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卢瑛田明 1582 — 1623
全粤诗·卷四二○
卢瑛田字虹仲
东莞人
明神宗万历八年(一五八〇)进士,授户部主事,历员外郎中,管徐洪船钞,擢湖广宪副,以援军功,迁四川参政、转河南按察使
卒赠太仆寺正卿
清黄登岭南五朝诗选》卷四有传。
维基
卢瑛田(1582年—1623年)字虹仲一字龙升号如麓广东省广州府东莞县增埠(今茶山镇增埠村卢屋)人。
卢瑛田七岁能文。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广东乡试第七十三名举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中式庚戌科会试一百十二名,第二甲第二十二名进士
礼部观政,授户部湖广司主事四十年徐州管仓四十二年员外郎,本年五月郎中
四十六年湖广按察司副使
当时,惠王建邸于荆,欲并民居为府第,人心惶惶。
瑛田请以湘王废邸改建,毋动民居,报可,移府庄田,搜括河南,不足额,派之楚,楚抚欲取盈于荆。
瑛田力持不应,荆人以为德。
天启二年(1622年)正月入觐京师,举卓异,二月赐宴礼部三月四川布政使司右参政、备兵威茂,不久督臣张我续请求继续以参政新衔照旧管荆南道事,三年五月河南按察使,未赴任卒。
天启初,土酋奢崇明反叛已数年,重庆陷落,瑛田受檄往援,选精兵五千,昼夜驰赴。
时贼党兵甚众,土司暨诸道股栗,请解城围,瑛田不从,率所部奋勇邀击,杀贼八百余。
敌人诈降,瑛田用计擒其首领
官军收复重庆
凯旋归,擢四川布政使司参政,又迁河南按察使,未赴任卒。
叙平奢之功,赠太仆寺正卿
主要活动
  • 1610年,进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