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曾直明 1467 — 1548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67—1548 【介绍】: 江西吉水人字叔温号三符又号惺惺叟
弘治十五年进士
授知鄞县,历刑部郎中
刘瑾柄政,引疾归。
败,召补陕西司郎中,从王守仁宁王之乱。
嘉靖时累迁大理寺少卿,议狱敢直言。
官至太仆卿
维基
曾直(1467年—1547年)字叔温号三符一号惺惺叟江西吉安府吉水县人,民籍。
世居吉水竹山湖。
江西乡试第六十五名举人
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会试第一百四十三名,三甲第六十三名进士
鄞县正德二年(1507年)以母忧去职。
四年起复,补保定府新城县,擢工部营缮司主事分司通州,满康,调刑部山西司主事,擢署山东司员外郎九年甲戌转署郎中,得罪阉人锐,引病去职。
十二年起补陕西司署郎中,遇都御史彭泽案起,十三年告病离职。
世宗即位,起升广东肇庆府知府嘉靖六年(1527年)福建按察司副使,未赴任,同年十二月再升大理寺右少卿,至京后,进左少卿八年被指为大学士张璁桂萼私党,多次遭到弹劾,后迁太仆寺卿,十年六月因遗失馀银库簿,托言必奸人欲埋没弊端,故匿其籍,请派遣官员清查。
经过给事中魏良弼等人查明无奸弊,曾直以举动轻妄,展转为欺罔,无人臣礼,被勒令致仕。
主要活动
  • 1502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