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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恤翻。十二月癸亥。以光禄大夫王球为仆。射。戊辰以始兴王浚为扬州刺史。时浚尚幼。州事悉委后军长史范晔 主簿沈璞
晔泰之子。璞林子之子也。范泰为高祖所赏爱。林子从高祖为将有功。晔寻迁左卫将军以吏部郎。沈演之为右卫将
之从高祖为时。青泥之败没于连。后入于魏是夕质军亦溃质弃辎重器械单将七百人赴城。重直用翻将即亮翻初盱眙 太守沈璞
到官。盱眙县前汉属临淮郡。后汉属下郡。国𣈆复属临淮郡晋安帝分立盱眙郡。今为招信军王玄谟犹在滑台江淮 ……江。自江出海。转料角则入淮。又敕彭城断其归路。断丁管翻。二月丙辰朔。魏主烧攻具。退走盱眙。人欲追之。 沈璞
曰。今兵不多。虽可固守不可出战。但整舟楫。示若欲北渡者。示若欲自盱眙渡淮而北。以追截其后者。以连其走 ……而不能有成者。以私欲蔽之。故利害在前而不见从违用含失其宜当者。皆是也。孰有不争功之心。以济国事为急如 沈璞
者乎向若璞从人之言。不纳臧质。恐功不在我。赏不归已。则盱眙必破。身且不保尚何功赏之可望乎。夫以利说人
妃离绝。故免于诛。史言褚妃得免死之由。严道育王鹦鹉。并都街鞭杀。焚尸扬灰于江。殷冲尹弘王罗汉。及淮南 太守沈璞
皆伏诛。璞。累为浚参佐。守于湖不迎义师。故诛庚辰。解严。辛巳。帝如东府。百官请罪诏释之。甲申尊帝母路
之、熙祚并赠正员郎,澄之事在祖父焘传。

三营既败,其夕质军亦奔散,弃辎重器甲,单士百人投盱眙,盱眙 太守沈璞
完为守战之备,城内有实力三千,质大喜,因共守。虏初南出,后无资粮,唯以百姓为命。及过淮,食平越、石鳖
民无谤黩,璞有力焉。

  二十二年,范晔坐事诛,于时浚虽曰亲览,州事一以付璞。太祖从容谓始兴王曰: 「沈璞
奉时无纤介之失,在家有孝友之称,学优才赡,文义可观,而沈深守静,不求名誉,甚佳。汝但应委之以事,乃宜 ……白之宾,近愧梁孝,庭列枚马之客,欣恧交至,谅唯深矣。薄因末牍,以代一面。」又与主簿顾迈、孔道存书曰: 「沈璞
淹思逾岁,卿研虑数旬,瑰丽之美,信同在昔。向聊问之,而远答累翰,辞藻艳逸,致慰良多。既欣股肱备此髦楚 ……明。以疾去职。太祖厚加存问,赏赐甚厚。浚出为南徐州,谓璞曰:「浚既出蕃,卿故当卧而护之。」与浚诏曰: 「沈璞
累年主簿,又经国卿,虽未尝为行佐,今故当正参军耶。若尔,正当署馀曹,兼房任,不尔便宜行佐正署中兵,恐 ……还,淮南太守,赏赐丰厚,日夕宴见。朝士有言璞功者,上曰:「臧质姻戚,又年位在前,盱眙元功,当以归之。 沈璞
每以谦自牧,唯恐赏之居前,此士燮之意也。」时中书郎缺,尚书令何尚之领吏部,举璞及谢庄、陆展,事不行。
明末,沈约所撰《宋书》称「松之已后无闻焉」。子野更撰为《宋略》二十卷,其叙事评论多善,而云:「戮淮南 太守沈璞,
以其不从义师故也」。约惧,徒跣谢之,请两释焉。叹其述作曰:「吾弗逮也。」兰陵萧琛言其评论可与过秦、王
。被苫老父一言。能回衡阳王之听。而赐食而不食。问名而不名。即亦荷筱之流也欤。
自古守城之略。未有盛于 沈璞
者。以魏主之雄桀。引关陇之精勇。悉攻弹丸之盱眙。其势如泰山压卵。而首尾三十日。徘徊壕堑之间。失意狼狈 (第 174H 页)
而归。蜀至险也。长安至固也。后主二世将不得其人。则晋汉之卒。歌舞而入。入如无人。当时岂无 沈璞。
而特不见用耳。笃于故旧。不以患难而易其心。则可以孝于亲而忠于君矣。蔡兴宗敛范义之丧。就周朗之别。可以 (第 174H 页)
 桓谦入寇。荆州刺史刘道观(刘道规)。破斩之。初谦至枝江。江陵士民。皆与书。言城中虚实。许为内应。至是简得之。道观(刘道规)悉焚不视。众乃大安。
  宋沈璞
为盱眙太守。时江淮无警。璞到官。以郡当要冲。乃缮城浚隍。积财谷。储矢石。为城守之备。僚属皆非之。朝廷 (第 505H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