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秦聚奎明 1553 — 1627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湖广汉阳人字仲默一字因应
万历二十九年进士
绩溪知县,调吴江,为官颇贪虐。
刑部主事,坐事革职闲住。
天启间顺天府,升府尹
触怒魏忠贤,夺职归。
崇祯时累荐不起。
卒年七十五。
有《勿忘集》、《与还斋稿》、《闻见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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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聚奎(1553年—1627年)字仲默湖广汉阳府汉阳县人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进士,授江西绩溪县知县,调吴江,入为刑部山西司主事
万历三十八年大计京官,吏部尚书孙丕扬黜落祭酒汤宾尹谕德顾天埈为首的宣党、昆党多人,其党大哗。
于是刑部主事秦聚奎力攻丕扬,为宾尹等人分辩。
孙丕扬因发聚奎前知绩溪吴江时贪虐状,遂被革职闲住。
熹宗时起授顺天府府丞,升府尹
魏忠贤魏良弼封侯开府,欲广其居。
秦聚奎抗疏不予其他。
魏忠贤怒,夺职罢归。
天启七年(1627年),思宗即位后,征为太常寺卿,未赴任卒。
卒年七十五。
有《勿忘集》、《与还斋稿》、《闻见录》。
主要活动
  • 1601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