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饶相明 1512 — 1591
全粤诗·卷三二四
饶相(一五一二 — 一五九一)字志尹号三溪
大埔人
明世宗嘉靖十四年(一五三五)进士,授中书舍人
户部员外郎,监山东河南漕运。
二十二年,以诖误谪无为州判官,署州事。
二十四年调任兖州判官,迁淮阳郡
二十八年,擢南昌知府
三十二年,升饶州兵备江西按察副使
寻乞归养,家居三十馀年,卒。
著有《三溪先生文集》。
清康熙潮州府志》卷九上、清乾隆修《潮州府志》卷二八有传。
维基
饶相(1512年—1591年)字志尹号三溪广东潮州府大埔县人,民籍。
广东乡试第四名举人
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会试第二百十六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一名进士
中书舍人历官户部员外郎,监山东河南漕运,升户部广西司郎中,后因“陪祀失期”,被降职为无为州同知,历升兖州府通判淮安府同知南京户部福建司郎中二十八年出任南昌府知府三十二年官至江西按察司副使三十四年辞官回乡。
主要活动
  • 1535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