄沙冈 在县西南六十里,与会昌接境。大障岭 在县西北五 ……石横截,江中惊涛怒浪,势如倾泻,最为险阻。
浮桥龙滩 在县西南十三里,水汹涌而石险恶,略次茶壶滩。 塔石
滩 在县西南二十里。
凌溪 在县西南三十五里,发源于凌田之香山,南流入江山,下有深潭,旧传为龙穴,正
海潮不波,而宋亡,元末,海潮不波,而元亡,亦天数之一终也。
至正十六年二月,红巾陷平江,江浙行省丞相 塔失
帖木儿大惧,召杨完者以救兵来守杭州。杨完者,武冈绥宁之赤水人。初群无赖啸聚溪洞,完者内深刻持权诈,故
 在府古城北,小流水沟,洪武初,凿今城濠。
颜子港 在孔子河北三里。
紫荆港 在庶安乡。
太平港 即 塔石
港,在县北百六十里中和乡。
太平桥
徐家港 在县西北中和上乡。
曾贵港 在中和上乡。
羊儿港 在中和
共起义攻杀之。馀党奔溃,渡扬子,宿留广德吴兴。间至正十六年春二月,朔淮人陷平江,时江浙行、中书省丞相 塔失
帖木耳,有旨得便宜从事嘉兴。北连平江,南去杭州无二百里,为藩镇喉舌。有司告援急,星火驿使,交道中不绝
衣钵于石上。明举之不动。
金龟石 按《通志》:在度岭路傍,其形似龟故名。上有茅庵,行人多资此憩息。 塔石
 按《通志》:山高路险,人不能攀,其形如塔故名。明季民多避兵于其上。
浈水 在城南,源出大庾岭,流经
翰林院臣言于帝曰:实录,法不得传于外,则事迹亦不当示人。又请以国书《脱卜赤颜》增修太祖以来事迹,承旨 塔失
海牙曰:《脱卜赤颜》非可令外人传者。遂皆已。俄世延归,集专领其事,再阅岁,书乃成,凡八百帙。既上进,
李康
按《浙江通志》:康字宁之,桐庐人。幼警悟,闿爽年十三。母病弗瘥刲股,和饘以进病随愈。里称孝子从永康。胡长孺先生游,以古学自鸣,至正三年,郡守马九皋遣使币迎,力辞之,九年张奉使素闻其贤又起之,复辞,十六年,宰臣 塔失
铁至邑,即致币遣令诣请议事。康不得已而起,极谈当时得失,欲官之。康以母老恳辞,而归。及卒高阳许瑗青田
圣真君秘诰 嵩阳石柱题铭 灵津庙碑 焦山苏大雅题名 田朝奉墓铭 于潜西资阁记 李公颜金像记 全州湘山 塔石
龟记 新城普向院多宝佛塔记 卞育游山记 孝女碑 曹溪大鉴禅师碑 真武经 灵泽侯庙碑 茅山崇禧碑铭 丰 ……:碑碣目元丰六年释道潜撰,昆深之书。
李公颜金像记
按《金石文字记》:在灵岩寺,元丰庚申。
全州湘山 塔石
龟记
按《湘山事状》:元祐六年宣义郎通判全州军兼管内劝农营田事借绯王希篆额并书。
新城普向院多宝佛塔
所言汰选,毋徇私情。
泰定帝致和元年,令黜罢官量才叙用。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致和元年三月庚午, 塔失
帖木儿、倒剌沙言:灾异未弭,由官吏以罪黜罢者怨诽所致,请量才叙用。从之。

明定百官起复之制。
户,于忻都察置立屯田。二十六年,分京师应役新附军一千人,屯田哈思罕兰关东荒地。三十年,以王龙帖木儿、 塔失
海牙两万户新附军一千三百六十户,并入金复州,立屯耕作,为户三千六百四十一,为田二千五百二十三顷。
万九千石。镇江、兴国二路饥,赈粜有差。秋七月己亥,御史台臣言,内郡、江南,旱、蝗荐至,非国细故,丞相 塔失
帖木儿、倒剌沙,参知政事不花、史惟良,参议买奴,并乞解职。有旨:毋多辞,朕当自儆,卿等亦宜各钦厥职。
内郡饥荒所在差税。丙戌,诏除征边军士及两都站户外,其馀人户均当徭役。五月己卯,以昌童王五户丝分给诸王 塔失
铁木儿。令甘州站为僧人、秃鲁花等隐藏者,依例还役。闰五月辛巳,诏僧人与民均当差役。癸未,各道奉使宣抚 ……、江北水旱饥荒,已尝遣使振恤者,至大元年差发、官税并行除免。九月庚辰,中书省臣言:薛迷思干、塔剌思、 塔失
元等城,三年民赋以输县官。今因薛尼台铁木察往彼,宜令以二年之赋与宽阇,给与元输之人,以一年者上进。从
月,禁蒙古、色目人效汉法丁忧者。七月,帝崩,葬起辇谷。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致和元年夏四月己亥, 塔失
帖木儿、倒剌沙请凡蒙古、色目人效汉法丁忧者除其名,从之。秋七月庚午,帝崩,寿三十六,葬起辇谷。
明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