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宋文·卷四六四三
王彦洪,绍兴二十二年为右宣义郎、大理评事。乾道初除荆南路提点刑狱,擢直秘阁,改刑部郎中。出为江南东路提刑,以按劾守臣失实别与差遣。见《宋会要辑稿》瑞异三之一○、职官四之四五、选举二○之一八、选举三四之一八、食货六九之二四。
主要活动
- 1165年-1167年,荆湖南路衡州(湖南省衡阳市),荆湖南路提点刑狱公事
- 1165年-1168年,两浙路临安(杭州),刑部郎中
- 1168年-1169年,两浙路临安(杭州),大理少卿,11月已在任
- 1169年-1184年,江南东路饶州(波阳县),江南东路提点刑狱公事,1184年11月别与差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