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谢杰明 1537 — 1604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604 【介绍】: 福建长乐人字汉甫
万历二年进士,除行人,出使琉球
累迁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
官至南京户部尚书
属吏被荐者以贿谢,拒之,曰:“贿而后荐,干戈之盗,荐而后贿,衣冠之盗。
”卒于官。
有《使琉球》、《白云编》。
维基
谢杰(1537年—1604年)字汉甫号绎梅
福州府长乐县江田(今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人。
官至户部尚书
福建乡试第八十三名。
万历二年(1574年)甲戌进士
授行人一职。
七年(1579年),充册封副使,随萧崇业琉球,册封尚永为王
尚永王赠予黄金,被萧、谢二人推辞;琉球贡使至京朝贡,再赠其黄金,再次谢绝。
任光禄寺丞、两京太常少卿顺天府
南京刑部右侍郎
当时明神宗长期不理朝政。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谢杰上书劝谏,指出当时各种弊政,并称:「陛下孝亲、尊祖,好学、勤政、敬天、爱民、节用、听言、亲亲、贤贤,皆不克如初矣。
」未获批复。
不久升刑部左侍郎,擢户部尚书,兼管太仓草场
当时遇上全国性的自然灾害,各地都请求减免税赋。
谢杰建议只有每年须运三百万以上的才可以讨论减免税赋,获得神宗的采纳。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卒于官,年六十八。
赠太子太保,遣官护送灵柩归乡安葬。
其坟墓在今长乐营前胡里村旁的营前山上,于文化大革命期间被砸毁,现仅存文武石翁仲一对。
主要活动
  • 1574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