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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初春明末清初 1541 —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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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初春(1541年—1618年)字处元直隶苏州府吴县(今属苏州市)人,民籍,官至礼科左给事中
因参与“国本之争”撤职。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应天府乡试第二名。
万历八年(1580年)庚辰科三甲第一百八十三名进士
次年广东顺德县知县,升礼科左给事中
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礼科都给事中李献可偕六科诸臣上疏请求为神宗长子朱常洛举行“豫教之典”。
神宗大怒,指摘其误书弘治年号,违旨侮君,贬一秩调外,其馀人等夺俸半年。
大学士王家屏将御批封还,神宗愈加不满。
吏科都给事中钟羽正吏科给事中舒弘绪均上疏支持李献可
神宗弘绪调职南京羽正献可以调任边远地区杂职
大学士赵志皋论救,被斥责;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又争,贬斥为民。
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以及叶初春等人各自上疏求情。
神宗怒不可遏,命将孟养浩廷杖一百,除名。
邹德泳丁懋逊张栋吴之佳叶初春等六人贬一秩,外放为官。
李献可钟羽正、李弘绪除名。
杨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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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其休字振孙山东济南府青城县人,军籍。
山东乡试第十二名,登三甲第十七名进士
累官工科都给事中
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李献可偕六科诸臣上疏请求为神宗长子朱常洛举行“豫教之典”。
神宗大怒,指摘其误书弘治年号,违旨侮君,贬一秩调外,其馀人等夺俸半年。
大学士王家屏将御批封还,神宗愈加不满。
吏科都给事中钟羽正吏科给事中舒弘绪均上疏支持李献可
神宗弘绪调职南京羽正献可以调任边远地区杂职
大学士赵志皋论救,被斥责;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又争,贬斥为民。
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礼科左给事中叶初春,各自上疏援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将孟养浩廷杖一百,除名。
邹德泳丁懋逊张栋吴之佳等六人贬一秩,外放为官。
李献可钟羽正、李弘绪除名。
吴之佳明 1548 —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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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之佳(1548年—1605年)字公美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人,民籍。
官至刑科都给事中,因国本之争撤职。
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一名。
万历八年(1580年)庚辰进士
初为湖广襄阳县知县
以治行徵。
累官刑科都给事中
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礼科都给事中李献可偕六科诸臣上疏请求为元子朱常洛举行“豫教之典”,神宗大怒,指摘其误书弘治年号,违旨侮君,贬一秩调外,其馀人等夺俸半年。
大学士王家屏将御批封还,神宗愈加不满。
吏科都给事中钟羽正吏科给事中舒弘绪均上疏支持李献可
神宗弘绪调职南京羽正献可以调任边远地区杂职
大学士赵志皋论救,被斥责;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又争,贬斥为民。
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礼科左给事中叶初春,各自上疏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将孟养浩廷杖一百,除名。
邹德泳丁懋逊张栋吴之佳等六人贬一秩,外放为官。
李献可钟羽正、李弘绪除名。
吴之佳叶初春张栋均为苏州府人,史称「吴中三谏」。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吴之佳病卒。
天启初年,追赠太仆寺少卿
李献可明 15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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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献可(1553年—?
),字尧俞号松汀福建泉州府同安县人,民籍。
福建乡试第二十五名。
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会试第三十六名,登进士第三甲第十五名进士
武昌推官,任户科给事中礼科都给事中
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李献可偕六科诸臣上疏请求为元子朱常洛举行“豫教之典”,神宗大怒,指摘其误书弘治年号,违旨侮君,贬一秩调外,其馀人等夺俸半年。
大学士王家屏将御批封还,神宗愈加不满。
吏科都给事中钟羽正吏科给事中舒弘绪均上疏支持李献可
神宗弘绪调职南京羽正献可以调任边远地区杂职
大学士赵志皋论救,被斥责;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又争,贬斥为民。
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礼科左给事中叶初春,各自上疏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将孟养浩廷杖一百,除名。
邹德泳丁懋逊张栋吴之佳等六人贬一秩,外放为官。
李献可钟羽正、李弘绪除名。
张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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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栋字伯任号可庵直隶苏州府昆山县(今昆山市)人,民籍,官至兵科都给事中
因参与“国本之争”撤职。
万历四年(1576年)丙子应天府乡试第五十九名举人
万历五年(1577年)联捷丁丑进士
新建县知县
十一年八月,征授工科给事中十三年五月,为广西考试官
十四年正月,擢本科右给事中
累官兵科都给事中
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礼科都给事中李献可偕六科诸臣上疏请求为神宗长子朱常洛举行“豫教之典”。
神宗大怒,指摘其误书弘治年号,违旨侮君,贬一秩调外,其馀人等夺俸半年。
大学士王家屏将御批封还,神宗愈加不满。
吏科都给事中钟羽正吏科给事中舒弘绪均上疏支持李献可
神宗弘绪调职南京羽正献可以调任边远地区杂职
大学士赵志皋论救,被斥责;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又争,贬斥为民。
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礼科左给事中叶初春,各自上疏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将孟养浩廷杖一百,除名。
邹德泳丁懋逊张栋吴之佳等六人贬一秩,外放为官。
李献可钟羽正、李弘绪除名。
张栋之母去世,张栋时年已六十,哀毁守墓,不久卒。
天启年间,赠太常寺少卿
张栋吴之佳叶初春均为苏州府人,史称「吴中三谏」。
钟羽正明末清初 1554 —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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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羽正(1554年—1637年)字叔濂号龙渊山东青州府益都县钟家庄人
晚明政治人物。
万历四年(1576年)丙子山东乡试第二名举人
万历八年(1580年)庚辰进士
出任河南滑县知县,多有惠政。
徵授礼科给事中
工科左给事中,出视宣府边务。
以受贿劾罢兵部左侍郎宣府巡抚许守谦副总兵张充实等官员。
还京,升任吏科都给事中
礼部侍郎韩世能蓟辽总督蹇达大理少卿杨四知洪声远不称职,杨四知洪声远因此贬谪。
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礼科都给事中李献可偕六科诸臣上疏请求为神宗长子朱常洛举行“豫教之典”。
神宗大怒,指摘其误书弘治年号,违旨侮君,贬一秩调外,其馀人等夺俸半年。
大学士王家屏将御批封还,神宗愈加不满。
钟羽正吏科给事中舒弘绪均上疏支持李献可
神宗弘绪调职南京羽正献可以调任边远地区杂职
大学士赵志皋论救,被斥责;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又争,贬斥为民。
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礼科左给事中叶初春,各自上疏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将孟养浩廷杖一百,除名。
邹德泳丁懋逊张栋吴之佳等六人贬一秩,外放为官。
李献可钟羽正、李弘绪除名。
钟羽正回乡闭门读书,家居近三十年
光宗即位,起用为太仆寺少卿,尚未就职,改本寺正卿。
天启二年(1622年)吏部拟定钟羽正左副都御史羽正不愿位居佥都御史冯从吾之上,受佥都御史,而将让副都御史让与从吾
不久,改户部右侍郎监督仓场。
天启三年(1623年)春,官工部尚书
以“委身门户”之罪被削,职夺官。
崇祯时平反,复原官。
明史》有传。
邹元标冯从吾等人并称“西台三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