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萧大亨明 1532 — 1612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32—1612 【介绍】: 山东泰安人字夏卿号岳峰
嘉靖四十一年进士,授榆次,累官兵部侍郎
拥扈潞王之国,一切依法办事中官皆惧。
刑部尚书兼署兵部
有《两镇奏议》、《藩封纪略》、《夷俗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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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大亨(1532年—1612年)字夏卿号岳峰山东济南府泰安州放城里(今泰安市新泰市放城镇)人,祖籍江西吉水县
年幼家贫,其父迁居泰安府城,贩卖豆腐为生。
萧大亨六岁入私塾。
嘉靖四十年(1561年)山东乡试第66名,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联捷会试第206名,登进士第三甲第136名。
初授山西榆次县知县,当时榆次连年灾荒饥馑,萧大亨开榜招抚流民、发仓赈济、改革赋税,得到民众好评。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擢户部主事
翌年,升户部陕西管粮郎中
隆庆三年(1569年)九月升任河南提刑按察司佥事四年七月陕西按察司佥事、整饬巩昌抚民兵备五年正月以贤能卓异入觐,赐衣一袭钞百锭,加从四品服俸。
五年十二月山西布政司右参议
于边陲之地抚民备兵,参与督师出边,打败南侵的鞑靼军。
并把握时机,达到“款贡”之礼,促成贡市。
隆庆六年(1572年),因念母上书请求归养。
次年获准返乡,距家500里,闻母病殁,徒步跣足日行百里奔丧。
守丧三年,内外称孝。
守丧结束复官,万历三年(1575年)十一月起升陕西按察副使五年正月山西右参政
万历八年(1580年)闰四月,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宁夏巡抚
万历十年改任宣府巡抚
万历十二年(1584年),加兵部右侍郎
万历十七年(1589年),擢升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宣府、大同、山西三镇
次年鞑靼发生“洮河之变”。
萧大亨在朝廷力排众议,反对妄开边衅,召会鞑靼酋长,责其背德之罪,顺义谢罪请归,还所掠洮河人口。
万历二十年(1592年)宁夏边将勾结鞑靼反叛,为明军所破。
萧大亨平叛有功,升任兵部尚书太子太保
是年,朝廷亦增其祖父萧胜、其父萧贤为兵部尚书,并在故乡泰安府建坊旌表。
泰安城宁武街原有萧公祠,今废弃为民宅。
萧大亨因戍边多年,跋涉塞外,以经历、戍务纂《夷俗记》一书,刊行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萧大亨刑部尚书
同时间,丰臣秀吉率领日本大名进犯朝鲜,朝廷内对支援朝鲜意见不一、引发御史曹学程兵部尚书石星两大狱案,交刑部定罪。
萧大亨曹学程讼冤解救,被处罚。
萧虽与石星长期政见相左,亦能秉公处之,为明神宗所迁怒。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兼理兵部事务。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任兵部尚书、仍署刑部事务。
任内,倭寇南侵福建沿海,萧大亨严令闽省予以缉捕,捕杀若干倭寇。
后又多次平息西南边陲兵端,安定西南。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罢刑部兼署,专掌兵部
萧大亨任兵、刑两部尚书合计13年,时值明末,党争甚烈,内外矛盾迭起。
他厌倦党争,多次上书乞骸骨。
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卸归故里泰安府
万历四十年(1612年),卒于泰安萧家府第,享年81岁。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朝廷追赠太傅
主要活动
  • 1562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