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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近高明 1555 — 1630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江西庐陵人字抑之
万历二十三年进士
中书舍人,擢礼科给事中,上疏言罢矿税、释囚、起废三事。
累迁刑科给事中,劾辽东税使高淮激变,得撤还。
泰昌元年廷议三案,言崔文升李可灼当斩,方从哲当勒还故里,张差谋逆,不可蔽以疯癫。
官至工部侍郎
天启二年,引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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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近高(1555年4月8日—1630年11月24日)字抑之号九生江西庐陵县(今江西省吉安市)人。
万历乙未进士,官位最高曾到工部侍郎
万历十九年辛卯江西乡试第二十三名举人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进士
被授予中书舍人职位。
擢升为礼科给事中
职位多次变动后成为刑科都给事中
因自己请求外出任官,被任命为浙江右参政,尔后升迁按察使
之后因为抱病而离任。
返回后起任为浙江左布政使
他在所到的地方皆因品行高尚而闻名。
泰昌元年(1620年)被征召为太仆寺卿。
明光宗暴病而亡之后,官员们在朝廷上议论「红丸案」,萧近高崔文升李可灼应当被斩首,方从哲应勒令其返回家乡,张差谋逆一事证据确凿,不能因为他疯癫而免于惩罚。
之后他历任工部左侍郎右侍郎
天启二年(1622年)冬天,因为染病而离任。
天启五年冬(1626年),被起用为南京兵部,并拟定为左侍郎
他极力推辞却不被允许。
当时魏忠贤势力庞大,萧近高不愿意出任官职,拖延了很久,被给事中薛国观弹劾而失去职位。
崇祯初年,官职恢复,却逝世于家中。
著作有《三草集》。
主要活动
  • 1595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