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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库 清朝
叶初春明末清初 1541 —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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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初春(1541年—1618年)字处元直隶苏州府吴县(今属苏州市)人,民籍,官至礼科左给事中
因参与“国本之争”撤职。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应天府乡试第二名。
万历八年(1580年)庚辰科三甲第一百八十三名进士
次年广东顺德县知县,升礼科左给事中
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礼科都给事中李献可偕六科诸臣上疏请求为神宗长子朱常洛举行“豫教之典”。
神宗大怒,指摘其误书弘治年号,违旨侮君,贬一秩调外,其馀人等夺俸半年。
大学士王家屏将御批封还,神宗愈加不满。
吏科都给事中钟羽正吏科给事中舒弘绪均上疏支持李献可
神宗弘绪调职南京羽正献可以调任边远地区杂职
大学士赵志皋论救,被斥责;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又争,贬斥为民。
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以及叶初春等人各自上疏求情。
神宗怒不可遏,命将孟养浩廷杖一百,除名。
邹德泳丁懋逊张栋吴之佳叶初春等六人贬一秩,外放为官。
李献可钟羽正、李弘绪除名。
王正志明末清初 1560 —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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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志(?
—1603年),字淑明号定五河南宣武卫军籍开封府祥符县人
晚明官员。
王琇嘉靖二年进士,官按察司副使
王中逵隆庆二年进士,官黄县知县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举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进士
陕西富平县知县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税使梁永赵钦肆虐,王正志将其党羽李英逮捕,并杖打而死,且极论梁、赵二人不法之罪。
赵钦也以李英之事讦奏,神宗大怒,下令将王正志下狱。
虽有给事中陈惟御史李时华等为其辩解,但都不被采纳。
不久,梁永也攻讦正志神宗命将违抗税使的官员指名劾奏,从重惩治。
于是宦官张狂,长吏丧气。
正志在诏狱四年,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夏死于狱中。
天启年间,朝廷赠祭,荫其子为官。
明史》有传。
释方志清初 ? — 1650年七月二十六日
新续高僧传·义解篇第二之七
释方志字观如姓马氏海陵人
少持素,抵洛伽,回参上竺,夙缘有待,因于竺之雨山居,投历庵为之薙染。
万历庚子,竹亭、无尘、雨山、伴云率合寺,请历庵建禅堂。
勠力勷事,尝持银十六两,走龙游,更募助得材四百馀株,又乞榷关免税。
舁归,畚筑担负,与众不殊。
往听云栖似空讲《楞严》,历庵促归,志念大事未明,辞游南都五台,遍悉禅讲。
乙巳回竺,听明宗讲《法华》于宋园,而历庵以禅堂付僧自然,亦为之辅。
明年台山澄方大师同内监张然,送御藏至昭庆,与晤,深相契合,比于函盖。
戊申得古心律师大戒,即请澄师,自《华严》而下,所流通法宝,于竺遍演。
福田事,咸力主之。
阅藏斋僧,尤为恒课。
送澄师北上,返于枫岭之阴,造中印庵以供地藏。
甲寅冬,碧海昭阳李公请说《金刚》、《法华》于慧照寺,泰州梁垛诸处,四期讲香相接,道化盛矣。
丁巳,澄师登皇坛,阿阇黎,受神宗赐紫,又受光宗赐紫,大小衣服十一袭。
天启乙丑,说皇戒,再受慈圣赐紫及金冠,密旨弘经。
崇祯庚辰,回竺注《法华正旨》竟,即受径山请,主席三载。
甲申冬,至泰州,修西山寺
清顺治戊子,应抚院陈公,讲《华严》全部,逾年而毕。
己丑冬,就杭之慧林说《法华正旨》。
庚寅夏,还竺,复讲是经,期终,疾作,归中印庵。
顺治七年七月二十六日示寂,别众偈曰:七十八年幻梦中,奔驰南北走西东 。
还归天竺灵山国,统照元来色即空。
得法弟子野、松门、恒观、野管、玄闻、隐生、清白、石田、道灯、见明、朗生十一人。
荼毗,塔于中印山麓。
沈曾植清末民国初 1851 — 1922
曼陀罗寱词·序
吴兴公以鸿硕广揽,负斯文之寄于贞元绝续之交,延祖宗养士之泽者且十馀年。
生平著述等身,所为词,手定者凡四,彊村翁既汇而存之矣,复选而录入《沧海遗音》中。
公子慈护以序来属。
呜呼!
余又何敢为公词序也?
忆曩客沪上,登海日楼,谒公于燕座。
公手一卷词曰:「生平之志与业,具于是,子其为我定诸。
」余既退而卒业,乃复于公曰:「古人称意内言外谓之词,夫琼楼玉宇,烟柳斜阳,常语耳,神宗以为忠,而寿皇以为怨。
五季割据,韦端已独抱思唐之悲。
冯正中身仕偏朝,知时不可为,所为《蝶恋花》诸阕,幽咽惝恍,如醉如迷。
此皆贤人君子不得志发愤之所为作也。
公之词将毋类是?
」公笑曰:「有是哉!
子之能知吾词也。
然而见其表未见其里也。
」公自鼎革,龙蟠黄海,复壁柳车,杂宾盈室,宣光纶旅之望,老而益坚。
故辛壬以后词,苍凉激楚,又过前编。
彼妇之嗟,狡童之痛,如讽《九辩》,如奏《五噫》,托兴于一事一物之微,而烛照数计,乃在千里之外。
至其不可㕦言者则谲言之,不能法语者则垂涕泗而道之。
合骚玄于一冶,喻鹏鲲于一指。
陆放翁之掉书袋,元遗山之嗜金头大鹅,又未可一二尽状也。
今公往矣,复读公词,犹前日事。
呜呼!
余又何敢序公之词也!
虽然,公之精神,在帝左右,公之词,且如列星二十八宿环北辰而无极。
谢叠山稼轩,自昏暮至三更,闻有疾声大呼,若鸣其不平者然。
吾又安知夫异日者南泛扶胥之口,北陟医巫闾之巅,不且有大音发于空间,镗鎝铿鍧,与天风海涛相应和者?
余虽不敢序公词,而又何忍以弇陋辞也?
因书之以复于慈护,且以谂天下后世之读公词者。
壬申夏五张尔田
王绍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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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勋字熙陶晚号池山遗黎河南辉县城关花园村人同进士出身
光绪十一年(1885年)乡试中举。
光绪十五年(1889年)己丑进士,同年五月,著交吏部掣签,分发各省以知县即用
出任山东蓬莱县知县,任内重视民生、百废具新,并发展书院教学,期间选吴佩孚秀才,并多加关照。
王绍勋讲授《明史·神宗本纪》:「明之亡,实亡于神宗
」提及明神宗三十年不上朝,是为万历怠政,王感叹曰:「无为而治兮,不必生一神宗三秩」,吴佩孚居然立刻应声对仗:「有明之亡矣,莫非杀六君子七贤。
」又让王对吴更加欣赏。
此后担任宏豫铁厂总理
宣统元年(1909年)被选为河南咨议局议员
次年,选为资政院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