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李熙明 1465 — 1524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65—1524 【介绍】: 南京上元人字师文
弘治九年进士,任御史
力言驾帖之害,复以灾异偕御史陈十事。
刘瑾怒,矫诏下锦衣狱。
嘉靖初,历浙江副使,以清操闻。
有《尚友集》、《明农稿》、《饮虹稿》。
维基
李熙字师文南直隶昆山县人应天府上元县民籍,明朝官员。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应天府乡试第六十名举人
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七十二名进士
将乐县知县,升监察御史
正德元年(1506年),因与陆昆等人联名上疏,得罪刘瑾被贬。
明世宗继位后,起用为饶州府知府,升浙江副使以清廉操行而闻名。
主要活动
  • 1496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