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库 宋朝
君主 | 庙号 | 谥号 | 年号 | 统治时间 | 注 |
---|---|---|---|---|---|
侬智高 | 1049年—1053年正月 | ||||
景瑞 | 1049年—1052年四月 | ||||
启历 | 1052年五月—1053年正月 | ||||
端懿 | ?—? | 见于王应麟《玉海》,不详何时 | |||
大历 | ?—? | 见于《纪元编》,李崇智认为是侬智高国号 |
全宋文·卷九八九
侬智高,广源州蛮首领,与其母阿侬据广源州。庆历元年,据傥犹州,建立大历国。后徙安德州,建南天国,年号景瑞。皇祐四年起兵反宋,破邕州,自称仁惠皇帝,改元启历。沿江而下,先后攻陷横、贵、龚、浔、藤、梧、封、康、端九州,进围广州,受挫后还军。五年,被狄青、余靖、孙沔等破于邕州,其母及弟被擒。智高逃入大理国,不知所终。见《宋史》卷四九五《广源州蛮传》。
全粤诗·卷二二
余靖(一○○○ — 一○六四),原名希古,字安道,韶州曲江(今韶关市)人。宋仁宗天圣二年(一○二四)进士。初为赣县尉,累迁秘书丞,受命与王洙并校《史记》、《汉书》、《后汉书》,擢集贤校理。景祐三年(一○三六)以上疏论范仲淹谪官事,贬监筠州酒税。后迁知英州。庆历间为右正言,屡奏安边之策,尝三使契丹,皆不辱使命。以作蕃语诗出知吉州。皇祐四年(一○五二),僮酋侬智高反,命靖知潭州,改桂州,经制广南东西,与狄青、孙沔协同作战。事平,迁尚书工部侍郎,复加集贤院学士,迁吏部侍郎。嘉祐六年(一○六一),知广州。官至工部尚书。英宗治平元年卒,年六十五。谥襄。有《武溪集》二十卷。事见本集卷二一附录欧阳修《余襄公神道碑铭》,《宋史》卷三二○有传。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处州龙泉人,字叔才。以行义见推,甘于隐遁。仁宗康定间,郡守孙沔奏以教授州学,监司荐于朝,授将作监主簿。累官太子中舍、知陕县。卒,私谥冲和先生。
全宋诗
吴戭,字才叔,处州龙泉(今属浙江)人。仁宗景祐元年(一○三四)进士(《处州府志》卷一六)。登第后不仕,郡守孙沔奏使教授州学。嘉祐六年(一○六一),诏试将作监主簿(《宋会要辑稿》选举三四之四八),不受。卒,谥冲和先生。清光绪《处州府志》卷二一有传。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08—1079
【介绍】:
宋太原盂县人,徙居华州华阴,字无可。博学强记,天文地理、阴阳气运、医算之学,无所不究。随孙沔征侬智高,以功知巴州化城县,力改巴中尚巫废医之俗。官至殿中丞。为人轻财好义,关中称其贤。
全宋文·卷八九○
侯可(一○○八——一○七九),字无可,华州华阴(今陜西华阴)人。少倜傥不羁,以气节自许。既壮,笃志为学。孙沔征侬智高,请参军事,奏功得官,知巴州化城县。再调华原主簿,签书仪州判官。韩琦镇长安,荐为泾阳县令。后官至殿中丞。元丰二年卒于家,年七十二。见程颢《华阴侯先生墓志铭》(《明道先生文集》卷四),《宋史》卷四五六《孝义传》有传。
全宋文·卷八九○
刘几(一○○八——一○八八),一作几,字伯寿,洛阳(河南洛阳)人,烨子。进士及第,通判邠州。以孙沔荐,换如京使、知宁州。加本路兵马钤辖,知宁州。侬智高犯岭南,几为广东、西捉杀,以功进皇城使,知泾州。迁西上閤门使。历为太原、泾原、鄜州、秦凤总管。神宗即位,转四方馆使、知保州,治状为河北第一。还为秘书监致仕。元丰三年祀明堂,诏诣太常定雅乐。元祐三年卒,年八十一。《宋史》卷二六二《刘温叟传》有附传。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14—1062
【介绍】:
宋通州静海人,字几道。仁宗天圣八年进士。累迁太常博士。嘉祐三年擢右正言,管句登闻检院,数上书论政事,请汰冗兵,省冗官,除民之疾苦。劾孙沔在并州苛暴不法,沔因坐废。迁右司谏,管句国子监,以劲正称。后出知庐州、桂州。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20—1090
【介绍】:
宋婺州东阳人,初名甫,字元发,以字为名,更字达道。仁宗皇祐五年进士。历开封府推官、盐铁户部判官。神宗初进知制诰、知谏院,除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出知郓州、定州。数言新法害民。坐妻党犯法,黜知池州,徙安、筠、湖三州。哲宗时再知郓州,值岁饥,赈济流民。徙真定、太原府,治边有方,号称名帅。卒谥章敏。有《孙威敏征南录》。
全宋文·卷一三五九
滕元发(一○二○——一○九○),初名甫,字元发,以避高鲁王讳,改字为名,更字达道,东阳(今浙江东阳)人。举皇祐五年进士,授大理评事、通判湖州。召试为集贤校理、开封府推官、盐铁户部判官、同修起居注。神宗时进知制诰、知谏院,拜御史中丞,除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在帝前论事切直,言无文饰,王安石忌之,因事出知郓州,历定、青、安等州府,犹以前过贬居筠州。哲宗时徙苏、扬二州,除龙图阁学士,后知郓州,徙真定、太原,治边凛然,号称名帅。元祐五年卒,年七十一,谥章敏。有文集二十卷、《孙威敏征南录》一卷(存)。见苏轼《滕公墓志铭》(《东坡后集》卷一八),《宋史》卷三三二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