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高第明末清初 ? — 1641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永平府滦州人字登之
万历十七年进士
历官兵部尚书天启五年,代孙承宗经略蓟、,谓关外必不可守,令尽撤锦州松山杏山、右屯及大小凌河诸城工事,移其将士,退守山海关内。
未数月,以懦怯劾免。
维基
高第(?
—1641年),字登之直隶永平府滦州人明朝军事人物。
高第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历官大同府知府三十八年二月山东按察司副使青州兵备道四十一年三月湖广右参政,擢山东按察使四十六年五月陕西右布政使,进山西左布政使天启元年(1621年)三月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三年正月兵部右侍郎三月进添设左侍郎,不久致仕。
天启五年(1625年)二月兵部左侍郎管工部右侍郎事,五月兵部尚书,暂署工部印信,十月以原官经略辽东蓟镇天津登莱等处军务,又赐尚方剑、坐蟒玉带、银币,经略辽东
依附魏忠贤
柳河之败后,上疏:“自广宁弃后,蓟镇单弱,所赖以内护邦畿、外拒奴虏者,惟榆关为扼要。
近闻渡河取败,宜挑选精兵谨防山海。
及查关山原设三部总兵,各有所管地方,分布驻防,不意今春夏间,三部兵马尽驱之关外……此何等时也,犹不思护内而防外乎?
”代孙承宗接任辽东经略;在锦之战战败后,以「擅退罪」被斩。
主要活动
  • 1589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