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胡宗宪明 1512 — 1565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65 【介绍】: 徽州府绩溪人字汝贞号梅林
嘉靖十七年进士
历知益都馀姚二县,擢御史
三十三年巡按浙江
以毒酒杀倭数百于嘉兴
赵文华,因之结严嵩父子,得受重用。
三十五年,被擢为右佥都御史总督江军务
设计诱降徐海,使缚献陈东、麻叶,复围攻徐海,迫使自杀。
继又诱杀王直两浙倭患渐平。
积功进右都御史,加太子太保
威权震东南,招致南士大夫参预谋议,颇有声誉。
四十一年,以属严嵩党革职。
四十五年,终以严党下狱死。
万历初,复官,谥襄懋
幕僚郑若曾所辑《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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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宪(1512年11月4日—1565年11月25日)字汝钦又字汝贞号梅林直隶绩溪县(今安徽绩溪县)人,祖籍兖州濮阳(今河南)
明朝政治、军事人物,曾设计铲除倭寇。
明世宗时胡宗宪严嵩事牵连下狱,并在狱中自尽。
明神宗追谥襄懋
胡宗宪是中国共产党第四代领导人、前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的直系祖先。
胡宗宪自幼好学,其母方氏出身书香门第,胡宗宪自小就被母亲教授以千字文、小学等书,七岁就读于私塾,塾师经常对其父胡尚仁赞赏说;“此儿他日必当世伟器”。
胡宗宪一开始对科举功名并不热衷,常常偷看古今传记,仰慕关羽岳飞等武将的军功为人,只是在父亲的责劝下,他才“抑首就博士业”。
嘉靖七年(1528年)胡宗宪补邑庠生,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应天府乡试第一百名,嘉靖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三甲进士
刑部观政后,嘉靖十九年(1540年)山东益都县知县,治理旱灾、蝗灾,平定了盗贼,有著治理有方的名声。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四月母亲去世,回乡奔丧。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父亲又去世,在为父母守丧期间,读朱子《纲目》、《大学衍义》、《武经七书》、《百将传》等书,六年的苦读与锻炼,为胡宗宪日后的抗倭大业积累丰富的理论知识。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春胡宗宪守丧期满,补任浙江馀姚县知县,被誉为“洁己奉公,持法正事”。
嘉靖二十七年胡宗宪因治行卓异,十一月考选为湖广道试御史二十八年(1549年)六月实授御史巡视宣府、大同,继而巡按北直隶
嘉靖三十年(1551年)巡按湖广,平定苗民起义。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巡按浙江严嵩党人赵文华指示胡宗宪疏劾张经「糜饷殃民,畏贼失机」,后张经被斩于西市,胡宗宪则连升三级,成为右佥都御史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宗宪多次出战,东南沿海倭寇患稍定。
时倭寇为患南方沿岸,宗宪聘用徐渭以定计谋,主要拉拢倭寇的头目,设计杀死诱捕徐海陈东、麻叶等治罪。
招抚汪直,但朝廷将汪直杀死,造成倭寇失控。
三十九年(1560年)明世宗论擒获汪直之功,以“宗宪矢心为国,殚竭忠谋,劳绩殊常,宜加显擢,以示激励。
”遂加擢其为太子太保都察院左都御史兵部右侍郎总督如故,三月之后被擢升为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
四十年(1561年)少保之衔,兼制江西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严嵩父子失势,陆凤仪趁机弹劾宗宪严嵩党,世宗慰曰,“宗宪党”,而释之。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解官归里。
次年,朝廷获得严嵩之子严世蕃胡宗宪的亲笔书信,辩诬无望,于是宗宪被捕入狱,胡宗宪写下万言的《辩诬疏》,为自己进行辩解,未得回应。
十一月三日,乃吟“宝剑埋冤狱,忠魂绕白云”诗,引刃自尽,死于狱中。
主要活动
  • 1538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