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黄伟明 1488 — 1538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福建同安人字孟伟
正德九年进士
刑部主事
嘉靖时南雄府,明礼教,去淫祠。
至官三月,即疏归。
改知松江
为权贵所衔,遂疾归。
维基
黄伟(1488年11月6日—1538年4月15日)字孟伟号逸叟(逸所),福建同安县金门人,正德九年进士,曾任广东南雄直隶松江知府
明弘治元年(1488年)十月初三出生于金门后水头,曾在泉州府担任兵工房什科书掾,因遭胥吏刁难,一怒辞职回家苦读,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福建乡试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进士,是明代第二位金门籍进士,初任南京刑部主事广西司,升为广东司郎中嘉靖初年黄伟应诏陈九事,在大礼议期间曾上「定大礼」疏,斥责张璁希宠嗜进,妄诞不经,后出为广东南雄知府,当地年有例金万馀,黄伟全部退还,分文不取,巡抚欲丈田加税,黄伟坚拒不从。
不久,黄伟改任直隶松江知府,时张璁礼部尚书大学士黄伟未就任,托病还乡讲学,令家乡文风为之一变,当地有「文章许钟斗,品德黄逸叟」之说,黄氏在嘉靖万历年间出现数位贡生举人黄伟功不可没,当时福建巡按李元阳曾劝勉诸生说:「诸生莫道诵法孔子,但能诵法黄逸叟先生须可矣。
嘉靖十六年(1537年)泉州大旱,发生饥荒,李元阳遂请黄伟许福俞大猷代行赈灾,黄伟积劳成疾,嘉靖十七年(1538年)三月十七去世。
主要活动
  • 1514年,进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