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宋文·卷四七五六
黄永存(一一一七——一二○四),字坚叟,邵武(今福建邵武)人,中美子。以荫补官,为虔州信丰尉。历知铅山县、通判潭州。乾道四年知蕲州,历通、严、温、和等州。又曾任大理正,兼左曹、刑部、度支。淳熙十一年为淮南转运判官兼淮西提刑。后降官,得奉祠归。绍熙初再任,明年致仕。嘉泰四年卒,年八十八。有诗文十卷、奏议三卷。见何澹《黄公墓志铭》(《永乐大典》卷七六五○),《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二之四二。
主要活动
- 1179年,两浙路临安(杭州),判军器监
- 1183年-1185年,淮南路待考(待考),淮南路转运副使
- 1184年-1185年,淮南西路舒州(安庆市),淮南西路转运判官,1185年7月 特降两官
- 1184年-1185年,淮南西路舒州(安庆市),淮南西路提点刑狱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