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崔与之南宋 1158 — 1239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158—1239 【介绍】: 广州增城人字正子
光宗绍熙四年进士
浔州司法参军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知新城通判邕州,俱有治绩。
广西提点刑狱,奖廉劾贪,罢行利病,风采凛然。
宁宗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浚濠创砦,选将练兵,金人深入无功。
知成都府,为本路安抚使,拊循将士,人心悦服。
理宗端平初,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
二年召除参知政事三年右丞相兼枢密使,累上疏言政事之当罢行与人才之当用舍。
嘉熙三年观文殿大学士奉祠
卒谥清献
有《崔清献公集》。
全宋诗
崔与之(一一五八~一二三九)字正子号菊坡增城(今属广东)人。
光宗绍熙四年(一一九三)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
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知建昌县通判邕州,知宾州提点广西刑狱。
宁宗嘉定六年(一二一三),召为金部员外郎
七年,知扬州淮东安抚使
十二年,召除秘书监太子侍讲权工部侍郎,出知成都府四川安抚使
十四年,除四川制置使
十七年,召为礼部尚书,不拜,便道还广。
理宗即位提举宫观
端平二年(一二三五),知广州广东经略安抚使
寻拜参知政事右丞相,皆辞。
嘉熙二年(一二三八)提举洞霄宫
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致仕,卒,年八十二,谥清献
有集传世,系后人所编,存诗一卷。
事见本集诗文、李昴英文溪》卷一一《崔清献公行状》、陈子经《续通鉴纲目》、陈琏崔清献公祠堂记》(《宋丞相崔清献公全录》卷一○),《宋史》卷四○六有传。
 崔与之诗,以上海古籍书店影印据明嘉靖十三年刊本之抄本《宋丞相崔清献公全录》为底本,校以《岭南遗书·崔清献公集》(简称岭南本)、《两宋名贤小集·菊坡》(简称菊坡集)。
与新辑集外诗合编为一卷。
全粤诗·卷二九
崔与之(一一五八 — 一二三九)字正子号菊坡增城人
宋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太学生
四年进士
初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历知建昌县通判邕州,知宾州提点广西刑狱。
宁宗嘉定六年(一二一三),召为金部员外郎
七年,知扬州淮东安抚使
十二年,召除秘书监太子侍讲权工部侍郎,出知成都府四川安抚使
十四年,除四川制置使
十七年,召为礼部尚书,不拜,便道还广。
理宗即位,屡次授官皆辞。
端平二年(一二三五),知广州广东经略安抚使
寻拜参知政事右丞相,皆力辞。
嘉熙三年(一二三九),以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洞霄宫,致仕。
卒年八十二。
太师谥清献
有《宋丞相崔清献公全录》。
乃后人所编,存诗一卷。
事见集中所附李肖龙崔清献公言行录》、李昴英文溪》卷一一《崔清献公行状》,《宋史》卷四○六有传。
全宋文·卷六六七八
崔与之(一一五八——一二三九)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广州增城(今广东增城)人。
绍熙四年太学进士第
历知新城通判邕州提点广西刑狱。
嘉定七年,知扬州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
修浚城壕,创立五寨,组织忠义民兵抗金。
秘书少监,兼太子侍讲权工部侍郎
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进四川安抚制置使
整饬边防,安抚将士,金人不敢来犯。
人以比张咏赵抃,称为「三贤」,立祠祀之。
知潭州隆兴府,辞不就,得奉祠
端平初,起为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
参知政事,又拜右丞相,皆以老病辞。
嘉熙三年卒,年八十二。
累封至南海郡公谥清献
宋史》卷四○六有传。
主要活动
  • 1193年,进士
  • 1193年-1199年,浙江杭州,司法参军,授浔州司法参军
  • 1200年-1203年,安徽凤台,淮西提刑司检法官,在寿州,任淮西提刑司检法官
  • 1204年-1206年,江西黎川,太守,在建昌新城县,任知县。治清明,当路效仿推广,上其治行
  • 1207年-1208年,江西黎川,通判,通判邕州。任满,力辞京城任职,通判邕州
  • 1208年-1212年,广西南宁,知州,遇邕卒叛乱,奉命摄邕州太守,平叛
  • 1213年-1214年,广西南宁,金部员外郎,在邕州任。召为金部员外郎
  • 1214年-1218年,江苏扬州,知扬州兼淮南东路安抚使,在扬州知州任,有文
  • 1219年,浙江杭州,秘书少监,在临安。除朝请郎,有文
  • 1219年,浙江杭州,试秘书少监,在临安,试秘书少监,有文
  • 1219年,浙江杭州,秘书少监,在临安。上疏驳“直言为好名”
  • 1219年,浙江杭州,秘书监兼国史院编修官、实録院检讨官,除秘书监兼国史院编修官、实録院检讨官
  • 1220年,西湖(浙江杭州),秘书监,试秘书监,有诗。
  • 1220年,浙江杭州,秘书监兼太子侍读,试秘书监,除兼太子侍读,辞,不允,以讲官说《汉书》
  • 1220年,浙江杭州,焕章阁待制、知成都府、本路安抚使,除焕章阁待制、知成都府、本路安抚使,俱辞不允
  • 1220年-1221年,浙江杭州,成都府知府、本路安抚使,有辞奏,论实边安边,富国强国。
  • 1221年,四川成都,成都府知府、四川宣抚使,在成都,有诗送魏秘书
  • 1221年,四川成都,成都府知府、本路安抚使,夏,宁宗有《制诏宣赐夏药》,赐崔与之夏药
  • 1221年-1224年,四川成都,成都府知府、四川宣抚使,安丙卒,与之权四川宣抚司职事,军政复立
  • 1224年,广东广州,朝议大夫,在广州,转朝议大夫
  • 1225年,广东广州,焕章阁直学士、朝请大夫,在广州,有辞书,不允
  • 1225年,广东广州,中奉大夫,转中奉大夫
  • 1225年,广东广州,中奉大夫,居广州,筑室西偏为塾,扁“菊坡”,不问外事
  • 1226年,广东广州,提举嵩山崇福宫,在广州,辞免知潭州湖南安抚使
  • 1226年-1234年,广东广州,提举嵩山崇福宫,在广州,有与李昴英回书
  • 1234年-1235年,广东广州,端明殿学士、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居广州。除端明殿学士,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
  • 1235年,广东广州,知广州,居广州,广人奉菊坡先生像生祠之,先生严拒而不能止
  • 1235年,广东广州,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居广州,除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
  • 1236年-1238年,广东广州,资政殿学士、提举洞霄宫,在广州第七次辞免参知政事,诏除资政殿学士,提举洞霄宫
  • 1239年,广东广州,观文殿大学士,居广州,以观文殿大学士致仕