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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制有四,降杀殊文。王者之所常行,故曰不易之道也。是以贤者不得逾,不肖者不得不及。而仪同王奉孝既尚 兰陵公主,
奉孝以去年五月身丧,始经一周,而谊便请除释。窃以虽曰王姬,终成下嫁之礼,公则主之,犹在移天之义。况复
损益,又好饮酒,不亲细务,在职数年,复出为华州刺史。奉诏每月朝见。寻转冀州刺史。后征入朝,以其子述尚 兰陵公主,
礼遇益隆。
初,机在周,与族人文城公昂俱历显要。及此,机、昂并为外职,杨素时为纳言,方用事,因上赐
初,机在周,与族人文城公昂俱历显要。及此,机、昂并为外职,杨素时为纳言,方用事,因上赐
命官给酒肴,遣世康与鼎还杜陵,乐饮十馀日。鼎乃考校昭穆,自楚太傅孟以下二十馀世,作《韦氏谱》七卷。时 兰陵公主
寡,上为之求夫,选亲卫柳述及萧玚等以示于鼎。鼎曰:「玚当封侯,而无贵妻之相,述亦通显,而守位不终。」
雅,天子瞩目,百僚倾慕。赏赐以亿计。月馀归籓,帝亲饯于浐水之上。后备礼纳其女为晋王妃,又欲以其子玚尚 兰陵公主。
由是渐见亲待。献皇后言于上曰:「梁主通家,腹心所寄,何劳猜防也。」上然之,于是罢江陵总管,岿专制其国
耻也。观夫今之静女,各励松筠之操,甘于玉折而兰摧,足以无绝今古。故述其雅志,以纂前代之列女云。
○ 兰陵公主
兰陵公主, 字阿五,高祖第五女也。美姿仪,性婉顺,好读书,高祖于诸女中特所钟爱。初嫁仪同王奉孝,卒,适河东柳述,
○ 兰陵公主
兰陵公主, 字阿五,高祖第五女也。美姿仪,性婉顺,好读书,高祖于诸女中特所钟爱。初嫁仪同王奉孝,卒,适河东柳述,
劾谊曰:「臣闻丧服有五,亲疏异节;丧制有四,降杀殊文。王者之所常行,故曰不易之道也。而仪同王奉孝既尚 兰陵公主,
以去年五月身丧,始经一周,而谊便请除释。窃以虽曰王姬,终成下嫁之礼;公则主之,犹在移天之义。况复三年
侍,无所损益。又好饮酒,不亲细务。数年,出为华州刺史,奉诏每月朝见。寻转冀州刺史。后征入朝,以其子述 尚兰陵公
主,礼遇益隆。初,机在周,与族人文城公昂俱历显要,及此,昂、机并为外职。杨素时为纳言,方用事,因上赐
议,谁其相许?」神感其言,乃自行。在戍未几,便丧。忄彗柩至,陈望而哀恸,一哭而卒。文帝诏表其闾。 隋兰陵公主
字阿五,文帝第五女也。美姿容,性婉顺,帝于诸女中,特所钟爱。初嫁仪同王奉孝。奉孝卒,适河东柳述,时年
礼弥厚,遣使赐金五百两、银千两、布帛万疋、马五百疋。开皇二年,隋文帝备礼纳岿女为晋王妃,又欲以其子玚 尚兰陵公
主,由是罢江陵总管,岿专制其国。四年,来朝长安。帝甚敬待之,诏岿位在王公之上。岿被服端丽,进退閒雅,
酒肴,遣世康请鼎还杜陵。鼎乃自楚太傅孟以下二十馀世,并考论昭穆,作韦氏谱七卷示之,欢饮十馀日乃还。时 兰陵公主
寡,上为之求夫,选亲卫柳述及萧玚等以示鼎,鼎曰:「玚当封侯,而无贵妻之相;述亦通显,而守位不终。」上
郑曰。姑不厌妇。〇孔曰。舅主适妇丧。则厌适子。使不杖。今有姑主子丧。恐姑为主。则亦厌妇故明之。(夫是移天之重。姑在妇。虽不为主而杖也。)〇镛案不云舅在者。此子之丧。舅为男主。姑为女主。舅非所问也。
《隋书》王奉孝尚 兰陵公主。 奉孝卒踰年。父谊上表言。公主少。请除服。御史大夫杨素劾曰。王姬下嫁。犹在移天之义。谊乃薄俗伤教。为父 (第 285L 页)
《隋书》王奉孝尚 兰陵公主。 奉孝卒踰年。父谊上表言。公主少。请除服。御史大夫杨素劾曰。王姬下嫁。犹在移天之义。谊乃薄俗伤教。为父 (第 285L 页)
后妃(文献独孤皇后等四后妃。) 李穆等一百五十二人。 文四子,(房陵王勇等) 炀四子,(元德太子昭等。) 诚节,(刘弘等十一人。) 孝义,(陆孝师等十四人。) 循吏,(梁彦光等十人。) 酷吏,(库狄士文等七人。) 儒林,(刘善等七人。) 文学,(刘臻等十一人。) 隐逸,(李士谦等四人。) 艺术,(庾季才等十二人。) 外戚,(独孤罗等二人。) 列女, (兰陵公主
等十五人。) 东夷,(高丽等六国。) 南蛮,(林邑等四国。) 西域,(吐谷浑等二十三国。) 北狄。( (第 271H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