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48—1605
【介绍】:
明苏州府长洲人,字公美,号虚台。万历八年进士。为襄阳知县。以治行征授刑科都给事中。二十年,礼科都给事中李献可以请豫教元子得罪。之佳疏救,与张栋、叶初春并斥,时称吴中三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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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之佳(1548年—1605年),字公美,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人,民籍。官至刑科都给事中,因国本之争撤职。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一名。万历八年(1580年)庚辰科进士。初为湖广襄阳县知县。以治行徵。累官刑科都给事中。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礼科都给事中李献可偕六科诸臣上疏请求为元子朱常洛举行“豫教之典”,神宗大怒,指摘其误书弘治年号,违旨侮君,贬一秩调外,其馀人等夺俸半年。大学士王家屏将御批封还,神宗愈加不满。吏科都给事中钟羽正、吏科给事中舒弘绪均上疏支持李献可。神宗将弘绪调职南京,羽正及献可以调任边远地区杂职。大学士赵志皋论救,被斥责;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又争,贬斥为民。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礼科左给事中叶初春,各自上疏救。神宗怒不可遏,命将孟养浩廷杖一百,除名。邹德泳、丁懋逊、张栋、吴之佳等六人贬一秩,外放为官。李献可、钟羽正、李弘绪除名。吴之佳与叶初春、张栋均为苏州府人,史称「吴中三谏」。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吴之佳病卒。天启初年,追赠太仆寺少卿。
主要活动
- 1580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