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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神部
  商父丁角(商父丁角有/饕餮山雷文甚致/内铭三十二字日庚申王在东门)
(夕王格宰椃从锡贝五朋用作父丁尊彝/十六月惟 王乙
祀角又五外铭三字日庚)
(丙册案十六月者董逌谓商君自始即位/月通数之例也且商器之铭月每在前而)
(祀 (第 3a 页)
   太清宋真人
真人名伦字德玄雒阳人早佩真诀栖心玄
域究通塞之源得形神合并之道每凌波涉
险不由津路故能东观旸谷西极阆风南迈
长离北适玄垄周览八极冥观天运或居灵
岳或在阛阓或托物以游戏人莫识之以景 王乙
己年冲举赞曰
 太清仙客道中龙 虚实双融到大通
 万水千山遮不住 自南自北自西东
   西岳冯真人 (第 005a 页)
。眼自有本,不假寄于他分。答曰:眼何故有本,而虑无本?苟无本于我形,而可遍寄于异地,亦可张甲之情,寄 王乙
之躯,李丙之性,托赵丁之体?然乎哉?不然也。

  难曰:论云,形神不殊,手等皆是神分。此则神以形为 ……人有心,予忖度之」。齐桓师管仲之谋,汉祖用张良之策,是皆本之于我形,寄之于他分。何云张甲之情,不可托 王乙
之躯,李丙之性,勿得寄赵丁之体乎?

  问曰:圣人之形,犹凡人之形,而有凡圣之殊,故知形神之异矣。
眼分;眼目有本,不假寄于佗分也。答曰:眼何故有本,而虑无本?苟无本于我形,而可遍寄于异地,亦可张甲之 情,
寄王乙之躯,李丙之性,托赵丁之体,然乎哉?不然也?问曰:圣人形犹凡人之形,而有凡圣之殊,故知形神异矣
;眼目有本,不假寄于他分也。答曰:眼何故有本而虑无本;苟无本于我形,而可遍寄于异地。亦可张甲之情,寄 王乙
之躯;李景之性,托赵丁之体。然乎哉。不然也。问曰:圣人形犹凡人之形,而有凡圣之殊,故知形神异矣。答曰
分。眼目有本,不假寄于他分也。答曰:眼何故有本而虑无本。苟无本于我形,而可遍寄于异地,亦可张甲之情寄 王乙
之躯,李丙之性托赵丁之体。然乎哉。不然也。问曰:圣人形犹凡人之形,而有凡圣之殊,故知形神异矣。答曰:
,后人娶丙。博士弟子徐叔中服议以母为甲,先夫为乙,后夫为丙,先子为丁,继子为戊。梁范缜神灭论有张甲, 王乙,
李丙,赵丁,而关尹子云甲言利,乙言害,丙言或利或害,丁言俱利俱害。关尹子亦魏晋间人,所造之书也。先秦
董师中
按《金史本传》:师中,字绍祖,洺州人也。少敏赡,好学强记。擢皇统九年进士第,调泽州军事判官。改平遥丞。县有剧贼 王乙,
素凶悍不可制,师中捕得杖杀之,一境遂安。时大军后,野多枯胔,县有遗榇寓于驿舍者,悉为葬之。迁绵上令,
当,官吏除尚书某,侍郎某,取自上裁。其子部某部官吏某人,合送法司问罪,仍令改正。
一、准拟事内干连人 王乙
等,合得笞罪十名,陈丁等合得杖罪四名,李甲一名,无罪释放。洪武 年 月
日。

番异式 大理寺卿臣某
称首,故死之曰人多惜之。
郭密
按《宋史本传》:密,贝州经城人。躯干雄伟,膂力绝人。幼孤,随母适同郡 王乙,
因冒姓王氏。以知瀛州马仁瑀荐,隶晋王帐下,给事左右。太宗即位,补指挥使,复姓郭氏。至淳化间,凡八迁,
以任所赂钞陈首曰:郗实伤死,任赂上下匿其实,吾亦得赂,敢以首。于是罪任商而释孙妾。宁陵豪民杨甲,夙嗜 王乙
田三顷,不能得。值王以饥携其妻就食淮南,而王得疾死,其妻还,则田为杨据矣。王妻诉之官,杨行贿,伪作文
,请发米二万斛赈给,家毋过一斛。后徙淮南转运副使,历京西、河东、河北转运使,改江、淮制置发运使。殿直 王乙
者,请自扬州召伯埭东至瓜州,浚河百二十里,以废二埭。诏瑾规度,以工大不可就,止置闸召伯埭旁,人以为利
相夫,立乙弗为王。晋永康元年,乙弗相夫弟咄固之子出遁。水室村人阴牟家佣作。
成帝咸和六年,高句丽美川 王乙
弗薨,子斯由立。
按《晋书·本纪》、《列传》皆不载。按《朝鲜史略》:高句丽美川 王乙
弗薨〈在位三十三年〉太子斯由立改名钊〈晋咸和六年〉
咸康二年二月庚申,高句丽遣使贡方物。
按《晋书 ……丽,还取宇文,如反手耳。按《梁书·高句丽传》:晋永嘉乱,鲜卑慕容廆据昌黎大棘城,元帝授平州刺史。句丽 王乙
弗利频寇辽东,廆不能制。弗利死,子钊代立。康帝建元元年,慕容廆子晃率兵伐之,钊与战,大败,单马奔走。
功;又到丸都山,铭不耐城而还。其后,复通中夏。晋永嘉乱,鲜卑慕容廆据昌黎大棘城,元帝授平州刺史。句丽 王乙
弗利频寇辽东,廆不能制。弗利死,子刘代立。康帝建元元年,慕容廆子晃率兵伐之,刘与战,大败,单马奔走。
合于雌龙。上天知之,遂命为龙,亦犹人间,自凡而成圣耳。言讫而灭。
《酉阳杂俎》:唐开成末,永兴坊百姓 王乙
掘井,过常井一丈馀,无水。忽听向下有人语及鸡声,甚喧闹,近似隔壁井匠。惧不敢扰。街司申金吾韦处仁将军
初,有公主夏中过,见百姓方汲,令从婢以银棱碗就井取水。误坠碗,经月馀,出于渭河。
开成末,永兴坊百姓 王乙
掘井,过常井一丈馀,无水。忽听向下有人语及鸡声,甚喧闹,近如隔壁。井匠惧,不敢掘。街司申金吾将军韦处
忽听空中有声,求其袋甚切。且言将别取,人以代病者。家人掷还之,病者即愈。《咸宁县志》:开成末,永兴坊 王乙
掘井过常度丈馀,无水。忽听下有人语,及鸡声甚喧闹。近如隔壁,匠惧不可掘。衢司申金吾韦处仁韦以事涉怪异
工部郎中天章阁待制许元葬此。
柳耆卿墓 在县西七里。
谏议大夫王贯之墓 在扬子县万宁乡。右领军卫将军 王乙
墓 在县蜀冈后。
屯田郎中刘牧墓 在县蜀冈西。
真州司法参军杜涣墓 在县城北。
海陵主簿许平墓 在县
管以疏运河水势,岁久皆坏,纲乃增修之。部使者闻于朝,增一秩。《钟离瑾传》:瑾为江、淮制置发运使。殿直 王乙
者,请自扬州召伯埭东至瓜州,浚河百二十里,以废二埭。诏瑾规度,以工大不可就,止置闸召伯埭旁,人以为利
以任所赂钞陈首曰:郗实伤死,任赂上下匿其实,吾亦得赂,敢以首。于是罪任商而释孙妾。宁陵豪民杨甲,夙嗜 王乙
田三顷,不能得。值王以饥携其妻就食淮南,而王得疾死,其妻还,则田为杨据矣。王妻诉之官,杨行贿,伪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