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刘仕明 1491 — ?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陕西中部人字以学
正德十六年进士,授刑部主事
嘉靖三年,以谏尊世宗本生父为“皇考”事受廷杖。
后官刑部郎中
五年,定方士李福达案。
次年案翻,因下狱,谪戍边卫。
穆宗即位,起太仆少卿,年老不就。
维基
刘仕(1491年—?
),字以学,陕西延安府鄜州中部县人,军籍。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陕西乡试第二名举人
正德十六年(1521年)中式辛巳科会试第一百十三名,登第二甲第八十四名进士
刑部主事
嘉靖三年(1524年)大礼议期间,参与左顺门哭谏,受廷杖。
历升刑部郎中
嘉靖六年(1527年),受李福达案牵连,革职遣戍。
主要活动
  • 1521年,进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