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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桂明 1464 — 1521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64—1521 【介绍】: 江西新建人字世芳号石崖
弘治十二年进士
大理评事,历寺副寺正
刘瑾用事,矫诏滥刑,疏请守祖宗成法毋变,免致冤滥,帝是之,由是得免者以万计,迁徽州知府
累官山东布政使司左参政
有《石崖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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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桂(15世纪—16世纪),字世芳江西南昌府新建县人
熊桂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举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联捷进士,获授大理寺寺副,当时刘瑾擅权,矫诏罗织罪名,他上疏:「诏令权宜可行一时,但祖宗成宪当守百世,不能轻易变法引致冤滥。
明武宗同意,于是释放千人;刘瑾败亡后他感觉有变,整夜处理案件,连宁王朱宸濠不忌讳。
他曾处理安化王朱寘鐇叛乱案,案件牵连同谋家人,他说:「同谋关乎机要,株连三千人和家口,过度了。
」力为他们辨白,救活不少人。
外调徽州知府,审核丁粮、定雇役法称便人民,复办紫阳书院,一时人文蔚起,正德十一年(1516年)山东左参政,到任后正值河流决堤,他昼夜巡视,并斋戒沐浴祭祀,同时筑坝堵塞,谒拜孔庙发现祭器不称用,需要千金打造,适逢有人民发掘到地窖有金钱,计算后足用,因此命工人铸造,规制因而完备,又省下督运北京费用数万,丁母忧回乡,服阕后任山东右布政使,不久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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