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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勋,字熙陶,晚号池山遗黎,河南辉县城关花园村人,同进士出身。光绪十一年(1885年)乡试中举。光绪十五年(1889年)登己丑科进士,同年五月,著交吏部掣签,分发各省以知县即用。出任山东蓬莱县知县,任内重视民生、百废具新,并发展书院教学,期间选吴佩孚为秀才,并多加关照。王绍勋讲授《明史·神宗本纪》:「明之亡,实亡于神宗。」提及明神宗三十年不上朝,是为万历怠政,王感叹曰:「无为而治兮,不必生一神宗三秩」,吴佩孚居然立刻应声对仗:「有明之亡矣,莫非杀六君子七贤。」又让王对吴更加欣赏。此后担任宏豫铁厂总理。宣统元年(1909年)被选为河南咨议局议员。次年,选为资政院议员。
主要活动
- 1889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