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性诚(?~?),
字朴庵,
湖北黄安人。清廪
贡生。遵川楚例捐
县丞,来
闽候委。
嘉庆十七年 (1812)任
澎湖通判,
嘉庆二十年 (1815)任
凤山县丞,建阿缑书院。
嘉庆二十一年(1816)正月任
彰化知县,时值谷贵,群盗起,
性诚日夜抚谕,劝平粜,设粥厂,民免流亡。课士有知人明,所识拔,后皆登第,贫士乡会试,往往资助之。并改建
文昌祠、书院、学署等。善布施,颇有政声。以捕盗有功,
道光四年(1824)任
淡水同知,未几以病告归,到家
一月卒。〖编者按:
周玺《
彰化县志》〈官秩志‧列传〉、
蒋师辙《
台湾通志》〈列传‧政绩〉有传。〗(
许俊雅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