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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14—1593
【介绍】:
明镇江府丹阳人,字惟善,一作廷善,号凤阿。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编修,忤严嵩,出为四川提学佥事。迁南京国子监祭酒,罢纳粟例,复积分法以造就人材,并令公侯伯子弟及举人均入监肄业。官至礼部尚书。有《周易补疑》、《春秋事义全考》、《资治大政记纲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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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宝(1514年—1593年),字廷善,一字惟善,号凤阿,直隶镇江府丹阳县人,军籍。应天府乡试第六十九名举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二甲第四十九名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丁忧,三十六年六月服阕起复,授编修,三十九年五月升四川提学佥事。历官南京太常寺少卿,四十五年(1566年)三月升提督誊黄右通政。隆庆二年(1568年)三月升南京国子监祭酒,四年以魏国公徐鹏举去长子立幼子之事被弹劾,勒令回籍听勘。五年九月南京法司受大学士高拱指令,以姜宝贪赃千金被黜为民。万历时,姜宝受赃案被昭雪,十一年(1583年)十二月起任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十二年二月升南京太常寺卿,六月升南京刑部右侍郎,十四年二月改南京吏部右侍郎,升南京刑部尚书,十五年五月改任南京礼部尚书,累疏乞休,十七年六月以年逾七旬乞休,加太子少保致仕。二十一年(1593年)卒,二十二年五月赐祭葬。
主要活动
- 1553年,进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