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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言
字伯实,年十六,辄通五经。
明经遵化训导,迁大城教谕
先生至学舍,凡诸生初进谒,岁时所上脩脯,尽不受。
其入俸既少,不能自给,然见学徒有贫不得葬其亲者,不能娶者,更分俸入助之。
日召诸生集馆,身为说经。
以迁知石城县去。
其后大城诸生请祀先生于学宫。
石城地故瘠,豪大家猾吏相通为奸,民益弊。
先生至,尽捕治之,县中以宁。
方先生下车,先与父老誓曰:吾若横取石城一钱,即不得生还。
自后凡所应入耗,赎槩却之。
惟兴利除害,一意与民休养。
在官四年,县大治。
适有直指按部索先生金,先生笑谢不应,即日解官归。
石城父老号泣追送,为先生生立祠。
既家居,以谊之重,见推里中。
乡饮礼,先生九在宾筵。
卒年七十七。
复祀于乡贤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