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林应标明 1499 — 1554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福建莆田人字君仪
嘉靖二年进士
礼部主事累官广东按察使江西布政使,以拒严嵩戚党吞没税钱,调山西
又以止晋王府蚕食诸王子禄,王怒而贿严嵩构陷之,遂落职归。
卒年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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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应标(1499年—1554年)字君表福建莆田县人
治《书经》,行一,由府学附学生中式壬午(1522年)福建乡试第二十八名举人,年二十五岁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会试第六十五名,第二甲第一百九名进士
礼部主客司主事,会外国人进献玉石,郎中陈九川验收后丢失,被逮入诏狱。
陈言当日是林主事值署,应标佯装不省,坐诬服杖系狱。
久之,进玉者复至,司隶出二人,令译者通其意。
献者熟视应标,数摇头表示不识;见陈九川,拊掌颔首,诬始得白。
出为江西佥事十七年正月贵州按察司副使二十三年正月升本省左参政,累升广东按察使江西右布政,寻转左。
于时严嵩柄国,失其意,调山西,以晋王府事被弹劾,二十九年正月考察免官归乡,年五十六卒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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