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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湛恩清末民国初 1868 — 1926
全台诗
陈湛恩(1868~1926)字材洋彰化鹿港人县学生员。
日治后于明治三十年(1897)加入由许剑渔蔡启运等鹿港、苑里两地士绅所组成的「鹿苑吟社」。
明治三十二年(1899)起担任台中厅下埔姜崙公学校教员,大正三年(1914)期满十五年,获颁褒状及徽章。
大正六年(1917)「栎社」鹿港籍成员陈怀澄庄太岳、施家本等,于鹿港创「大冶吟社」,推陈湛恩为顾问。
陈氏能诗善文,大正八年至十年间(1919~1921)有九篇文章入选彰化「崇文社」徵文,其中〈戒讼说〉、〈开拓实业策〉获第一名殊荣,惜其诗大多散佚,今陈氏诗作乃据《台湾日日新报》、《台湾教育会杂志》、《台湾文艺丛志》等报刊杂志,辑录编校。
〖注文:参考《台湾日日新报》,「觞祝勤续教员」,1914年8月25日,第六版;苏秀铃《日治时期崇文社研究》,彰化师范大学国文学系硕士论文,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