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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代
潘镗明 1465 — 1520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65—1520 【介绍】: 庐州府六安人字宗节号石湖团山野人
弘治九年进士
满城知县,后擢御史
陈时务大计四事,孝宗嘉纳之。
正德初,以论太监高凤,为刘瑾所恶,斥为奸党,除名。
八年,起广东按察佥事,谢病归。
有《团山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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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镗(1465年—?
年),字宗节直隶庐州府六安州(今安徽省六安市)人。
应天府乡试第一百十三名举人
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一百零八名进士
满城县知县,因丁忧归乡。
服阙,再任滑县知县,升监察御史,曾陈时务大计等,得到明孝宗的嘉赞采纳。
正德初年,因批评太监高凤而被中官所恶,被指为奸党除名。
刘瑾被诛后,起用为广东按察使佥事,因病辞职归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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