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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景文
  朱著       朱伯雄
  朱黼       朱塾
  朱野       朱在
   朱应元      
朱舜庸
  朱天锡      朱伯阳
  朱鉴       朱洪范
  朱之纯      朱梦炎
  ……庆丙戌权工部侍郎,除工部右侍郎,丐外除宝谟阁待制知平江府。秩满,迁焕章阁待制,知袁州,奉祠没于家。 朱应元
按《万姓统谱》: 应元,
字见则,震之子。初教授靖江府,历官淮东安抚司机宜文字。未几除监察御史、崇政殿说书,首劾时宰,去之。后为丁大全所忌,左迁寻复除监察御史,升右文殿侍讲,会星变,贾似道当国,众畏缩莫敢言。 应元
极陈时政,由是迁起居舍人,即日斥去。
朱舜庸
按《尚友录》:舜庸,建康人。好古博雅,尝编金陵遗事积二
晋宁郡公。奏修《四朝国史》志传,五上章乞解机政,帝不许。十二年,拜参知政事。寻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 监察御史朱应元
论罢,以资政殿大学士提举玉隆万寿宫,改洞霄宫,复以监察御史朱熠论罢。久之,以旧职提举洞霄宫。开庆元年
。学舍尤怒之,作为小诗曰:几年贪师毒神京,虎视国家三学生。休道新除京尹好,敢将书铺待司成。未几,察官 朱应元
劾李昂英,太学作书讥之有云:何不移其劾昂英者劾光祖等语,光祖愈不安。既而辟客。参议薛垣以踪迹诡秘罢,
霄宫。秋七月辛丑,太阴入氐。癸丑,以吕文德知鄂州,节制鼎、沣、辰、沅、靖五州。丙辰,谢方叔、徐清叟以 御史朱应元
言罢。辛酉,有流星大如太白。诏二省枢府机政,令董槐、程元凤轮日判事取旨。壬戌,以谢方叔为观文殿大学士
光夕,见则东指晨见,则西指皆随日光芒所及为灾。丁丑,避殿减膳下诏责己求直言,大赦天下。御史朱貔孙正言 朱应元
察官程元岳饶应龙合台奏章乞消弭挽回,皆常谈也。己卯,贾丞相似道杨参政栋叶,同知梦,鼎姚佥书希得奏事上
六七上悉留中,天钖遂去,宗正寺丞赵崇嶓移书责丞相,方叔不能正救。而谗者又曰:天钖之论,方叔意也。于是 监察御史朱应元
论罢方叔,及参知政事徐清叟、宋臣、允升犹以为未快,厚赂人,上书力诋天钖、方叔,且乞诛之,使天下明知宰
昴英皆论击允升、宋臣。而谗者又曰:天锡之论,方叔意也。及天锡之去,亦曰:方叔意也。方叔上疏自解,于是 监察御史朱应元
论方叔,罢相。既罢,允升、宋臣犹以为未快,厚赂太学生林自养,上书力诋天锡、方叔,且曰:乞诛方叔,使天
司学舍。尤怒之作为小诗曰:几年贪帅毒神,京虎视国家三学生休道。新除京尹,好敢将书铺待司成。未几,察官 朱应元
劾李昂英太学作书,讥之有云。何不移其劾昂英者,劾光祖等语光祖,愈不安。既而辟客参议,薛坦以踪迹。诡秘
  秋七月辛丑,太阴入氐。癸丑,以吕文德知鄂州,节制鼎、澧、辰、沅、靖五州。丙辰,谢方叔、徐清叟以 御史朱应元
言罢。辛酉,有流星大如太白。诏三省枢府机政,令董槐、程元凤轮日判事取旨。壬戌,以谢方叔为观文殿大学士
槐 四月甲戌,赵葵依前特进、观文殿大学士、信国公特授荆湖南路安抚大使、判潭州事。七月丙辰,左丞相 谢方叔
为朱应元所劾,八月乙丑罢,特授观文殿大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依前金紫光禄大夫、惠国公,封邑如故。景 ……夫、守尚书工部侍郎除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吴渊依旧官兼京湖屯田大使。 七月丙辰,知枢密院事 徐清叟
为朱应元所劾,八月乙丑,除资政殿大学士、提举隆兴府玉隆万寿宫,九月丙午,依旧官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六月
击允升、宋臣。而谗者又曰:「天锡之论,方叔意也。」及天锡之去,亦曰:「方叔意也。」方叔上疏自解,于是 监察御史朱应元
论方叔,罢相。既罢,允升、宋臣犹以为未快,厚赂太学生林自养,上书力诋天锡、方叔,且曰:「乞诛方叔,使
晋宁郡公。奏修《四朝国史》志传,五上章乞改机政,帝不许。十二年,拜参知政事。寻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 监察御史朱应元
论罢,以资政殿大学士提举玉隆万寿宫,改洞霄宫,复以监察御史朱熠论罢。久之,以旧职提举洞霄宫。

开庆
  [县监捕攘纸者]
有一纸商。载十馀驮。将货于他路。暮抵无人处。为盗所得。毫缕无馀。翌日告于厥土知县。知县问曰。窃发处有甚么物乎。商曰。只有松树一株耳。知县曰。然则斫取松树来。商如其言斫致。一县之人欲观其所为。

士女奔波。树至则知县谓商曰。树不可问。尔当退去也。仍闭门。捕其拦入者。下令曰。尔等唐突官庭。罪宜如律。赎以纸束。及期纳官。而纸边宜各书其名也。既赎之后。招纸商示之曰。此是尔纸否。对曰。是也。于是拿赎者问其所从贸。皆对之以实。追捕而治之。则果皆前日攘纸者也。一时之人。莫不称其神明。升闻于朝。竟蒙超擢云。是乃中朝事。而闻于天兵流寓者。 朱氏应元
其名也。
  [天之宗异]
丁丑岁。有星变。其大异常。光芒如帚。其长竟天。累朔而渐微。期年而后灭。名 (第 274H 页)
 问曰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何谓也。吕子约无道义则气馁之说如何。
曰浩然之为气也。语其功用则配乎道义也。盖道与义。是无形无为之理。而浩然之气。合而为之助焉。所以行之勇决。如长江大河浑浩流转之势。夫何疑何惮焉。若无此浩然之气。则如沟渎无源之水。断了又断尔。其一时所为。虽未必不出于道义。然体有不充。只是薾然衰飒底人也。有疑有惧。不足以有为矣。若夫吕氏之 见则朱夫子
攻斥之言。不啻明白。今不必更赘。而窃详孟子本文之义。上文则言浩气之体段本自刚大。果能直养无害则充体而 (第 133L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